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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雙江之子涉嫌強奸案新律師:媒體有義務保護藝術家【2】

2013年07月10日13:34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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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ck:律師是各為其主,無可厚非。

@窺微博覽:律師的話有道理,一味謾罵沒有用,我們需要一個法制、公平、公正的社會!

@小可koko:這律師接這個案子的同時,已經選擇要違背自己的良心了。糾結未成年人保護法?呵!你以為李某某之前就是風平浪靜年度乖寶寶樣的過了這麼多年?突然就人格變態的穿越成輪奸案主角了?就是這種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下一次次逃過罪責的經歷,才証明了此法只是對李某某屢教不改的縱容!

@藕薇867:律師忠於當事人沒有錯。但關於年齡問題,為什麼不做骨齡檢測呢?如果他是未成年人,其家長不應該承擔責任嗎?未成年人酒后犯法的多了,哪個從輕了?當然,這些借口一定會被考慮的。

@總有雨:光想被侵權,被侵犯的女孩怎麼想?

@天地之間小太陽:隻許他胡作非為,還不允許別人據實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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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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