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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中國古代媒介批評述論

胡正強

2014年01月07日12:47    來源:新聞愛好者    手機看新聞

【摘要】明清兩朝邸報成為朝野士大夫知識分子政治文化生活的一項重要內容,人們對邸報功能的認識日臻深化。媒介批評的主體雖然仍是官方意識形態的直接表達,但不滿於統治者過度控制報道致使新聞傳播機構陷於無報道素材的狀況,社會上出現了為新聞傳播爭取生存空間的聲音。清末近代化報刊誕生之后,中國古代的媒介批評在批評主體、理論資源、批評視角等方面都發生了有意義的轉變。雖然媒介批評在總體上呈現出視角單一、方法簡單的傾向,但在加速中國古代報紙沒落的過程中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關鍵詞】明清時期﹔媒介批評﹔視角﹔方法

人類的新聞傳播總是在某種既定的利益和利害關系的舞台上展開的現實活動,其活動的結果必然又會生成某種新的價值關系。明清兩朝,中國古代新聞傳播出現了新的景觀,不僅封建官報的發行體制更加完善,而且起源於宋代小報的民辦報紙亦獲准公開出版,成為社會上的一項公開事業,媒介接觸成為朝野士大夫知識分子的日常功課,是他們政治文化生活的一項重要內容。新聞活動范圍的擴大,使得反思新聞活動的媒介批評日漸活躍,成長為制約新聞事業發展的一種社會性因素。本文通過挖掘相關史料,力圖對明清時期中國古代媒介批評的主要內容與特色,略作梳理和探討,冀為中國古代新聞事業研究提供另一線索。

元代民間的新聞傳播活動雖然大量存在,但政治體制不周延,信息傳播系統不完善,加之元朝國祚短暫,所以現存的文獻典籍中,鮮有元朝的媒介批評資料可供征引。“中國封建社會的新聞事業,到明代發展到了新的階段,封建官報的發行體制更加完善。淵源於宋代小報的民報報紙獲准公開出版辦報成為社會上的一項公開職業,並且出現了使用活字印刷的報紙。”﹝1﹞185而且,“新聞”“消息”“訊息”“音耗”等詞匯,在當時的社會中已被大量且經常地使用。隨著新聞傳播事業的發展,明代的媒介批評也有了很大的進步。具體表現在由於邸報與生活的關系越來越密切,社會作用日益擴展和增強,多次出現主動利用報刊制造輿論進行政治或軍事斗爭的偽造章奏事件﹝2﹞,因此,人們對邸報功能的認識也漸有擴展,臻於深化和全面,從而使得明代媒介批評的視角出現了很有意義的延展和轉變。

雖然與其他封建王朝一樣,明代的媒介批評主體並不僅限於統治者一隅,但正如馬克思所說的那樣:“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個時代都是佔統治地位的思想。也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佔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佔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3﹞明代統治階級出於維護統治秩序的需要,從政治角度對媒介的限制和批評在明代的媒介批評序列中,仍然佔據著數量上的絕對優勢地位。明太祖朱元璋非常重視信息傳遞工作,他曾特別叮囑通政司第一任主官說:“卿其審命令以正百司,達幽隱以通庶務。當執奏者勿忌避,當駁正者勿阿隨,當敷陳者勿隱蔽,當引見者勿留難。”﹝4﹞對信息傳播機關寄予了殷切的希望。明代皇權高度集中,對邸報的傳發管理非常嚴格,由於明代邸報長時期大部分是非印刷品,在輾轉抄傳的過程中,筆跡混雜,很容易增損作偽,這使邸報成為進行政治斗爭的有力工具。

於慎行《谷山筆麈》卷十一《籌邊》有雲:

近日都下邸報有留中未下先已發鈔者,邊塞機宜有未經奏明先有傳者……幸而君上起居,中朝政體,明如懸象,原無可掩。設有造膝附耳之謀,不可使暴於眾,居然傳播,是何政體。又如外夷情形,邊方警急,傳聞過當,動搖人心,誤事大矣。報房賈兒博錙銖之利,不顧緩急。當事大臣,利害所關,何不力禁。﹝5﹞

其批評口吻和理路,與宋代周麟之的《論禁小報》幾乎毫無二致。這是因為,批評者的階級地位相同,面臨的傳播問題相似,所以他們對待媒介的態度也就無多區別。但時代畢竟在前進,面對統治者過度控制報道、信息閉塞的局面,社會上的反對聲音越來越洪亮。

明代萬歷年間曾一度實行過嚴格的新聞檢查,致使新聞傳播機構頓時陷於無報道素材的半癱瘓狀態,許多習慣於從邸報上獲取信息的官員不以為然、頗為不滿。南京戶科給事中段然大聲疾呼道:“禁科抄之報,不使謄傳,一世耳聾,萬年長夜。”﹝6﹞需要指出的是,段然的這一批評文字,恰被刊於邸報,因而在當時騰播眾口,影響廣遠。作為“中興英主”的崇禎皇帝,比起他的先輩來更加熱心於新聞控制,即位伊始即宣布道:“各衙門章奏,未經御覽批紅,不許報房抄發,泄露機密,一概私揭不許擅行抄傳,違者治罪。”﹝7﹞這一政策激起了文官集團的嚴重不滿,刑部左給事中左懋第上疏爭辯曰:

奏疏發部,有必當密者,有不必密者﹔有可密於事先,而不必密於事后者,有當密於今日而不必於明日者。如事關兵機,方且動於九天,藏於九地,何可不密也?如警報何邊,寇擾某地,動靜之情,勝敗之事,廷臣知之,以便各獻芻蕘﹔各要害知之,以便共圖備御,何當密也?況邸報之抄傳有定,道路之訛言無端,疑揣轉甚,張皇孔多。廷臣縱有所聞,未免因而箝口,何可密也?如制邊之策,諸臣有密奏,密之可也,邊已安矣,仍當使廷臣知其何策以安邊。剿寇之謀,諸臣有密奏,密之可也,寇已平矣,所當使廷臣共知其何策以剿寇。此可密於事先,而不必密於事后也。如逮有罪之人,不密,恐其將遁﹔人已獲矣,必昭布其所以逮之故。如誅有罪之人,不密,慮其人將自裁﹔人已正法矣,則必昭布其所誅之實。此當密於今日而不必密於明日者也。蓋人臣事君,原無不可使天下共知之言﹔而朝廷行事,更無不可使天下共知之事。慎密原為成事,事成便復昭然。所謂理本相成,變而不失其常也。臣今日不言,而使朝廷一時縝密之事,因遁沿為故例,甚至科錄史館皆不能啟什襲之藏而筆之,而一時之疑信猶其小者,后世之信史何所取裁?且謂壅蔽綸綍自臣等封駁之臣始矣。﹝8﹞

這篇媒介批評意味濃郁的文字,透露出與此前有所不同的價值取向。左懋第並沒有從根本上否定邸報傳發內容范圍控制的必要,而是就“機密”的邊界和范圍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所謂機密,情況各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如果不注意加以區別的話,就有可能造成言路壅蔽﹔控制傳抄內容,本是為了控制社會輿論,但如果過多地限制邸報刊登的內容,反而會引起“訛言無端,疑揣轉甚,張皇孔多”,造成社會輿論更大的混亂。左懋第還提出:現在的邸報報道,要對后來的歷史和史學負責。應該說,這種看法既合情理,又很中肯。尤其是左懋第的論斷邏輯和思路顯得機巧敏銳,既是以從根本上維護封建統治秩序作為批評的出發點,又將時、地等因素納入對傳播內容的思考范圍,具有很強的說服力。

無獨有偶,同時代另一政府官員祁彪佳,也上疏崇禎皇帝,對這個問題發表看法:

事關軍情,猶然茫視,遲慢漏泄,為誤不小。仰見我皇上深謀遠慮,超越千古,蓋有見於不密之害也。然聖諭又不嘗以某本不妨抄傳、某本不應抄傳,令科臣看詳否。臣愚以為不應抄傳者,幾先之秘,臨事之謀,制勝出奇,呼吸萬變者是﹔不妨抄傳者,強弱之分,順逆之勢,去來之狀,勝負之常,疆場情形,一彼一此皆是。且以言乎塘報,則將士上之督撫,督撫上之皇上,敵國之人,尚能得諸偵探,豈輦轂之下,不宜公之睹聞?以言乎章奏,則皇上下之該部,該部下之督撫,疆圍之外,尚必見諸施行,豈闕庭之前,不許共相昭揭。今各科臣惟漏泄之不是虞,致緘藏之過密,略涉軍務,概禁抄傳。……自抄傳禁而情同射覆,隔若面牆,欲借箸而苦曲折之未諳,欲請纓而憚遙揣之未真。……爾來盜賊縱橫,人喜語亂,自抄禁而訛言四起,紛呶萬端……憶已巳敵震都城,臣鄉兩旬邸報不通,謠傳日四、五至。……大凡封疆任重,欺蔽易生,自抄傳禁而專困之馳奏,俱不得揚言於在廷﹔言路之糾彈,遂不敢憑臆於局外。……伏乞皇上於諸凡塘報、奏章,苟非密切機宜,外廷必不可預聞者,沛發明旨,照常科抄。﹝9﹞

祁彪佳的見解與左懋第幾乎完全一致,只是在辯駁的思路上有所不同,他是通過列舉禁止邸報傳播的諸多害處,以打動皇上取消禁令。

大概是因為持反對意見的官員過多,而且禁止邸報傳發確實弊端多多,崇禎皇帝隻好作出妥協和讓步。他在祁彪佳的疏本上批復道:“言官留心兵計,自可據悃陳謀,豈必盡借邸報,況前諭兵科詳審本章,原非概秘示疑。今后除密切事情外,可照常發抄,以信前旨。至召對,朕自酌行,毋庸陳請也。”﹝9﹞一向獨斷專行、自我感覺良好的崇禎皇帝,在洶洶輿論面前,不得不退回到最初的出發點上。這初步顯示了媒介批評的強大效果。

雖然明代邸報就其性質而言,無疑是統治階級的忠實喉舌,是一種體制內的媒介,但明代士大夫知識分子的媒介批評仍然出現了有意味的變化:媒介批評的主題很大一部分集中在對新聞檢查和控制的否定性評判方面,為媒介存在提供辯護。他們之所以會在媒介批評中為邸報的發展留置了一定的生存空間,是因為與宋代相比,明代士大夫知識分子與邸報的關系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媒介成為他們社會生活中的一種日常性、不可或缺的因素,沒有邸報閱讀,他們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就不能抱持正常的平衡:“讀報、評報、藏報和利用舊報資料從事著述,已經成為明代士大夫知識分子的經常性活動,成為他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項重要內容。”﹝1﹞172換言之,明代士大夫知識分子已經對媒介形成了一定的依賴關系,他們對邸報功能的認識和批評,也必然會超出此前通過一味地封殺媒介存在和發展來維護社會秩序的單一視角,而具有更寬闊的視野,顯示出媒介批評有意義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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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立娟(實習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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