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要講得富有情感。
白居易說:“未成曲調先有情。”“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托爾斯泰說:“藝術起源於一個人為了把自己體驗過的感情傳達給別人,於是在自己心中重新喚起這種感情,並用某種外在的標志表現出來。”羅丹說:“藝術就是感情。”吳冠中說:“藝術是瘋狂的感情事業。藝之高低系於情之真偽。”由此可見,“情”是人的一種社會生理本能,是一種歷史沉澱的結果,是一種社會文化構成的必然。而藝術作品的“審美屬性是人的本質力量的感情表現”,“最高的藝術境界是對情感的審美表達”。
情到深處方感人。作者所講的故事要能感動人,就必須富有情感。這篇通訊在以情動人方面是成功的。如文中寫的:
△“1936年10月,紅軍來到會寧,會寧離我家不遠。毛主席也來了,他講話我去聽過,好多話我沒大聽懂,但他說紅軍是咱窮人的隊伍,這句話我聽懂了。所以,我把放羊的鞭子一扔,當了兵。那時,我差一個月滿13歲。”
△余老流著眼淚談了送雷鋒當兵的經過。
△有一天改善伙食吃菜包子,我問雷鋒,你當兵爸媽同意嗎?雷鋒把剛咬了兩口的菜包子放下了,眼裡全是淚水。雷鋒是最后一個穿上軍裝的,那天他可高興了。他對我和老伴說,首長,讓我叫你一聲爸爸吧!阿姨,讓我叫你一聲媽媽吧!走那天,我老伴給他買了背心、褲衩、毛巾,一直把他送到車站,囑咐說,“小雷子啊,阿姨希望你到部隊好好干,當毛主席的好戰士。”
“雷鋒犧牲的消息我是在《前進報》上看到的。我老伴把報紙遞給我,流著淚說:‘咱那兒子走了!’想到雷鋒和我們全家相處的日子,想到跟雷鋒經歷的那些往事,我們全家人都哭了,連中午飯都沒吃……”
△余老笑著談起了送郭明義當兵的經過。
△老兒子對我說,“老爹,我最后一次求你,找人說句話,讓我進一個條件好一點的公安分局”。我搖搖頭。結果,老兒子被分到鞍山郊區一個分局,當上了一名偵查員。你知道干這行很危險,我天天擔心。
△告別余老時,余老和記者來了個擁抱。他把臉貼在我的臉上,緊緊的、緊緊的,一股暖流涌遍我的全身……
通過上面講述的余新元當年參加紅軍時的激情,與雷鋒、郭明義及小兒子的戰友情、父子情,還有與記者的同志情,通訊的主題思想——余老對紅軍精神的堅守和傳承、四位不同時代英雄的人格魅力便躍然紙上,並融入讀者的心靈,讓人覺得震撼。
談點不足,那就是通訊中每個小故事用一大自然段講完,每段三百多個字,顯得有些太長。讓人讀起來、聽起來覺得有點費勁。大量的新聞寫作實踐表明,運用短段落即一個意思一個段落、一個段落不得超過兩個句號,這樣在行文中段落之間的啟承轉合,環環相扣,張弛有度,富有變化,讓讀者、聽者輕鬆省力,朗朗上口,興趣盎然,不感覺到累,其傳播效果會更好。瑜中微瑕,寫出來供欲拿中國新聞獎大獎之后來者以為鏡鑒也。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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