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假记者谎称在网上曝光负面消息,对当事人进行新闻敲诈,这种现象目前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4月2日,《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的12起刑事处理案件中发现,其中有6起与网络新闻敲诈有关,而且很多假媒体的名字都很“响亮”,其名称往往与“法制”“监督”“廉政”“政务”等联系,如“聚焦中国法制网”“西部廉政监督网”等。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查处非法网络媒体,特别是查处非法新闻网站和网站频道将成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网络新闻敲诈理由多样
在网络新闻敲诈案中,犯罪嫌疑人的敲诈手段各不相同,敲诈理由更是五花八门。
例如,在“河北曲阳李某某假冒记者敲诈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称是“中国政务监督网”记者,能帮助上访户解决问题,他用这个方法先后骗取了8000多元。而山西忻州“10·24”假记者敲诈案中,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自称是“中国执法监督网”的记者,以某加油站存在油品质量问题进行敲诈勒索,在收取6000元准备逃走时被警方抓获。
去年年底,记者在陕西采访渭南市“8·15”新闻敲诈案时,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的敲诈理由五花八门。2012年9月,赵某得到“线索”,称富平县某砖厂存在污染问题,于是便联络其他几名假记者驱车来到砖厂,声称该砖厂存在环保及工人劳保等问题,会在网站进行曝光。最后,砖厂负责人给了赵某1万元现金了事。2012年11月,张某某接到群众“反映”,称蒲城县某中学一名教师突然晕倒在讲台上,该中学不但不积极处理,还推卸责任。张某某立即和网站的工作人员赶到学校,并以在网上“曝光”此事相要挟,最终学校给了6000元。
真假记者联手实施敲诈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介绍,真假记者联手是网络新闻敲诈案的另一特点,他们一般通过规避、威逼、施压、利诱、就范等步骤实施敲诈。
在山西忻州“8·27”真假记者联手敲诈勒索案中,就是假记者进行敲诈,真记者到受害人那里去要钱。据了解,2013年8月,自称“聚焦中国法制网”记者的王某某以掌握忻州某中学违规收取赞助费的稿件、视频为由,对该校进行敲诈,要求该校缴纳7万元,并承诺事后不发稿。随后,王某某委托忻州日报社记者郭某某到该校办公室领款。
而陕西西安“1·15”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中,5名被告人中有两名是供职于中央电视台央视网环保频道驻陕西栏目组采编中心的,一名是编导,另一名则是编导主任,都没有记者证。他们以记者的身份进行敲诈,并通过曝光等手段对事主进行要挟、索要钱财,因此很多当事人一看是电视台的,就想赶紧给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