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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三假"专项行动结束 新闻敲诈勒索得到有效遏制

邹韧

2014年04月03日15:3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手机看新闻

陕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查缴的各种假记者证件。

  近年来,“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活动猖獗,引起各地群众的不满,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为了遏制这一现象,从2014年1月~3月在全国开展了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专项行动,希望通过全国各地齐动手的方式,像灭蟑螂一样把“三假”消灭光。

  7个组重点督查12个省份

  查办相关重要案件38起,通报3批117种非法报刊目录。12个重点省份查获各类非法报刊50余万份。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了解到,为期3个月的打击“三假”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圆满结束。“通过这3个月的专项行动,各地都反馈现在新闻单位记者的采访活动比以前规范了许多,假记者也少了,新闻敲诈勒索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通过打击‘三假’行动,不仅新闻从业人员提升了素质,群众也积极举报,整个社会形成了良好氛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案件督办处处长汤清淇欣慰地告诉记者。

  据汤清淇介绍,为深入推动打击“三假”行动,1月10日、2月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群众举报,先后下发了两批共77条“三假”案件线索。其中,12个重点省(区、市)65条,占84.5%。为了使这些案件可以彻查彻办,春节前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部分新闻媒体,组成7个督查组,分赴北京、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陕西12个在打击“三假”专项行动中情况较复杂的重点省(区、市),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截至目前,12个重点省(区、市)查办相关重要案件38起,包括山西9起,陕西、河北各7起,湖北5起,江西4起,北京3起,内蒙古、江苏、山东各1起。其中北京“高宝国团伙”“李凌团伙”假冒记者敲诈勒索访民案、河北石家庄“马雪鹏团伙”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保定曲阳李怀军假记者诈骗案、山西忻州“9·17”假记者敲诈勒索案、陕西西安“10·15”网络新闻敲诈案、湖北武汉“人民监督报湖北办事处”非法记者站案、江西鄱阳“8·23”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等的侦办进展情况目前都很顺利。

  同时,在专项行动中,12个重点省(区、市)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的3批117种非法报刊目录,查获各类非法报刊50余万份,其中包括湖北查获20余万份,江西查获10余万份,江苏、山东各查获5万余份。山东对13家违法违规印刷企业进行查处,清理取缔非法游商摊点230个。湖北查处违法违规印刷企业37家,对《读写算》《科技信息快报》等5家违规报刊出版单位进行了处罚。

  一批典型案件在全国曝光

  北京、河北、山西、江西、湖北、陕西等地案件查办力度大、效果好。其中,刑事处理案件19起,行政处罚17起。

  3个月的专项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了解,各地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的3批117种非法报刊目录,共查获各类非法报刊134万余份。同时,也加大了案件的查处力度,据统计,各地共查办相关案件136起,影响较大的40余起,特别是北京、河北、山西、江西、湖北、陕西等地案件查办力度大、效果好。

  汤清淇告诉记者,专项行动中各地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进行刑事处理的案件有19起,行政处罚的有17起。这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的一致,都是利用“假记者”的身份向受害人骗取钱财,但作案的手段却各不相同。有的是组团诈骗,有的是单打独斗,有的是几个假记者用假证件去诈骗,只要事主给个三百、五百立即走人,也有的是真假记者勾结诈骗。

  记者在陕西采访时从执法人员那里了解到,他们处理的很多案件中,有不少假记者平时会看各行各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发现某单位或某些政府部门有一点违规现象,就会进行敲诈,而一些事主也因为自身确实存在问题而心虚,通常会给钱了事。面对这些问题,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加大了宣传力度,将一批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并组织媒体进行深入采访,让人们更清楚地认清假记者的真面目,同时也通过宣传报道对违法犯罪分子予以震慑。

  寻找思路解决“三难”

  在发现、查处此类问题中有三个难点,即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

  在整个专项行动中,从各地反馈回来的信息显示,部分省(区、市)乡镇一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都遇到过真假记者进行新闻敲诈,但真正被发现、被查处的却是少数。汤清淇告诉记者,经过调查研究,其原因主要是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如果要追查到底,基层执法部门往往缺乏人力、物力、财力等条件。

  面对“三难”问题,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都在积极寻找解决思路。汤清淇表示,要解决“发现难、取证难”,就要将“三假”宣传工作深入基层,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让基层单位、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三假”的危害性,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要尽快交办督办,加强协调,查出结果,及时给举报人以交代和奖励。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打消那些受害单位、受害人的顾虑,鼓励他们敢于举报、敢于举证。

  对于“查处难”,“扫黄打非”部门也给出了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用好用足法律法规。打击“三假”工作要发挥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同时,新闻出版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政管理,要用好《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避免因刑事打击条件不具备造成“三假”案件得不到有效查处。针对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所谓“采访证”“报道证”“调研证”等打擦边球,扰乱新闻记者证管理秩序问题,要进一步明确这些非法采访证件的属性,以利于基层执法部门更好地打击“三假”。

  互联网成打击“三假”主阵地

  非法新闻网站是假媒体的网络表现形式,要进一步研究网络出版管理有关规定,为执法提供依据。

  记者在很多省的采访中发现,不少案件的当事人都是因为担心自己的事被曝光到网上而遭到敲诈的。有些事主表示,他们明知道来的是假记者,给他们曝光的是假网站,但他们觉得只要有损企业形象的报道一上网,人们才不会管网站是真是假,于是不少案件当事人也都乖乖掏钱了事。

  而很多执法人员也反映,现行法规对利用网络从事新闻敲诈等活动进行处罚的规定不具体,处罚主体不明确,希望能赋予新闻出版部门更多执法手段。对此汤清淇认为,互联网现在已经成为打击“三假”的主阵地,非法新闻网站是假媒体的网络表现形式,新闻出版部门应按新闻出版行政法规对其查处。同时,要明确新闻出版部门在打击非法新闻网站中的职责,进一步研究网络出版、网络报刊、电子期刊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执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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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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