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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清除“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毒瘤

赖名芳

2014年03月18日16:24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对症下药清除“三假”毒瘤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在对打击“三假”专项行动采访中注意到,许多省(区、市)“扫黄打非”部门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注重从查办的案件和市场检查中寻找、分析“三假”产生的原因,找准“病根”后对症下药。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副主任曹阳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深刻剖析“三假”案件的社会背景、作案动机及其复杂成因,对于认识和查处同类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原因一 媒体疏于管理

不法分子钻漏洞

曹阳分析认为,“三假”案件之所以频频发生,直接动因是利益的不当追求和恶性驱动。这其中,一些正规媒体或个别人员以收取费用、提供新闻证件的形式,赋予不法分子新闻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这成为纵容和庇护不法分子非法攫取钱财的滋生土壤;不法分子抓住现行新闻出版管理中某些薄弱环节以及某些单位、部门因负面事件而产生的胆怯心理,广泛搜集一些地区和部门工作中出现的社会矛盾,以维权、揭露腐败等为由违规采访,强索钱财,“摸索”出了一条“低成本、高回报”的生财之道,这让他们一次次铤而走险、走上以身试法的犯罪道路。

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赵纪明对此表示认同。他向记者阐述道,从案件查办和市场检查来看,纯粹的假记者和直接从事新闻敲诈的情况并不多见。很多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都有正规报刊单位的背景。一些正规出版单位由于利益驱动,放松了对记者证的发放、记者站的设立以及与文化工作室合作出版行为的管理,导致不法分子打着记者旗号和以正规报刊社名义,利用法律空白和管理漏洞从事不法活动。而现行规章对正规媒体的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偏轻,违规成本太低,使得利用真媒体敲诈勒索的事件屡见不鲜。

原因二 问题部门要“消灾”

假记者抓软肋

“有空可钻,是滋生‘三假’的第二个原因。”曹阳分析说,当前,一些地方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和积累的问题相对较多,而当地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怕曝光、怕揭短”的“自我保护”心态,成了假记者猎取钱财的选择目标。于是,“花钱消灾”亦即以支付费用、馈赠礼品的方式息事宁人,成为当前某些地区和部门处理负面问题的“潜规则”。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屡屡轻易得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抓住了一些“问题”地区单位或部门的“软肋”。个别涉案单位的负责人甚至事先备好现金,一旦触及实际问题即行奉送,足以佐证此说。

正是由于问题部门、单位有“花钱消灾”的心理,才使得新闻敲诈活动出现了“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针对此种现象,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周大庆说,必须要从思想上解决受害人的顾虑问题。基层执法部门要将打击“三假”的宣传工作向社区、企业、农村、学校等基层倾斜,特别要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三假”的危害性,一旦遇到新闻敲诈行为,应积极向执法部门举报,敢于举证。“扫黄打非”相关执法部门要就此采取果断措施,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以此打消受害单位、受害人的顾虑。

原因三 群众缺乏辨别力

假媒体趁机聚敛钱财

从事“三假”活动的不法分子通常有一定的新闻从业经历和反侦查经验。他们或打着新闻单位名义,以协作费、宣传费、广告费等幌子进行牟利,或佯装采写负面新闻,以“关系费”“疏通费”等名目聚敛钱财,作案手段狡猾隐蔽。这些人员一般了解报刊出版的内部运作流程和对外采访的方式,有的还在互联网上制作网页、栏目等,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查询,致使一些基层单位或部门真伪莫辨,即使受骗上当也羞于深究,在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时不予配合,增加了案件查处难度。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处处长刘海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多非政府性质的组织或个人私下擅自设置的网站却配上一个很大的“新闻”网站名头,以此唬人。由于基层和普通群众对媒体和新闻记者仍然抱有仰视心态,尽管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基层群众仍缺乏甄别能力和甄别手段。另外,基层工作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与上级要求不符、不愿意被曝光的东西,一些不正确的政绩观也使得执法人员很难找到证据。

对策 行业加强自律

基层“补课”识“三假”

“三假”问题涉及面广,原因复杂,既与我国社会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和发展水平有关,也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有关。与商品领域的假冒伪劣一样,“三假”现象要实现完全有效的治理,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必须标本兼治。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巡视员姚德新说,“必须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宣传和培训。”打击“三假”行动要取得实效,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首先就是要加强行业自律。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目前组织开展对全省报刊单位和驻鄂新闻单位的全员培训,把“防止虚假新闻”作为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防范虚假新闻和新闻敲诈行为的产生。同时,在全省新闻系统深化“我是建设者”大讨论活动,不断强化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赵纪明说,“必须对正规媒体及机构和真记者加强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该取缔的取缔,对从事新闻敲诈行为的记者取消其从业资格,对媒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大追究其刑事、行政责任的力度。”

“广泛发动群众,加大宣传力度,是开展打击‘三假’行动的又一个重要举措。”周大庆说,他们充分发挥12318举报电话的作用,坚持24小时举报值班制度,拓宽网上网下举报渠道,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对已侦破的重点案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对不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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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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