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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学界热议媒体案件报道经验 推进案件报道规范化

2014年01月04日16:04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月4日电   (记者 赵光霞)第十期新浪传媒论坛日前召开。本次论坛主题为“准则与尺度——2013年媒体报道案件的是非之辩”。来自中国记协、央视、南方周末、新京报等机构的人员就热点案件报道中的经验和不当之处,造成一些媒体报道失范的主要原因和改善路径以及当前最应该确立的基本报道规则三大问题进行了探讨。

2013年,一批备受瞩目的大案要案接连曝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引发了全社会对案件报道的密集关注。与会媒体人认为当前案件信息公开程度还不够,此外,一些媒体从业者欠缺专业性,对于案件的信息不做独立判断,甚至是添油加醋报道,影响了报道的质量和可信度。

对于当前案件报道中存在的问题,与会媒体人认为应加强自身修养,加强对法律本身的理解,在报道时,应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整个案件,增强报道的专业性。中国记协国内工作部主任孙兆华表示,目前媒体行业的新闻规范性差异比较大,希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都要按照相同的新闻工作标准来规范自己的采编行为,共同提升媒体的公信力。

清华大学郭镇之教授认为,当前在案件报道的顺序上发生了转变,以前报道案件,一般是从主流媒体到网站,但现在的顺序倒过来了。首先是律师的微博曝光一些信息,然后再到网站,最后是主流媒体跟进报道。这样的变化,带来了大量非专业记者开始参与报道,有时会影响报道的真实性。

有与会记者认为,媒体人在报道案件时,可以从转变报道方式上入手,比如以前报道案件多从侦查机关获取信息,现在还可以通过披露法官裁判文书的形式,对已判案件进行报道,还可以对已经判决案件的当事法官进行采访,让其讲述其做出判决的思维过程;同时就此采访法律专家,通过其分析,更加准确地还原整个案件。这样有利于媒体与司法机关建立互信的关系,让报道更加公正。

论坛现场还发布了《关于媒体案件报道规范的承诺》,认为媒体应高度重视真实、客观、公正、准确等一般性新闻原则,同时在案件报道中要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及受害人,对于未宣判案件,不做定罪定性式的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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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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