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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對新聞敲詐"受害者"要敢於說"不"

2014年04月08日07:10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對新聞敲詐,“受害者”要敢於說“不”

  ■ 觀察家

  敲詐者所利用的,往往是信息不對稱,或利誘或威逼,但隻要明晰底線——真正的媒體報道,不會夾雜金錢交易的因素,“受害者”隻要自身坦然,就沒有理由被要挾。

  近日,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正在全國范圍開展。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和中國記協公布了14起網絡新聞敲詐和編造傳播假新聞的典型案例。

  新聞敲詐和假新聞,一直被視為新聞行業的“毒瘤”,傷害從業者整體形象,損害社會公眾的利益。隨著網絡新媒體的發展,傳統媒體正處於關鍵的轉型期,尤其需要正身律己,主動加強管理,對一些越規違法行為說“不”。這是媒體和從業者發展的安身立命之本。

  而對新聞敲詐或假新聞,具體的防范重點則要有所區別。如果說假新聞因有似真似假的隱蔽性,再加上新媒體環境下有意無意的“失誤”,防范起來需要“專業眼光”﹔新聞敲詐就相對好識別一些,既是敲詐,就必有“受害者”,隻要大家都能堅決說“不”,就能減少其存活空間。

  從已公布的一些新聞敲詐案例來看,要揭穿敲詐者的身份並不難。比如,山西省忻州市寇某某假冒“西部廉政監督網”記者實施敲詐勒索﹔高某等五人開設“中國廉政網”“中國縣域網”兩個非法網站,冒充記者詐騙上訪民眾﹔去年8月江蘇徐州仲某等四人私設“今日焦點網”,在全國各地進行敲詐勒索等。

  這些違法搞新聞敲詐的主角,都不是真正的新聞從業者,他們或是抓住了上訪民眾希望“曝光才能解決問題”的心理,或是利用了地方官員“害怕把事鬧大”的鴕鳥心態。因為這些敲詐者本就屬於知法犯法,也沒有正規的新聞單位挂靠,不能指望通過媒體的教育或管理加以約束,而需要潛在的“受害者”擦亮眼睛,保持警惕,發現可疑的地方及時舉報。

  不久前,新華社有一篇報道提到,一些地方官員患上“010恐懼症”。他們所害怕的“北京來電”中,有一類就是自稱新聞單位,要做正面有償新聞或收負面“封口費”的。所謂“封口費”,說穿了就屬於新聞敲詐。但面對可能的敲詐,一些地方官員的心態復雜,一位地方干部直言:“現在想挑出地方政府的毛病很容易,面對這樣直接要‘封口費’的,我們也很矛盾,給吧不甘心,不給吧又擔心真的鬧大了。”

  當然,在地方官員之外,企業也是新聞敲詐的重要對象,一些企業為防止有關自身的負面信息在網上流傳,花錢滅火的豪氣一點不輸於地方政府。敲詐者所利用的,往往是信息不對稱,或利誘或威逼,但隻要明晰底線——真正的媒體報道,不會夾雜金錢交易的因素,“受害者”隻要自身坦然,就沒有理由被要挾。

  這次的專項行動,多個部門公開了舉報電話。無論誰再接到真假難辨的“封口費”電話,都該毫不猶豫地舉報。

  □喻辛(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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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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