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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突發事件報道中的新聞圖片倫理【2】

——基於《紐約郵報》刊登地鐵慘劇照的研究

劉俊俊

2013年12月02日17:06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二、對《紐約郵報》圖片使用方式的討論

在這個事件中,除了攝影師的行為備受爭議以外,《紐約郵報》刊登新聞圖片、報道新聞的方式也飽受批評。事件發生的第二天,韓裔男子掙扎求生的照片佔滿《紐約郵報》整個頭版,並且配上“DOOMED(死定了)”的大字標題,與此同時,《紐約郵報》在內頁也用兩個版面配上大幅照片進行詳細報道。這種新聞圖片使用方式引起了外界廣泛的批評,然而,《紐約郵報》卻似乎並不介意,這場地鐵慘劇連續三天佔據了《紐約郵報》的頭版。第二期頭版分為兩個部分,上半部分右側引用攝影師的話“My Snap decision(我突然的決定)”,左側是第一期頭版的整個版面,下半部分則放置了嫌疑人和被害者的頭像,並附標題“Subway fiend watched his victim die(地鐵魔鬼看著受害者死去)”。第三期頭版則是嫌疑人納尼姆·戴維斯的大幅照片,同時配以大字標題“OFF THE RAILS(瘋狂)”。《紐約郵報》連續三天對此事件進行關注,並配以富有視覺沖擊力的圖片和聳人聽聞的標題,並不僅僅只是出於事件的新聞價值,更多的可能是希望借此吸引公眾眼球。

社會公眾對《紐約郵報》的圖片使用方式表達出相當的憤慨,認為其刊登受害者死亡前一刻的照片讓人感到不安,《紐約郵報》應該為這種錯誤的報道手法感到羞恥,因為這是一種絲毫不顧新聞道德的行為,。“居然在頭版刊登瀕死求生的悲慘一幕。那不是新聞,我從中聞到了病態的味道”[ 齊旭,美攝影師“見死不救”受譴責,中國日報網,2012年12月6日,網址: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2-12-06/content_7697553.html]。而學界和業界的觀點則主要集中在兩點。

一是,重要的事情才有必要去刊登,而紐約的地鐵慘劇只是一起意外的個案,並沒有重大的新聞價值。在新聞攝影史上,有一些非常著名的照片也頗具爭議,例如,凱文·卡特拍攝的禿鷲虎視眈眈盯著生命即將終結的蘇丹兒童的照片、大衛·哈爾伯斯塔姆拍攝的釋廣德自焚的照片。然而這些照片同時也具有重要的新聞價值,公眾對這類事件具有知情權,而照片也對公眾具有一定的補償作用。然而,《紐約郵報》報道的新聞,學界、業界人士認為並非是重大事件,而其所使用的圖片也被認為是沒有明確的補償性價值的。對此,約翰﹒朗稱:“報紙應該刊登能引發大眾探討的重要照片,但這張達不到這種高度。如果我是當天的編輯,我不會用它。”[ 齊旭,美攝影師“見死不救”受譴責,中國日報網,2012年12月6日,網址: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2-12-06/content_7697553.html]

二是,譴責《紐約郵報》對圖片的處理方式。學界和業界的人士認為《紐約郵報》在使用圖片時並沒有顧及到受害者家人、朋友,甚至公眾的感受,同時,《紐約郵報》在圖片的文字說明或者標題使用方面充分展現了其獵奇心理,而缺乏對受害者的人文關懷。佛羅裡達大學新聞攝影教授約翰·卡普蘭認為“(DOOMED)這個標題冷酷而缺乏品位……用這樣的標題顯示出編輯對受害者的死亡不僅沒有一絲憐憫,而且還暗示出一種亢奮和期待。”[ 陳俊妮,理解阿巴斯 譴責《紐約郵報》——美國學界對《紐約郵報》刊登地鐵死亡攝影作品的討論,新聞記者,2013.01]

雖然公眾以及學界、業界都對《紐約郵報》的行為表示譴責,但令人尷尬的是,《紐約郵報》當天的報紙卻非常搶手,上市不久就被搶售一空。而2012年2月6日,《邁阿密先驅報》在頭版以大幅照片的方式刊登了NBC對攝影師阿巴西訪談的深度報道,上市后也是大受歡迎。

可以看出,外界對《紐約郵報》的圖片使用方式一致譴責,然而《紐約郵報》卻不為所動,實質上是新聞圖片傳播倫理道德與媒體的商業利益之間的沖突。在媒體商業化越來越徹底的今天,迎合受眾的低級趣味,吸引眼球,制造話題,以獲取商業利益的現象屢見不鮮,《紐約郵報》違背新聞圖片傳播的倫理道德,使用具有視覺沖擊力但新聞價值卻不明顯的圖片,這種刊登圖片的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其商業利益的考慮而做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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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立娟(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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