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傳媒>>傳媒專題>>全國新聞學子優秀論文評選>>第九屆全國新聞學子優秀論文評選參評論文

[學子論文]突發事件報道中的新聞圖片倫理【3】

——基於《紐約郵報》刊登地鐵慘劇照的研究

劉俊俊

2013年12月02日17:06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三、波特圖式視域中的新聞圖片倫理沖突

在攝影師拍攝照片、《紐約郵報》刊登照片引發的討論中,並沒有一個絕對正確的倫理准則能夠對一切給予公正合理的價值判斷。但是,運用波特圖示卻能對攝影師、《紐約郵報》的行為給予理論上的解釋。此外,波特圖示對攝影師、報紙編輯在特殊的環境下如何處理事件、如何使用圖片都具有一定的啟示意義。

波特圖示是由哈佛大學神學教授拉爾夫·波特提出來的,在這個模式中,合理的倫理分析包含了四個基本的階段,也即是定義—價值—原則—忠誠。定義即是定義情況,進行境遇分析﹔價值即是確定價值,明確自身的價值立場﹔原則即是運用道德原則以幫助判斷決定,波特提出這裡的原則主要有五種:亞裡士多德的中庸之道、康德的絕對命令、密爾的功利主義、羅爾斯的無知之幕、基督教“愛”的理論﹔而忠誠則是指確定忠心的對象,責任感、道德感所置放的位置。需要注意的是,波特圖示的四個階段並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依次進行的、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不過,由於使用什麼原則和對誰忠誠更能影響最終的選擇,因此,原則和忠誠在這四個過程中顯得更為重要。

在《紐約郵報》刊登地鐵慘劇照片的事件中,首先對情況進行定義,那麼攝影師阿巴西會認為是一名韓裔男子被推下地鐵站台,自己難以救助,但能夠為報紙拍攝一張現場的照片﹔而《紐約郵報》編輯對此的定義可能是報紙擁有一張反映男子被推下地鐵站即將死亡的照片。

在第二步確定價值時,攝影師可能會認為這是一幅真實反映事故現場的照片,並且照片的構圖等方面也做得不錯,是能夠引起公眾關注的,具有一定的新聞價值,但也會引起一定的爭議﹔而《紐約郵報》編輯則可以看到照片反映了一個臨死之人的恐懼和無助,是恐怖而又會引起公眾不安的,但另一方面,這張照片卻能夠吸引公眾的注意力,提升報紙的發行量,為報紙帶來商業利益。

接下來第三步是使用原則,攝影師阿巴西選擇將這張照片給予報社,而《紐約郵報》也選擇刊登照片,他們即可借助功利主義的原則來幫助判斷決定。密爾的功利主義原則主張為最大多數的人謀求最大的利益,而公眾對新聞事件擁有知情權,同時,這樣的照片公諸於眾也可以起到教育作用,提醒公眾在乘地鐵時要注意安全,為社會公眾的利益著想。因此,攝影師和編輯便可以使用功利主義原則找到解決困境的辦法。但如果攝影師和編輯運用康德的絕對命令原則,則會有完全不同的做法。康德把絕對命令原則表述為“不論做什麼,總應該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則永遠同時能夠成為一條普遍的立法原理”,而按照這個原則的而要求,對與錯之間涇渭分明,攝影師應該遵守社會倫理道德的要求,郵報編輯也應該遵守新聞圖片傳播倫理道德規范,優先救人,同時對會給公眾造成不安情緒且並不具有太大補償性價值的新聞圖片不予刊登。

最后一步是選擇忠誠的對象,這一步處於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卻經常發生沖突,因為忠誠的對象不同,責任心和道德感所置放的位置也不同,對最后做法的選擇往往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在這個事件中,攝影師可能會認為要忠於自己,因為這張照片的看法能夠引發社會的關注,從而為自己贏取知名度或者名譽﹔而《紐約郵報》的編輯可能認為要忠於報紙,對報紙負責,而這張照片的刊登能夠為郵報贏得關注和讀者,有利於報紙的發展。但是,如果的對象不一樣,則可能會有其他的做法,例如,如果選擇對受害者家屬負責,那麼這張照片會造成受害者的尊嚴被侵犯,受害者的家屬情感上受到傷害,那麼這張照片就可能不會被刊登﹔或者選擇對公眾負責、對新聞圖片傳播倫理道德規范負責的話,這張照片渲染的恐怖氣氛,會引起公眾的不安感,那麼照片也可能不會被刊登。當攝影師、編輯在面臨拍不拍照或者刊不刊登具有爭議性的圖片等問題時,波特圖示則提供了一種能夠根據自己的道德准則和忠心對象,做出負責任的決定的路徑。

分享到:
(責編:王立娟(實習生)、宋心蕊)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