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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間的新鮮事不少,比如哪些大陸影片能在台灣上映,這得靠抽簽決定。近日台灣影視局抽簽后公布結果,《浮城謎事》、《神探亨特張》、《中國先生》、《王的盛宴》、《搜索》、《硬漢2奉陪到底》、《黃金大劫案》、《母語》、《整容日記》、《一九四二》10部影片放行入台,至於台灣影迷期待的《人再囧途之泰囧》,對不起,沒中簽,別看了!
台灣的影迷大喊抽簽定乾坤“太瞎”!瞎歸瞎,但執行者有規可依,有例可循,台灣現行的規范兩岸往來的“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37條規定: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經主管機關許可,得進入台灣地區……據此,主管機關過去的新聞局現在的影視局規定,每年隻能放行10部電影。近些年,台灣觀眾對大陸影片的熱情上升,期待的影片不少,哪些上哪些下也交待不出個標准,怎麼辦?最原始的辦法:抽簽。就這樣,《泰囧》無緣台灣了。
這樣的囧事不止於《泰囧》,去年底台北上演的中歌榜演唱會,台上兩岸歌手“牽手”演出,台下卻是暗潮洶涌。按照慣例,《中國歌曲排行榜》年底舉辦盛大頒獎禮,去年首度申請赴台舉辦,這本是兩岸歌壇早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水到渠成之事,結果,卻被台灣一些政治人物稱為“中國歌曲大搖大擺到台灣來頒獎,侵門踏戶”,“把台灣的歌手與香港歌手放在一組頒獎,矮化台灣”,最后,頒獎禮“打折”成演唱會,中歌榜委曲求全成全了這次兩岸和香港歌手之間的台灣“牽手”。
這樣的囧事與委屈凸顯出制度的“惡意”和人心的狹隘,在傷害他人的時候,自己也淪為笑話。多年前,台灣某電視台邀請大陸演員張國立赴台宣傳其主演的電視劇,結果被台主管部門拒之門外,台灣某“立委”譏笑這些主管們:“張國立是皇帝(指扮演的角色),害怕他領清兵入關嗎?”李宇春赴台演唱,被台灣的“玉米”們熱情圍堵,但李宇春隻微笑、點頭、搖頭,一語不發,原來是主管部門要求她隻能演唱,不能接受採訪,不能出席座談,不能在公開場合講話,理由是李宇春遞交的申請是演唱,“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規定“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結果,“超女”在台變“啞女”,成為兩岸的笑談。
一向伶牙俐齒的大陸網友對兩岸文藝交流的不對等多有評論:“這麼膽戰心驚啊?台灣的頭頭們也太可憐了。”“台灣的藝人們橫掃人民幣,拜托有點良心吧。”“不是民主社會嗎?還給春春裹小腳?”“不學他們,咱們對台灣藝人好,才體現出咱們的包容。”
兩岸要向和平雙贏的方向走,的確不能賭氣,更不能不作為。不合時宜的規定再不改就成了“惡法”,僵化在冷戰思維裡的觀念再不變就成了“凶器”,小則鬧笑話,大則傷害兩岸人民的福祉。馬英九在元旦祝詞時提到近期內通盤檢討與修正“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取消不合時宜的限制與歧視性規定,可謂切中要害。去除限制與歧視會開拓更大的空間,給兩岸人民更多的機會,給大陸演藝人士更多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