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傳媒>>最新資訊

人民網評:輿論監督權豈容冒用濫用

孤鬆

2014年04月01日15:0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人民網評:輿論監督權豈容冒用濫用

  新聞媒體被稱為“社會瞭望塔”,新聞記者也被譽為“社會良心”。但在新聞傳媒業日益發達的當下,新聞採訪權特別是輿論監督權,呈現出濫用和冒用的趨勢。

  一些真媒體、假媒體,一批真記者、假記者,濫用或冒用輿論監督權,以發表批評報道、“曝光丑聞”等手段要挾報道對象,對基層單位企業等進行敲詐勒索,謀取不法利益,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

  中宣部等9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同時還通報了一批媒體採編人員及假記者、假媒體新聞敲詐典型案例。

  從公布的這批新聞敲詐案例來看,主要存在三類嚴重問題:

  第一,部分新聞單位惟利是圖,管理極其混亂,直接導致新聞敲詐案發生。比如《中國特產報》及其記者違法案,該報社領導班子主要由退休或內退人員擔任,主要負責人均來自同一家庭,,未能履行對新聞採編活動和新聞記者的管理職責,對部分採編人員不發工資讓其自謀生計,還要求這些人每人每年上繳20余萬元費用。而《企業黨建參考報》直接向記者站攤派經營任務,導致部分記者站和記者違規採訪、亂設機構。這類直接將媒體定位為牟利工具的機構,如何能成“社會瞭望塔”?

  第二,一些不良記者濫用新聞採訪權和輿論監督權謀取私利。比如《杭州日報》記者楊某收受公關公司30余萬賄賂案,《証券時報》記者羅某某向某電腦公司索要200萬“封口費”案。這種打著輿論監督的旗號,把本該服務大眾的新聞報道,用作牟取個人和小團體利益的私器,這類記者中的害群之馬,如何能擔起“社會良心”?

  第三,一些假記者、假媒體冒用輿論監督權,制造虛假報道,大行不法之事,擾亂社會秩序,影響及其惡劣。如陝西西安“1·15”假記者敲詐勒索案中假記者既合伙敲詐基層單位,又在同伙被抓后詐騙同伙家屬﹔山東青島“11·25”非法經營報刊案,涉及28種非法報刊,銷售非法報刊達1100萬份,銷往28個省區市。

  《新快報》陳永洲事件猶在眼前,這些案例更說明類似行為並非個案,我們的新聞界並非淨土。種種濫用或冒用輿論監督權進行“新聞敲詐”的行為,已成為新聞界一大公害,不僅損害新聞隊伍形象,侵蝕新聞媒體權威性和公信力,還污染社會風氣,擾亂社會秩序,如果任由其存在並蔓延,必然會嚴重阻礙社會的發展進步。

  必須通過重拳出擊、動真碰硬地嚴打,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擴散蔓延。隻有去偽而存真,嚴懲“假媒體”“假記者”玷污媒體和記者名聲的非法行為,媒體和記者的形象才不會被敗壞、報道也才能更有力量。正人先正己,隻有嚴懲新聞界的“害群之馬”,關停一批違規新聞單位,撤銷一批違規記者站,吊銷一批違規記者的新聞記者証,並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形成震懾效應,才能淨化新聞隊伍,推動形成健康的新聞傳播秩序。

  在充滿各種利益、誘惑的當下,媒體、記者應該時刻秉公守法、公正客觀,“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讓媒體更有公信力和影響力。在此,不妨重溫新聞前輩范長江的話,“這個社會正需要無數有操守的記者代表人民的利益而奮斗”。我們的記者,要時刻保持清醒、自律,守護職業的良知,堅守記者的操守,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做一個有社會良心的記者。

分享到:
(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