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2013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治事例在京发布。评选活动由中国传媒大学与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
十大事例分别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行动,罗昌平微博举报刘铁男,“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发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处罚百度、快播案,甘肃省张家川县中学生杨某发帖被拘留案,《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事件,薄熙来案庭审的微博直播事件,李某某强奸案的报道与信息披露事件,农夫山泉和《京华时报》互诉名誉侵权案。
据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丹林介绍,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及传媒法治领域的学者、律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在2013年发生的800个传媒法治事例中,从媒体体制改革与监管、互联网新闻治理、信息公开、著作权保护、名誉权保护、舆论监督等六个领域选出。该评选已举办三年,旨在通过对传媒法治事件的梳理,剖析传媒业的变化和问题,提升传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