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尽给我现眼,既然是我媳妇儿,跟我出去!”
“呸,谁是你媳妇儿?”哈文一把把我的手打开,“出去干什么?”
“挣钱!”
“挣钱?”她犹豫了一下,“能挣多少?”
“钱不多,我努力!”
说完,我拽着她来到内蒙古饭店,介绍她当驻唱歌手,开始了“夫唱妇随”的兼职生涯。算起来,一个月赚的钱少说也有一千多。
有钱了,就开始臭美。谁让我骨子里就臭美呢?我们俩所有的衣服,都是我亲自设计的“情侣款”,我们一起坐公交车去买布料,拿到定福庄附近的一家小裁缝铺里做。我做事马虎,有时候人下车了,面料却落在座位上,找也没的找,经常挨哈文骂。
穿上自制情侣装,如果只看腰部以下,我们俩就是一个人,裤子的款式、花色一模一样。几年以后,出了一个叫陶金的摇滚青年,带火了短款西服和萝卜裤。哈文作证,这身行头,早他好几年我就已经发明了。
说起钱的好处,还真是一言难尽。
每回她的同学、朋友到学校里来玩儿,都是我慷慨解囊,去小卖部买酸奶招待他们。现在说来,酸奶不值什么钱,在那个年代还是挺奢侈的。况且架不住一来就来四五个,有的还特不拿自己当外人,“我就爱喝酸奶,来俩!”
心里疼不疼另说,我脸上始终热情洋溢,“大家随便喝,哈文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