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奇虎360与腾讯之间的纠葛被业界形象地称为“3Q大战”。双方互诉三场,其中以今年这起奇虎360诉腾讯公司垄断案最为引人注目。
本案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多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也是迄今为止互联网行业诉讼标的额最大、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记者点评】互联网领域的商业竞争是此前司法较少涉足的新兴与前沿领域。然而,伴随中国互联网产业的高速成长和对人们日常生活影响的急剧扩大,其中出现的冲突与纠纷也往往成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认定的关键就在于腾讯公司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而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即使在国际上也较为少见,因此判决具有较高的专业性。长达7.4万字的判决书,详细阐述了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意义上相关市场的界定标准、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原则与方法等法律问题,明确了反垄断法律适用的多个重要裁判标准。此案的意义在于通过个案为互联网领域垄断案树立起了司法标杆,为新兴领域司法问题的处理探索了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