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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突發事件中調查性報道的技能運用

——以“蘇湘渝持槍搶劫殺人案制造者周克華被擊斃”為例

王柳力 王艷玲

2014年02月13日13:48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摘 要:突發事件的報道方式除了守株待兔的等線報和消息來源,運用獨特的調查手段來跟蹤日常的重大新聞和事件,揭露事實真相,對新聞記者而言也是不容忽視的。針對此種情況,本文以“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制造者周克華被擊斃”為例,從新聞事件發展的各個環節入手,淺析新聞記者在突發事件中的調查性報道。

關鍵詞:突發事件﹔調查性報道﹔記者

一、引 言

表面上看來,調查性報道的誕生似乎隻需要記者對消息源提供的線索進行跟蹤調查,將各種有價值的新聞線索充實、發展完整。但實際上,瀏覽每天的報紙,從日常新聞報道中尋找調查性報道的選題,挖掘被隱藏的事實真相,策劃出大規模、有影響力的調查性報道,也不失為產生調查性報道的重要途徑。

本文擬以“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制造者周克華被擊斃”為例,剖析記者在突發事件中調查性報道。

二、新聞事件中調查性報道的技能運用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調查記者無法同常規記者一樣,在新聞事件發生現場感受與重大事件即時進展同呼吸、共命運的興奮與刺激,但是對於那些值得深入調查的突發性題材,調查記者也有多種渠道即時發現重大的調查線索,立刻進入狀態,扮演重要的角色。比較普遍的一種方式是調查記者加入常規報道隊伍中,就像軍事理論專家在非常時刻也會扛起槍參加戰斗一樣。此外,調查記者還可以以另一種方式加入到突發性事件報道中。

例如,針對突發新聞的常規報道,調查記者可選取有代表性的人物,介紹他的背景和基本情況,評價個人在整個事態發展過程中的價值和意義等。諸如此類的報道手段還有很多。本文以“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制造者周克華被擊斃”為例,剖析記者在突發新聞中調查性報道。

(一)同步調查

由於調查性報道所具有的突出意義和價值,很多時候記者或者媒體都把調查性報道任務放在了媒體所有報道工作的重要位置,因為記者和編輯們都非常清楚:記者往往能通過調查收集到比常規報道、動態新聞更具有重要性和顯著性的信息和線索。新聞記者的職業道德和操守決定了除非在極端特殊和罕見的情況下,記者永遠不會對公眾隱瞞事實。媒體不會僅僅因為自身長遠的發展策略或是為了增加發行量或收視率而刻意向公眾瞞報新聞。

因此,從事調查性報道的記者可以與動態新聞的記者同步收集信息和資料,不論如何,編導內心都傾向選擇第一時間內把重要報道公之於眾。記者和編輯都能敏銳的判斷出調查結果的價值以及信息本身的競爭力,很多時候它甚至能夠其他媒體所進行的那些杰出的動態報道都黯然失色。實際上,重大事件時,調查性記者不但能夠承擔上文所描述的那些職責,還能夠憑借自己敏銳的直接判斷是否能夠以及如何搜集到各種信息,為媒體的獨家報道以及后續報道積累材料。

2012年8月14日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制造者周克華在重慶被擊斃,該事件的報道過程把調查記者在突發新聞報道過程中所扮演的輔助角色發揮得淋漓盡致。雖然並不是新聞記者把槍殺犯周克華給擊斃的,但是警方一擊斃周克華,記者們就往往會擔心官方公布的信息都是經過嚴格事先審查的,刪去了某些令人尷尬但重要的信息。因此,記者早已迫不及待的翻遍了周克華的每一頁公共檔案記錄,調查了各個領域,所有與其相關的司法記錄、家庭信息、成長經歷,甚至感情生活都沒放過,讓一個公眾聞所未聞的人,一夜之間變成家喻戶曉的人物。是記者們細致、鍥而不舍的調查回答了觀眾心中一個個疑問。新聞報道中出現失實的情況,並不完全是記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有時候,是因為採訪對象歪曲了事實,他們或者在陳述中夾雜了個人的情緒和偏見,夸大了調查對象的英雄形象或社會危害性,或者因為他們並不是第一手資料掌握者,在復述故事的過程中進行了夸大,或者加入了自己的牽強附會。還有時候,這些不實之處是因為新聞突然發生、時效性強,在匆忙發稿中很難避免不發生錯誤。調查性報道的記者就是要竭力減少甚至杜絕各種失實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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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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