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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論新聞媒體在公共政策中的角色扮演

——以鄱湖生態經濟區為個案研究

陳振東 張菁 劉宗衍

2012年12月05日16:39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摘要:本文選取《江西日報》、《江南都市報》、《信息日報》、《新法制報》四家報紙關於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新聞報道為樣本,研究了新聞媒體在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主要包括“放大傳聲筒”、“助推協調器”、“警報提示燈”三方面。

關鍵字:新聞媒體 公共政策 鄱陽湖生態經濟區 政府

公共政策是政府為處理社會公共事物而制定的行為規范,在制定的過程中政府能否堅持公共利益取向,不是僅憑其自覺便能得到保証的。隨著傳播技術的發展以及社會民主化程度的提高,新聞媒體的參與日益成為保証公共政策遵循公共利益原則的前提與關鍵,新聞媒體在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

本研究以2007年至2011年《江西日報》、《江南都市報》、《信息日報》、《新法制報》四家紙媒關於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新聞報道為支撐,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的前期准備、制定過程以及執行修訂為主線,具體分析新聞媒體在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據不完全統計,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江西日報》、《江南都市報》、《信息日報》、《新法制報》關於鄱陽湖地區資源能源壓力加大、生態環境惡化的新聞報道達129篇,在2009至2011年間,這四家媒體關於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局面以及評論等共927篇,新聞媒體在鄱陽湖生態經濟區的建設上擔當起重要角色。經研究歸納得出它的作用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放大傳聲筒”、“助推協調器”、“警報提示燈”。

放大傳聲筒

新聞媒體的基本使命是傳播事實,同時對社會也具有監測和守望功能,在公共政策制定前新聞媒體會有意識地搜尋公眾關注的社會問題,“守望者”使得政府部門決策人員以新聞媒體的相關報道為佐証,把這些零星問題歸納總結成社會公共問題,進而轉化為政策問題,進入政策議程。在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想法提出之前,環鄱陽湖地區生態環境告急,經濟發展忽略資源優勢等一系列問題皆見諸報端。新聞媒體把一系列問題集中化,形成明顯的政策訴求,把環鄱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問題呈現在受眾面前,引起社會和政府關注。

政府制定公共政策要放在陽光之下,讓公眾知情。信息公開是一種重要的公眾參與政治的形式,能使公眾認為所制定的公共政策是合法的,適當的,這樣才能取得社會主體的積極配合。新聞媒體是政府將公共政策傳達給公眾的最佳手段,因為議程設置是新聞媒體一個重要功能。所謂議程設置,是指新聞媒體有能力選擇並強調某些話題,使這些話題對公眾產生的重要印象。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以及相關舉措通過新聞媒體集中推廣,公眾從中看到鄱湖發展良好前景,便會容易接受並參與。

助推協調器

公眾通過“放大傳聲筒”了解公共政策,這隻滿足了讓公眾知情的需要,但是如何讓公眾表達意見、參與進來,通過建言反饋完善公共政策,又是一難題。新聞媒體作為溝通政府與公眾的橋梁與紐帶,在公共政策施行階段“助推協調”的角色就非新聞媒體莫屬了。在制定和執行公共政策的過程中,政府機關要聽取群眾呼聲及建議,這是由政府代表公眾利益的性質決定的。同時,公眾要及時全面了解公共政策,行使公民權利。新聞媒體就為兩者的溝通提供了良好的載體,政府可以通過新聞媒體就某一公共政策對社會成員的觀念與行為加以引導,同時社會成員關於某一公共政策也可借助新聞媒體表達呼聲,兩者在借助新聞媒體的溝通中協調公共政策的施行。關於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政府部門在新聞媒體上專門設固定版塊鼓勵公眾提出意見建議,就此也有新聞媒體深入基層了解群眾呼聲,建立起群眾表達對公共政策意見的有效途徑。諸如《“我為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言獻策”活動推薦建言》文章,屢次於江西主流新聞媒體出現,專家學者和普通民眾的計策頻頻被政府部門所採納。

公共政策的施行要有一定的群眾基礎,能為廣大民眾所信服接受。因為新聞媒體具有引導作用,所以它能為公共政策的執行提供強大的輿論支持。盡管在施行的過程中出現了矛盾,新聞媒體也能通過其“光環”效應一一化解。之前隻追求眼前利益的民眾,會通過媒體的宣傳報道重新認識可持續發展的持久效益,真正接受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美好藍圖。

警報提示燈

新聞媒體具有輿論監督的功能,所謂輿論監督就是新聞媒體通過公共政策中違法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曝光批判和譴責,引起廣大社會成員的共鳴,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從而對政府或者普通民眾的偏差行為進行警告和威懾,促使其社會行為符合社會規范。因此,新聞媒體能夠監督公共政策執行過程,以及監督規范參與政策執行的公眾,促進社會和諧。

在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制定和實施的過程中,遇到對政府及政府官員行為有爭議的情況,代表社會公眾利益的新聞媒體應有效承擔起監督公共權力的社會責任。隨著現代傳播的影響力與覆蓋面的進一步提高,新聞媒體對政府行為已經構成制約效應,從而成為社會監督體系的重要力量。

在公共政策實施的過程中,新聞媒體不僅要監督公共權力的執行者,更要監督公共政策的具體實施效果。在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過程中,對破壞環境的案件,新聞媒體通過直播轉播庭審、重點報道,威懾參與環境破壞的不法分子,提高群眾環保意識,利於鄱湖生態經濟區規劃實施的社會效果,形成有利於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良好社會環境。(作者 南昌航空大學 文法學院 陳振東 張菁 劉宗衍)

參考文獻:

[1] 何志武. 大眾媒介參與公共政策過程的機制研究[D]. 華中科技大學, 2007

[2] 王凱峰. 公共政策的理論與現實[J]. 濱州學院學報, 2008,(04)

[3] 趙路平,王新杰. 和諧社會中的媒體角色建構[J]. 傳媒觀察, 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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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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