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哲学家罗素在论及古希腊伯里克利时代的雅典时写道:“雅典城的财富以及文化都迅速地增加;而且正如这种时代所必然会发生的一样,尤其是当财富由于对外贸易而增加的时候,传统的道德与传统的信仰就衰退了。”
当下中国内地的电视节目低俗化问题,就是在财富及文化迅速增加的背景下“传统的道德与传统的信仰”衰退的表征。不过,与彼时雅典城相比,除了等而下之的消费主义商业文化的乌烟瘴气外,笔者认为,当下中国电视节目低俗化所反映的是在现代市场型塑道德与信仰的过程中,中国电视人的慌不择路,而为这种行为失范加以辩护的理论根据正是基于自由主义的道德哲学框架。因此,尽管是一种艰涩的理论路径,我们仍然无法回避的是,抵制电视节目低俗化问题首先是一个道德哲学问题。将价值问题悬置起来的自由主义道德的哲学框架,借助收视率导向,把本应成为“社会公器”的电视,变成形形色色的节目创作集体肆意寻租的“文化公地”,而电视节目低俗化就是这一问题的最直接的表现。电视节目内容的生成是在公权力部门、电视节目传播机构和观众之间的博弈中完成的。媚俗是电视工业得以顺利运行的润滑剂,社会公权力部门有责任在大众传播领域对公民个人道德偏好进行引导,电视节目制作参与主体对电视节目质量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娱乐笼罩一切的背景下,法国社会学家雷蒙·布东注意到在这些无处不在的图像中的那些“叫人跌破眼镜的低俗”背后是“市场规律的产物”:
“人们都明白,对某些电视节目的出现和它们取得的成功感到欢欣鼓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例如那些被称为真人秀(着重号为原文所有——笔者注)的节目。可以直截了当地说:它们的低俗直叫人跌破眼镜。这些节目实际上正是那个‘民主’社会特色的市场规律的产物。公众乐意我们向他们展露那些名人。”
这种道德水准的销蚀源于媚俗。对于电视来说,取悦观众是压倒一切的问题。作为仿像的电视天然是媚俗的媒体,媚俗是电视工业得以顺利运行的润滑剂。根据美国学者杰米·卡林·沃森和罗伯特·阿波的概括,至少有两类信息在一些人看来是不宜在电视上呈现的:
“一些人认为某些影像是带有剥削性质的。‘剥削’是指某个人或一些人被另一个人或一群人以不公正的方式使用或利用。因为剥削者拿到了快乐、收益或益处的主要部分或全部,而被剥削者得到的是次要部分或未获分文。……其他人认为一些影像被客体化了。在这里,‘客体化’意味着不把人当人,而是像对待一件物品一样对待一个人。这种做法与剥削有着明显的联系,因为被剥削者通常是被客体化的。”
例如,对犯罪过程的精心再现就是电视对人的客体化过程。法制节目是劝谕型作品在电视里的对应物,可是这种节目将曾经出现的血腥现实加以客体化,抽离了当时情境中施动者或受动者的人性所必然遇到的颤栗,观众只需在毫无风险(文化工业对“看客心理”这一低俗消费需要的把握和满足,已培养起至少几代消费者了,道德问题已经稀释到单纯作为社会文化的点缀、只是使人类区别于畜类的程度)的前提下模拟体验一下作为他者的社会成员曾经遭遇的苦难,刺激而又廉价,这是最重要的,而电视是在现有媒介技术条件下比较接近这一要求的。正如德国哲学家阿多诺所指出的那样:
“使观众等闲看待像夜店这样的东西和暗示可能的作奸犯科不过是生活中的小菜一碟的方式,诱使观众用如许方式看待生活中的冲突。这可能足以说明在那些反对教唆观众犯罪的所有大众媒介的老派批评中所蕴含的要义。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这种犯罪常态化的氛围(其呈现基于日常生活场景)从不用多说,是通过真实场景铺天盖地地加以呈现的。这种做法可能对某类观众影响更大,这可比节目对犯罪的明确的道德训诫和绳之以法的常规做法效果更明显。”
于是,公众的趣味就在这种伪现实主义的画布上绘出了亵渎神圣、躲避崇高、玩弄经典、戏耍真诚的胜景。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