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搜索“360殺毒”,結果彈出“百度殺毒”,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及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訴至海澱法院。記者昨天獲悉,海澱法院已受理該案。
奇虎訴稱,奇虎是360品牌的權利人,其開發和經營的網絡產品“360殺毒”,是一款免費的雲安全殺毒軟件。在百度網頁搜索“360殺毒”時,百度竟然在搜索結果的顯著位置,推廣自己的產品“百度殺毒”。
奇虎認為,百度殺毒是2013年才出現的軟件產品,不能與“360殺毒”的知名度相比。但百度為了推廣自己的產品,竟利用其搜索引擎的互聯網入口地位,惡意傍附“360殺毒”,誘導網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下載安裝百度殺毒。
奇虎認為,百度在線作為百度搜索引擎的研發者,是百度殺毒的研發者、經營者和發行方﹔百度網訊與百度在線是關聯公司,雙方在一起辦公,故兩被告明顯具有共同的惡意。奇虎訴請海澱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在百度搜索中強行以“360殺毒”作為關鍵詞、推廣“百度殺毒”產品的侵權行為,公開道歉並賠償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