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傳媒>>傳媒專題>>傳媒期刊秀:《今傳媒》>>2014年·第1期

突發事件危機報道的心理關注【2】

——以“4•1”復旦投毒案為例

賈麗雲?

2014年02月13日09:58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三、本次報道呈現出的各方心理特點

在本次事件發生之后,全國上下幾十家媒體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報道。在持續半個多月的跟蹤報道期間,這次事件成為當時最受關注的新聞事件之一,在復旦大學、事件的發生地上海、以及各類學校尤其是高校影響很大。同時引起了新聞界、教育界、司法界等多方的高度關注。下文將從各方的表現特點入手,分析其內在的心理因素,為新聞媒體引導輿論起到參考作用。

1.網民的參與心理。網絡作為新媒體的代表,自2008年以來在新聞監督中發揮的作用就已經非常明顯。在這次事件中也不例外。自案件發生之后,網絡上的各種追蹤、猜測和推斷就從未停止過。從猜測凶手究竟是誰到投毒原因以及線索的可靠性此起彼伏。

之所以此次事件的報道會引發網民如此高的參與熱情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是“重點大學”這樣一個引人注目的頭銜。重點大學的學生在通常人們的認識中是德才兼備的,這次事件的發生與這樣一個頭銜的反差是引起網民關注的一個重要原因﹔其次是投毒的隱蔽性與當事人的所學專業是引發網民興趣的另一個點。化學和醫學專業,本來是可以用來治病救人的專業,但卻被這些學習者反過來用來下毒,而且在剛開始的好長時間甚至不知道是什麼毒。這些都激起了受眾強烈的好奇心理、探究心理、偵探心理等參與心理。

2.大學生的心理健康。在此次事件報道過程中引起大家廣泛關注的是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尤其是當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等其他幾起投毒事件被一起作為背景材料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后,重點大學學生的心理素質成為關注的重點。在這幾起案件的背后我們看到了重點大學學生的一些共性的心理健康問題。第一,成才心理和成才標准的不正確。由於我國傳統教育中,由高考這根無形的指揮棒導致的,從家庭到學校對孩子成功標准的確立的不科學是導致這一現象出現的主要原因。學習成績好,考上重點大學是衡量孩子是不是好孩子的主要標准。在這樣的標准的引導下,孩子的成才心理是扭曲的。名校大學生在曾經的母校基本都是學校的“掌上明珠”,是被關注的焦點,這種過分的關心和關注導致了他們對自我認知和成功標准認知的不科學和不健全。因此,高分低能和心理脆弱和偏激現象在他們身上就顯得更為嚴重。第二,交往心理不健康。缺乏挫折教育和從中學到大學的環境的轉換導致的心理落差使得他們在與周圍同學交往中缺乏包容、溝通的心理。以自我為中心的心理導致在遇到事情的時候隻想到自身的感受而忽視自己作為社會一份子,給周圍人所帶來的影響。

3.受眾的恐慌心理。本次投毒案發生之后網絡上流暢這樣一段話:“千萬不要惹學化學的,他們會給你投毒。也不要惹學醫的,他們會給你投細菌和病毒。也不要惹學生物的,你知道馬加爵吧,他就是學生物的。也不要惹學體育的,你根本打不過他們。心理憋屈難受,就去搞文科生,他們除了會發條微博背地裡罵罵,根本不能拿你怎麼樣,發完一准還刪掉,怕被你看見。”這段話雖帶有調侃的意味,但卻可以從中可以看出受眾在此事發生后的恐慌心理。似乎高校的專業設置成為是否會威脅周圍人的主要標准。受眾的安全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威脅。

4.當事人的心理。此次投毒案的當事人包括死者黃某及其家人,犯罪嫌疑人林某及其家人。對於本次案件,他們無疑是對此案件感受最強烈的人,他們的心理也應該是媒體報道應關注的部分。

4月17日《上海早晨》報道稱:復旦投毒案破案緣於一條神秘短信。當時案件並未偵破。4月17日《今日非常道》以“復旦投毒案真相如何”為題來吸引受眾關注。深圳衛視《正午30分》以“復旦投毒案系誤殺、情殺等說法”為題來報道。浙江衛視報道內容有確定毒源為N—二甲基亞硝胺。除此之外,對於犯罪嫌疑人林某的各個方面的報道更是數不勝數。雖然此案最終証明犯罪嫌疑人確為林某,但在案件未偵破之前,對於當事人的信息搜索以及不加節制的報道對於當事人來說傷害是巨大的。而造成這種傷害的原因自然少不了媒體報道的推波助瀾。媒體先於檢察機關從用語上對於事件的定性有媒體審判的嫌疑。媒體作為引導社會輿論的重要力量,除了公布事件真相,還應維護公民權益,體現人文關懷,維護社會公平。

四、如何盡到媒體責任,有效引導輿論、安撫公眾情緒

1.重視議程設置。精心組織深度報道,重視“議程設置”。在復旦投毒案的報道過程中的好幾家媒體,尤其是中央電視台的4月19日的《焦點訪談》把相關的幾起投毒案組合報道,有效的轉移了公眾視線,同時也成為本次危機報道轉換的拐點。之前的高密度、大規模的報道和之后的類比報道和根源性報道的跟進,成為人為的“新聞議題的設置”。把公眾的注意力從復旦投毒案的投毒原因的討論、投毒人的關注以及因此引起的恐慌心理中走出來,通過橫向比較,尋找導致這些投毒案發生在重點大學的原因,引導公眾思考和討論其系統性的原因——教育中的心理教育缺失。從而把一起惡性的危機報道轉化為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的正能量的傳遞。

2.報道中避免負面影響。據調查,模仿新聞報道上的操作細節成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犯罪手段。有人認為,青少年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90%以上由傳媒來完成。此類犯罪類的新聞報道處理不當,會對正處於成長階段的青少年會產生不良影響,甚至刺激其犯罪心理的產生、發展。因此對於此類案件的報道,避免報道作案細節,重點探討發生此類惡性事件發生的深層原因,探尋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是報道應堅持的方向。在“復旦投毒案”的報道過程中,有些媒體對於投毒地點、細節的報道和毒品名稱的報道,雖有利於還原事件始末,為公眾普及相關知識,但從誘發青少年犯罪的角度而言,仍然要注意報道的適度性。堅持適當節制、有所不為和注意把關的報道原則。

另外,媒體娛樂受眾和刻意媚俗以吸引受眾注意的心理也是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在本次報道中有些媒體在對事件的報道中刻意強調受害人黃洋的師兄收到的短信中提到的藥物就帶有此嫌疑。

3.信息的及時性和明確性。由於此次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尤其在網絡媒體中,正可謂是圍追堵截。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網民不遺余力地把兩個當事人的社會關系和性格、學業、人際關系等翻了個底朝天。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除了網民作為受眾自身所具有共性心理特征外,媒體的報道也十分關鍵。事件的每一點進展都會引起廣大受眾的極大關注,信息的及時、權威和明確的信息將使受眾擺脫猜疑和盲目探究,有利於輿論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防止造成網絡暴力。

4.結果的明確性。此次事件最終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逮捕以及承認犯罪事實而結束。之后北京警方對因此案而引起關注的未破的朱令案,也給予了回應。雖然朱令案至今仍未偵破,但對廣大受眾做以交代的做法是必要的。這種對於結果的明確交代毫無疑問會消除受眾心理的不確定性,預示著此事告以段落,不僅是對此事報道的交代,也體現了對受眾心理的關注。

參考文獻:

[1] 黃芙蓉.關於危機報道的定義、功能、原則之考辯[J].鄖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1(3).

[2] 丁邁.典型報道的受眾心理實証研究[M].北京: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08.

[3] 徐明.從近期危機報道看新媒體框架下的傳播策略變化[J].傳媒觀察,2008(10).

[4] 王朝暉.關於犯罪傳播和模仿的幾點思考[J].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3(1).

[5] 曲直,劉鴦.模仿—青少年犯罪新症結[N].西部法制報,2008-04-26.

上一頁
分享到: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