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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評李某某案:十年刑后望“成年”【2】

2013年09月27日08:14    來源:央視《新聞1+1》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央視評李某某案:十年刑后望“成年”

  資料: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2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解說:根據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在一審宣判后通報的信息,讓法律認定的真相第一次完整地呈現在公眾面前,2013年2月17日零時許,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弟、張某某及李某等人,到位於北京海澱區成府路的北京夜半酒吧飲酒消費,酒吧張姓服務員安排被害人楊某某及徐某某在該包間內一起喝酒、唱歌、玩游戲。凌晨3時30分許,呈醉酒狀態的楊某某在酒吧張姓服務員的陪同下,乘坐魏某某駕駛的車輛,先后來到金鼎軒餐廳及海澱區仁濟山庄地下車庫,后李某與張姓服務員因故先行離開,隨后李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帶被害人楊某某尋找賓館。

  范君(海澱區人民法院紀檢組組長):途中楊某某發現張姓服務員不在,遂要求下車離開,遭拒后呼喊、踢揣、掙扎,李某某、王某、張某某等人遂對楊某某強行摁壓、控制,李某某多次扇打楊某某臉部,王某亦對楊某某實施毆打。

  解說:凌晨5:50分許,李某某等五名被告挾持被害人楊某某到達海澱區湖北大廈。

  范君:期間李左手緊抓著楊右手臂,夾拉著楊前行,王在楊左側協助控制。電梯裡,李有拍擊楊頭面部動作,出電梯后,楊被李拉拽進入酒店房間。李某某等人要求楊脫衣服,楊不從,李、王等人遂扇打踢踹楊,強行脫光楊的衣服,隨后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依次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系,期間部分被告人有猥褻行為。

  解說:7:30分許,五名被告人將楊某某帶離湖北大廈,途中將她放下,后經司法鑒定,楊某某左眼上瞼見片狀皮下出血,鼻背部見片狀皮下出血,左顳部及左顴部見片狀皮下出血,身體損傷程度屬輕微傷。案發四天后的2月21日,李某某等五名被告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事實表明,五名被告人違背婦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婦女,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

  范君:關於被告人李某某及其辯護人當庭提出李某某,沒有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的意見,我院認為,雖然偵查機關從被害人內褲上提取到的精斑中沒有檢測到李某某的精斑,但綜合其他被告人供述及當庭指証,被害人陳述,以及事后証人李某從李某某口中聽到的事實描述等証據,明確且穩定地証明,李某某第一個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的事實,與其本人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相互印証,足以認定。

  主持人:我們來看一下一審判決的結果,在五名被告裡面,成年人王某獲刑12年,除此之外,這四個未成年人,李某某獲刑是最重的,是10年,魏某某是4年,還有兩個是判3年緩5年,還有是判3年緩3年,這兩名緩刑的人員,已經在今天下午釋放回家。

  另外一個消息,就是李某某的母親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說,被害人是有計劃地在敲詐李某某,而且她已經報了案,具體情況是什麼樣,我們要等到警方給出一個最后的結果,但是這件事情和李某某犯強奸罪的這個事情之間是沒有聯系的。

  我們也注意到,這個案件發生半年以來,各方針對一些事實、一些細節有很大爭論,律師有說法,家長有說法,然后媒體也有自己的說法。而在整個的過程中,作為審理一方,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卻一直沒有發表的意見,在今天一審宣判之后,海澱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院領導范君就針對公眾關注的一系列重要問題進行了回復,我們選取了其中四個大家最關注的。

  第一個問題,對各被告人的刑期是不一樣的,你們是怎麼考量的?他的答復是,五名被告人,雖然在認定上是沒有區分主從犯的,但是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具體的地位作用、犯罪具體情節、認罪悔罪的表現、主觀惡性程度等影響量刑的法定酌定情節方面是有區別的,我國刑法要求寬嚴相濟,所以要認真予以區分。

  第二個問題,網絡上對於本案到底是強奸還是賣淫嫖娼是有質疑的,你們怎麼看?他們的答復是,本案証據足以証實,五名被告人在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的時候,被害人是被脅迫,而非自願,而且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過暴力。

  第三個問題,不是說輪奸嗎?怎麼現在定成強奸了?他們的答復是,我國現行法律是沒有輪奸罪這個罪名的,隻規定有強奸罪這個罪名,判決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構成強奸罪,那麼本身並不矛盾,且於法有據。

  第四個問題,網上說李某某的年齡是造假的,你們為什麼認定他們是未成年人?主要依據是什麼?戶籍、出身文件証明、學籍卡、人口普查登記、無利害關系人的証言等有效的証據是綜合判斷的。

  我們來看一下,在一審宣判之后,我們剛剛看了這些真相之后,大家都會覺得,怎麼會律師在為被告在辯護的時候,會做出一個無罪的辯護呢?我們繼續關注。

  解說:李某某家庭法律顧問蘭和在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后,發布了一條55個字的微博,闡述了兩層主要觀點,一是堅持無罪辯護一以貫之,二是上訴。

  蘭和(李某某家庭法律顧問):對於這種有罪判決的結果,因為目前來講的話,包括司法機關走的路徑,其實這個層面是不意外的,但是對於我們律師的這種無罪辯護的觀點,以及對事實和証據的把握,我們認為是比較意外的。

  解說:對比有期徒刑10年的一審判決結果和無罪辯護的初衷,這個案件辯護的困難程度,從李某某家代理律師履職過程的一波三折便可窺之一二。李某某家聘請的前兩任律師,分別是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袁誠惠和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薛振源,兩任律師在接手此案不久后,均以有些不方便說的原因為由,先后都解除了和李家的委托關系。和前任兩位律師的低調不同,7月10日第三任代理律師北京京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樞和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冉,一開始就通過博客發布了公開聲明,指責媒體報道,公開披露李某某真實姓名、圖片等,構成侵權。同時把案情概括為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內,經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陪酒、勸酒、大量飲酒之后,在某賓館開房發生的。最后還表達了媒體等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同一天,代理律師陳樞在接受某媒體採訪時,還做出了將為李某某做無罪辯護的表態。

  8月29日,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案在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而李家代理律師王冉向法院提交的李某某冤案無罪辯護意見書,卻在網絡上曝光,辯護意見提出,五名被告人在訊問過程中,不同程度遭遇逼供,口供與現場監控錄像不符,受害人作假証等重大疑點。

  夢鴿(李某某監護人):之所以堅決做無罪的辯護,我想有他們的道理,因為事實很清楚,他們絕不會是因為自己感情用事,因為家長的要求,不是這樣的。因為作為一個律師的職業道德、職業理念和素質,他們一定要根據事情、根據事實情況,根據事情的本身來去履行自己的職責,來去捍衛一種正義、真誠,甚至於他們的一種膽識。

  解說:越來越強硬的李某某律師團隊,沒有停下來努力的腳步,甚至在一審宣判前的9月7日,還邀請了12名刑法專家與資深律師對此案進行研討,並提供案件與視頻資料供專家分析。9月11日,蘭和在微博上公布,李某某律師正式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交再次開庭申請書和專家論証意見書,要求第二次開庭。律師陳樞也透露,根據專家論証意見,李某某被控強奸案到目前為止既未查明全部事實,也沒有查明主要事實,不僅沒有排除一切合理的懷疑,而且連重大的合理懷疑也沒排除。

  在被駁回了第二次開庭的申請后,9月14日,律師陳樞連發9篇博文,對李某某被控強奸案所有疑點進行說明回復,今天隨著一審宣判結果,這場全民關注了大半年之久的李某某等人強奸案,終於呈現了法律認定的事實真相,強奸罪名做實,無罪辯護最終成空。

  主持人:我們注意到今天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在對外的新聞通報用了三個“足以証明”,這三個“足以証明”是:本案証據足以証明五名被告人均與被害人發生了性關系﹔足以証明多名被告人共同對被害人楊某某實施了暴力﹔足以証明被告人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的行為違背了被害人的真實意願。而這三個“足以証明”所說的內容,恰恰是很長時間以來人們關注的三個焦點,那麼看完剛才我們看到的這些法院公布的一些事實真相,更多的人恐怕想的問題應該是對於李某某還有其他的幾個未成年人犯罪到底是判多判少的問題,但是對於李某某的律師團隊來說,他們看到的卻是判有罪還是無罪這樣的一個問題,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異,接下來我們就連線中國政法大學的洪道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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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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