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报21世纪网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共8人,因涉嫌新闻敲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涉及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区市的数十家企业,而国内部分财经媒体由财经公关扮演媒体与企业之间的黑金掮客、通过负面新闻逼迫企业支付“合作”费用或收取企业“保护费”换取“有偿沉默”等现象的曝光,更是揭开了该领域犯罪链条日渐产业化的行业黑幕。
【记者点评】媒体肩负着弘扬社会正能量、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任,不能越过职业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设定底线。个别媒体的经营困境不能成为默许违法犯罪的借口,滥用话语权力牟取私利更不能成为“公开的秘密”。用客观报道、价值中立来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是媒体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行业风气的败坏无异于杀鸡取卵,而为此埋单的则是公众的利益、媒体的公信力乃至整个市场的未来。
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在社会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媒体本身不应受到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在媒体身上同样适用,而媒体在商业与法律之间的艰难转型以这样的方式闯入公众的视野,其对未来的媒体治理和媒体伦理带来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个案的一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