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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雙江之子涉嫌強奸案新律師:媒體有義務保護藝術家【4】

2013年07月10日13:34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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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李某某涉輪奸案 一審判決最快兩月內做出

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報稱,海澱法院已受理李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

昨日19時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証實,昨天海澱法院對被告人李某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已立案審查完畢,並決定受理該案。根據海澱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等五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第(四)項之規定,構成強奸罪,且系輪奸。海澱法院將對該案依法進行審理。

前天,北京檢方通報稱對此案已向法院提起公訴,並透露辦理此案的海澱檢察院於5月6日受理海澱警方移送審查起訴的李某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其間,為完善証據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

昨天,記者試圖聯系該案中的被害人代理律師,未獲對方回應。目前,無法獲悉被害人是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知情人此前曾向本報記者透露,該案中的五名嫌疑人,年齡最大的生於1989年,其余4人都是90后,但均已超過16歲。

此外,五人中有三人為北京籍(含李某),分別來自海澱區和東城區,其中包括此案中唯一的一名成年人王某(東城某公司職員),以及北京某中學的一名學生。另外兩名涉案人員為籍貫長春的魏姓表兄弟,均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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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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