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0日11版刊登的《要卖电视剧,先签收视率承诺》一文,独家披露了“收视率承诺”这一电视剧交易潜规则,在业界引起持续反响。昨天,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透露,该协会将于今日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申诉,要求官方禁止电视台实行电视剧播出与收视率挂钩的购片合同模式。
在其申诉书中,中广协电视制片委员会表示,该协会近日频频接到会员单位信息,反映今年以来,多家电视台实行电视剧播出与收视率挂钩的购片合同模式。“此种模式前几年已经出现,但并不普遍。今年以来,电视台似乎要全面单边强制推行这一霸王条款。为此,我协会代表全国七百余家会员单位紧急向总局反映这一情况,并请政府主管部门立即叫停这一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错误之举。”
制片委员会认为,收视率的高低并不能准确反映一部电视剧的质量优劣。“电视剧的品质高低应当从其拍摄题材、创作内容、演员表演等自身因素来衡量,一部电视剧的收视率固然与该剧品质有关,也与其播出平台、播出环境、播出档期等因素有关。高收视率的剧目未必都是制作精良、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时代精神的作品。反之,一些制作精良、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时代精神的作品,却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遭遇低收视率的结果。”
该协会还直言,收视率本身就不是一个客观标准,加之目前国内收视调查的机构数量有限,因此没有调查机构能够保障其数据的权威性,收视率调查结果本身就缺乏公信力。所以要以收视率作为购剧的标准,必然导致购买电视剧的标准失去公信力,也就不能真正反映广大观众的需求。“收视率承诺”是电视台将电视剧制作风险完全转嫁给制作方的不平等交易行为。
“如果大力推行收视率与购买节目挂钩的模式,必然导致制片方为了收视率而不择手段。前一段时间出现的大量‘雷’剧、恶俗剧及过度戏说的抗日剧,都是盲目追求收视率的恶果。”该申诉书如此表述。
制片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叫停电视台的这种购片霸王条款,维护制片行业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