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檢察院發布消息,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奸罪已被提起公訴。公安機關現已查明李天一等5人的行為涉嫌構成強奸罪,且系輪奸。
記者獲悉,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於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期間,為完善証據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公安機關現已查明,李天一等5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三款第(四)項規定,涉嫌構成強奸罪,且系輪奸。昨天,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2月20日,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強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7日被批准逮捕。由於涉及未成年人,3月底,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澱檢察院,由海澱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審查起訴。李天一案一直為輿論所關注,由於相關單位信息公布不及時,網上不時有謠言傳出,人民網曾總結網絡謠言關注為五個方面:“李天一真實年齡”、“另外四位是誰”、“何時訴訟”、“律師為何退出”以及“受害人表態”等。上周,北京警方對傳言作出回應,但疑問仍然存在。這次,檢方則主動說明了案情,並向媒體公布了此案所涉及的相關法規。
專家釋疑
昨天,記者就李天一案的一些法律問題,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教授洪道德。
記者:輪奸案一般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罪名成立,李天一會被判十年以上刑罰嗎?
洪道德:在一般情況下,涉嫌輪奸案的犯罪嫌疑人會被加重處罰,至少會被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最重的會被判處死刑。但對未成年人來說,有可能獲得從輕處罰,即有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為未成年人符合法定的減輕處罰情節。對涉案嫌疑人中的成年人來說,如果其被認定為主犯,則肯定會被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若該成年人不是主犯而是從犯,其刑罰將比照主犯從輕。而據此前媒體報道,強奸案案發時,李天一屬於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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