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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評:打擊新聞敲詐呼喚強化媒體“自律”

張玉勝

2014年04月15日11:20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漫畫:“雙刃斧”

中宣部等9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得到社會各界積極反響,廣大干部群眾表示,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嚴重敗壞新聞隊伍形象,嚴重干擾基層干部群眾正常生產生活,此次行動敢於動真碰硬,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實際成果。

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備受社會關注,表明人民群眾對新聞敲詐和新聞制假等傳播亂象的深惡痛絕。這既是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的有力舉措,也是新聞戰線深入反腐倡廉、力促風清氣正的現實需要,順民心,合民意,勢在必行。

真實是新聞的第一生命,誠信是媒體人的基本素質。正如“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教書育人”是教師的本分一樣,為社會提供真實可信的新聞信息,也是新聞工作者的職責所在。借新聞敲詐或以假新聞惑眾,不僅導致新聞媒體的公信力受到嚴重侵害,也讓新聞工作者的形象觀瞻受到負面影響,更會重挫社會賴以生存的公序良俗。

誠然,懲治新聞欺詐必須清除少數背離職業道德的害群之馬,但救贖失信於民的新聞公信,很大程度上還有賴於新聞工作者隊伍的自警與自律。畢竟素有“社會雷達”和“社會監測器”之稱的新聞媒體,更多的是要導引社會和監督他人。如果連負有輿論導向和監督職能的新聞媒體都無誠信可言,真不知道民眾又該信任何人。

說到“自律”,人們往往會與擁有權力和掌控資源相提並論。但在現有新聞體制下,作為黨和政府的宣傳“喉舌”,媒體的輿論監督往往不無黨政權力延伸與補充的寓意。也就是說,記者採訪“權利”的背后勢必含有一定的“權力”因素,如果媒體從業者缺乏基本的道德自律,其採訪和報道“權利”很有可能被異化為尋租和謀私的工具。這也是“假記者”行騙屢屢得逞和禁而不絕的客觀原因。從這個意義上說,新聞媒體廉潔自律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人們對約束官員公權的關注於期待。

強化媒體自律,必須倡樹和培育良好的新聞職業精神。“鐵肩擔道義,妙筆著文章”既是我國新聞戰線延續至今的光榮傳統,也是對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的形象詮釋。其“道義”就包括誠實守信和客觀公正等職業底線。加強媒體自律,必須恪守遵守法律和紀律、維護新聞真實性、保持清正廉潔作風等職業道德,自覺摒棄功利思維和利益誘惑,象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珍惜媒體人的信譽。

作品如人品。強化媒體自律,還需提升新聞工作者拒腐防變的政治免疫力。從表面看,新聞詐騙和新聞制假似是作風不實的行為,但其實質仍是價值觀扭曲的表現。不能簡單以“記者也是人”的托詞,解讀和姑息新聞欺詐行為。正如著名記者范長江所言:“有了健全高尚的人格,才可以配做新聞記者”。必須堅持先做人、后作文的從業原則,把媒體自律的功夫多下在自身品德修養上。新聞機構要把記者的素質教育放在隊伍建設的突出位置。從理念矯正和完善法治層面,把媒體人採訪和報道的權利關進制度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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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瑤(實習生)、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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