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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中留守兒童的媒介形象分析【2】

張向陽?

2013年04月08日13:47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我國東中西部區域劃分是依據經濟發展水平與地理位置相結合演變形成的。表二顯示,中西部區域佔據56%,東部僅佔18%,“留守兒童”問題與經濟情況、人口數量、外出務工人數等成正比,這與報道中對“留守兒童”定義強調“農村”和“80%是農民工”相一致,“留守兒童”的定義即可再附上:大部分在中西部農村。這與國家中西部發展的關注趨勢相吻合,是《人民日報》對黨和國家政策宣傳的功能體現,引導輿論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其他”類佔據26%,《人民日報》作為中央黨報,指導全局,以宏觀大局視野報道宣傳政策、總結經驗。對區域經濟類和家庭情況進行交叉分析,涉及家庭情況的有8篇,僅佔7%。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留守兒童”的問題並不局限於經濟方面,而是從總體政策入手,強調我國長期城鄉二元經濟體制下的社會問題,“留守兒童”是社會、教育、生活問題下形成的特殊未成年群體。而事實上,在“富裕”類報道中經濟是作為加劇問題的因素呈現的,例:姚圩鎮是遠近聞名的“打工之鄉”。在全鎮中小學、幼兒園,這樣的留守兒童佔60%。一兩位老人帶著一群孫子一起生活,是這裡最常見的家庭模式。外出打工的青壯年為家鄉帶來了財富,很多人家蓋起了小樓,孩子們吃的穿的跟城裡已無多大分別。然而,類似姐弟倆孤僻的眼神,在我們的採訪中卻一再相遇。(《留守的孩子們》人民日報/2006年12月11日/第010版 政治新聞)

上述報道代表一種輿論傾向:即父母為孩子提供更好物質條件的初衷實際上反而對孩子精神造成問題,“留守兒童”並不是物質缺乏的貧困群體,而是情感缺失的特殊群體。

表3中“解決方式類型”佔總數的83%,非解決類(概指現狀描述、報道者或讀者來信的呼吁)僅佔17%。在《人民日報》報道視野中,“留守兒童”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體,更為無力、無辜,且極易受傷害。媒體焦點集中於“留守兒童”在學習、心理、行為、道德上出現的問題,採取哪些辦法解決和應對。留守兒童被定位為被動的、“必須被救助”的印象。通過各種方式的“救助”,“留守兒童”都能從負面形象向正面形象轉變,即報道中的“救助”方式是必須的,且無一例外有效的。

在表3基礎上,表四83%的報道涉及採取扶助措施的行動單位,宣傳一個訊息:社會時刻在關愛留守兒童,其中政府是主導行為主體。交叉表1、表2、表3和表4進行分析,《人民日報》對“留守兒童”形象建構如下:“留守兒童”是一個弱勢、被動、偏於負面的特殊群體,存在范圍廣泛,多數在中西部地區,是“必須被救助”且能被“救助”的被動群體,黨和政府在“救助”行動中佔據主導且有效的地位。

三、突出群體、模糊個體

類型化是塑造人物形象的一種方法,以追求和表現事物性質的普遍性觀念為目的,並以觀念直接呈現為手段,排斥個性特征,使人物形象單一化、概念化。《人民日報》作為新聞媒體,堅持事實性原則,但在報道中對“留守兒童”的形象再現呈現突出群體、模糊個體的報道方針,採取的主要策略是通過選擇消息來源——政府、社會大量在場且處於“施者”的主體位置,“父母”、“其他監護人”嚴重缺席且處於“受者”的被動位置﹔大量重復強調官方調查結果或數據。

124篇報道中包含“父母”信息的18篇,吸納父母心聲的有7篇,例:“不外出打工,我們根本就掙不到錢,也繳不起孩子的學雜費。”離別兒子在京打工的安徽籍母親高月琴說:“是外出打工掙學費還是在家照顧孩子?我們該如何選擇?”據調查,留守兒童父母想了解孩子的情況,74.6%的人通過打電話,5.1%的人選擇寫信。高月琴說:“在我們龐大的打工群體中,有不少家長為孩子的教育問題頭痛不已!”(《留守的孩子們》人民日報/2005年12月14日/第011版)

11篇是對於父母不行使監護職責的現狀的數據報道和政府、專家對“父母”提出的建議和要求,例:在接受調查的孩子中,父母親外出打工年限在兩年以上的為62%,有的父母外出時間長達13年!65.3%的孩子沒去過父母親工作的地方,常和父母電話聯系的還不到一半。[5]

“父母”嚴重缺席,而“其他監護人”多是沒有能力、素質不高的。政府和社會面對的是“留守兒童”這個概念對應的群體,不同於“父母”、“其他監護人”面對的個體。此外,消息來源中“父母”的缺席掩蓋了他們本身的無奈,使社會深層原因形成的“留守兒童”成為一類被拋棄的群體,定義中的“分離和留守”失去了“無奈”的隱含意思。與表4交叉分析:行動單元是主要主體,其中政府是主導﹔留守兒童是主要客體﹔父母作為客體的比例超過作為主體,“父母”和“行動單元”在新聞報道中處於失衡狀態。報道大量引用了官方統計數據或調查結果:“2000萬”、“5800萬”、百分比等。新聞源的作用不只是提供新聞,更重要的是新聞的可信度。但大量重復強調這些數據——簡單地把“留守兒童”的形象外化為了一個龐大的數字﹔把學習、心理、行為等問題以百分比的精確調查數據呈現——“留守兒童”群體形成“負面”的刻板印象。龐大、負面的刻板印象形成了對“留守兒童”的群體形象固定化。

《人民日報》2002年至2012年9月有關“留守兒童”的報道多集中於特殊時間,如假期、開學以及六一兒童節等。盡管“留守兒童”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但在《人民日報》的報道議程上還未得到足夠關注。在“留守兒童”形象建構方面,《人民日報》採用了選擇消息來源、大量引用官方數據的策略,使“留守兒童”形象趨於群體化、類型化,模糊個體性。

此外,《人民日報》以正確引導輿論為主要功能,強調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留守兒童”被定義為: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分離並留守在農村的少年兒童,是農村流動人口在戶籍地以外謀生時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戶籍地而產生的社會群體﹔是一個弱勢、被動、偏於負面、監護人沒有或無力盡到監護職責的未成年人特殊群體,存在范圍廣泛,多數在中西部地區,黨和政府在“救助”中佔據主導且有效的地位。

參考文獻:

[1] 留守兒童:期許不再孤單[N].人民日報,2010-12-22.

[2] 留守的孩子們[N].人民日報,2006-12-11.

[3] 留守兒童 重養更重育[N].人民日報,2008-02-28.

[4] 王爽.黨報視野中的留守兒童報道——以《人民日報》留守兒童報道為例[J].東南傳播,2009(5).

[5] 誰來托起留守的“太陽”[N].人民日報,200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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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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