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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美国的新闻伦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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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6日14:07    来源:青年记者    手机看新闻

2014年,美国学术出版机构SAGE出版了一部新书《21世纪新闻伦理革新》。主编是美国著名传媒教育机构波恩特学院的Kelly McBride和美国新闻研究所的Tom Rosenstiel。书中探讨了互联网时代新闻伦理如何适应变革。

前互联网时代的新闻伦理

美国新闻伦理发展有着悠久历史,1922年成立的美国报纸编辑协会(The American Society of Newspaper Editors,简称ASNE)在1923年提出美国首个新闻业自律规范《报人守则》(Canons of Journalism),1975年更名为ASNE《原则宣言》(Statement of Principles)。宣言阐述了言论自由给媒体带来的责任,鼓励成员遵循职业伦理六条规范:负责(Responsibility)、自由(Freedom of the Press)、独立(Independence)、真实准确(Truth and Accuracy)、公正(Impartiality)、公平(Fair Play)。ASNE的成员包括:媒体机构的编辑人员和行政人员、大学新闻院系负责人、媒体基金会及培训机构负责人等。

美国职业记者协会(The 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简称SPJ), 前身为Sigma Delta Chi,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职业记者组织。1926年,SPJ根据ASNE《原则宣言》,制订了《SPJ伦理准则》(Code of Ethics)。1973年,SPJ订立新的准则,并于1984年、1987年和1996年分别进了修改。1996年版的《SPJ伦理准则》内容有四条:寻找事实报道事相(Seek Truth and Report It);减少伤害(Minimize Harm);独立行动(Act Independently);负责任地报道(Be Accountable)。上述四项内容,均列出详细具体的规范性做法,以便于记者操作。SPJ的成员包括新闻机构、记者、新闻教育工作者以及高校新闻院系学生等。

美国新闻行业协会的伦理标准,向社会展示了新闻行业的专业和道德标准,通过媒体和媒体工作者的实践,新闻业赢得公众的信任和尊重,令整个行业得以维系和发展。美国社会普遍认为,只有值得公众信赖的新闻业,才能保障民主的有效实施。

新闻伦理通过自律维护

美国新闻行业协会制订的伦理规范,给新闻工作者树立了一个标杆,但没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当发生问题时,伦理标准是讨论的参照系,是一面衡量对错的镜子。

在行业协会的伦理标准之外,媒体自身亦制订了相应的自律规范,例如《纽约时报》的《标准与伦理》(Standards and Ethics)包括:公平(Fairness)、诚实(Integrity)、真实(Truth)三项原则,在此原则之下,制订了《诚实指引》(Guidelines on Integrity),要求加强对新闻事实的核查,有错必究;制订了《新闻伦理指南》(Ethical Journalism Guidebook),①为新闻和编辑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详细具体的伦理指引,以及《承揽广告标准》(Standards of Advertising Acceptability),提出广告的成功在于赢得公众信任。

从新闻行业协会到媒体自身,所制订的新闻伦理规范,其内容大同小异,基本上都强调自由、真实、准确、负责、独立、公平、公正、避免伤害等。力图通过这些自律手段,赢得公众信任。新闻伦理是美国大学新闻教育的必修课,也是媒体工作者所遵循的工作守则。大型媒体机构都将自订的伦理规范公之于众,以利公众监督。

互联网时代新闻伦理遭遇挑战

随着技术的发展,新闻的采集、处理、发布速度前所未有地加快,各种方便快捷的文字、图像、视频处理软件应运而生,人们学习使用各种数字技术和实用工具,在创造性地生产内容的同时,也随之出现了不少问题,例如片面报道、技术加工、断章取义、写作粗糙等。为了适应生态变化,美国行业协会及学界展开讨论,认为传统的新闻伦理应与时俱进。

就21世纪新闻业需要怎样的伦理规范,美国职业记者协会(SPJ)发起讨论,资深媒体人Steve Butty认为,现行的《SPJ伦理准则》于1973年采用,中间几经修订,但1996年以后就再无更新,在媒体重构的今天,新闻伦理规范建设不应停滞不前,需要与时俱进。《SPJ伦理准则》的四条原则,其中三条在新时代背景下仍然成立,即:寻找事实报道事相;减少伤害;负责任地报道。但独立行动值得商榷。过去,独立行动主要指记者应与广告商及各种利益保持距离。今天,独立行动的范围应进一步扩大,记者要谨慎处理与各方面的关系,例如,记者与消息源的关系、记者的职业身份与记者在社交媒体上的私人身份的关系等。社交媒体时代,记者广泛使用社交网络,当《华尔街日报》和《华盛顿邮报》不鼓励雇员在社交媒体上表达观点时,SPJ对记者如何区分因公和因私使用电邮、社交网络账号方面,没有任何指引。②

曾于2004~2005年担任SPJ主席的Irwin Gratz认为,互联网时代,网络上的新闻与观点常常交织在一起,人们利用各种计算机软件方便地编辑图片、声音和影像,前互联网时代制订的新闻伦理规范,并未涉及这些技术带来的变化,年轻人在校园里很容易接受各种编辑软件,怎样做才符合规范,SPJ应提出合适的指引。③

相对于行业协会,美国新闻机构制订的伦理标准则不断更新,以适应变化,例如美联社《雇员社交媒体指南》(Social Media Guidelines for AP Employers),④对美联社雇员如何使用社交媒体进行具体规范,鼓励记者使用社交媒体,但对记者在社交媒体上的行为做出具体指引,包括如何对待有争议性的公共话题、如何对待转发评论和关注等。

三个角度的探讨

在《21世纪新闻伦理革新》一书中,作者从三个角度探讨数字时代新闻伦理所要面对的变革:事实(Truth)、透明(Transparency)和社群(Community)。

事实。在互联网时代,技术驱动改变了新闻的报道方式,人人可以播报新闻,各种真真假假的信息铺天盖地。互联网影响了人们对事实的探究。桑斯坦(Cass R. Sunstein)在Republic.com一书中提出忧虑:互联网造成一个危险,每个人是自己领域的专家,生活在自己的信息世界中,但人们彼此之间缺乏共同兴趣,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实真相缺乏尊重。美国记者Farhad Manjoo在《学会在后事实社会中生活》中也探讨了同样的问题:通常人们以为媒体会令大家更快更好地理解世界,互联网令这种体验更加丰富,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有时恰恰相反。美国有句话“Here lies truth”(真相在这里),美国《大西洋》杂志把三个英文词倒过来:Truth Lies here(事实在撒谎),互联网正腐蚀着人们曾经共有的对事实的遵从。曾经的新闻消费者,正在取代专业编辑,成为新闻的仲裁者。新闻报道面临挑战,记者过去常用的“他说她说”的报道方式,已难以挖掘真相。过去的平衡报道如批评与回应,也不一定达到揭示真相的目的。因此,在寻求真相的过程中,要做到:千方百计做到准确;在采访、报道、解释信息中保持诚实、公正、无所畏惧;让无声者发言,记录被遮蔽的领域;坚持言论自由;对公众负责任。

透明。传统新闻伦理强调记者要独立于报道对象,但新时代下,情况变得日益复杂,整个社会处于一个开放的信息系统,很多时候,新闻当事人自身也在发布新闻。在人人都是新闻发布者的情况下,有一件事情很重要,那就是新闻制作的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这种规范能否被公众知晓和识别。过去新闻伦理主张独立,但今后应提倡透明,虽然独立仍是一项重要的原则。可以预见的未来,新闻将以多种形式呈现,数字平台上,新闻和观点不再泾渭分明。带有观点的新闻可能与立场中立的新闻一样有力,二者皆可寻求真相。因此,重要的不是谁在报道新闻,而是新闻是怎样被报道的,过程是怎样的。互联网时代,空间无限拓宽,应倡导新闻报道公开透明,鼓励记者与市民、编辑部和社群进行持续不断的对话。透明是一个独立的伦理原则,是新闻行业得到公众信任的重要手段。为此,要做到:程序正义,告诉公众报道过程,解释信源、证据以及记者的选择,诚实坦白力所不及之处;明确告知公众媒体自身的立场,介绍如何选题及报道;勇于承认错误,快速更正,有错必究。

社群。这是一个新的伦理原则,过去,新闻伦理提倡避免伤害,今天,记者仍有道义责任尽可能避免因报道而产生伤害。但避免伤害这种道义责任不再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记者与社群中每一位成员的“契约关系”的一部分。网络时代,记者进行新闻报道,以此服务社群,进而促进民主,而社群成员同时也反哺新闻记者。为此,要做到:理解所服务的社群的需要,与社群里的成员进行沟通,同时创造机制,让社群的成员之间彼此交流;寻找及提供多元意见,避免公众被强权牵着鼻子走,维护公众利益;良好的行为规范需要人人守责,彼此协作;秉持怜悯,避免因报道造成伤害;让新闻成为一种持续的对话,让每一个人负责地参与,主动获取信息。

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到,美国新闻业界和学界正在积极探讨如何让传统的新闻伦理跟上时代的步伐,当媒体不再是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当社交网络账号、博客都变成新闻的发布者,虽然他们不是受雇于某家媒体机构的“记者”,但毋庸置疑,他们所从事的也是新闻工作,如果新闻伦理规范不对这些人群产生影响,那么,新闻伦理所起的作用就会局限在越来越小的范围内。因此,21世纪,新闻伦理应尝试放大到所有与新闻生产有关的社群当中,拓宽涵盖范围,令新闻伦理影响更多的人群。

注释:

①目前公布的《纽约时报》新闻伦理指南于2004年1月制订

②Quill Flashback: 21st-Century Journalism Requires 21st-Century Code, By SPJ, November 5th, 2013。http://blogs.spjnetwork.org/ethics/2013/11/05/quill-flashback-21st-century-journalism-requires-21st-century-code/

③Quill Flashback: The Current Code is Inclusive and Flexible,By SPJ | November 5th, 2013,http://blogs.spjnetwork.org/ethics/2013/11/05/quill-flashback-the-current-code-is-inclusive-and-flexible/

④Social Media Guidelines for AP Employers,2013年5月修订,http://www.ap.org/Images/Social-Media-Guidelines_tcm28-9832.pdf

(作者为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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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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