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传媒>>最新资讯

北京收钱删帖利益链曝光 一名网警受贿百万落网【2】

2014年03月26日08:40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收钱删帖利益链曝光 一名网警受贿百万落网

  “危机公关”的生财之道

  删帖收入占公关公司总收入的六成,两年产生200多万利益输送。

  据顾某称,他2008曾应聘在百度公司做销售时,发现总有企业、个人、政府部门遇上负面新闻,通过各种渠道找到百度来删帖,于是便萌发有偿删帖的想法。

  在离职百度后,顾某与哥哥一起筹划公司,表弟史某也一同入伙。已有证据材料显示,这一家族名下出现了两家公司,上上下下共计140余员工,分别租用了三里屯SOHO和刘家窑某大厦的写字楼,总负责人为顾某的哥哥。

  据了解,顾某公司主要开展三项业务:一是做危机公关,也就是删帖;二是做新媒体网络推广,也就是包年大客户的网络推广服务;三是软文推广。其中,直接涉案的危机公关部,由顾某带队在三里屯办公,占到公司总收入的六成。

  据2012年11月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显示,2010年至2012年间,顾某兄弟等十余人等共计设法删除百度上的负面网帖近2000条、搜狐500余条、网易28条、千龙20条,分别涉及了上述各网站人员卢某、盛某、黎某等,两年间合计至少产生了200多万的利益输送。

  2013年中至下半年,已经在案的人员按照关联性、到案先后,被切分成了多个小案子,陆续被丰台检察院提起公诉。不过,有至少两名本案律师透露,案件开庭之后,检方又申请补充侦查,本月19日又有律师接到丰台法院关于延期的通知,未来是否有新证据、新事实产生,目前还无从得知。

  目前,涉案的帖子均已删除,记者无从根据链接查到帖子原文。不过,一位嫌疑人举例称,诸如官二代火箭提升、强拆出人命、政府办公楼超标等,以及一些国有上市公司的负面新闻,比如环境污染、库存增加、产品质量问题等,都是删帖的主要内容。顾某也曾透露,某知名空调品牌、知名地产商都是其客户。

  圈子里的那些“删帖手”

  相互之间多有关联,删帖拿钱形成“圈子”,共同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顾某回忆,他在百度上班时,与时为该公司公关部门负责人的卢某并没有交集,直至离开百度后,才在2010年一个互联网圈子的饭局上跟卢某熟识起来,敬酒自我介绍后留了电话。之后近两年间,顾某和卢某少有往来,勉强维持点联系。

  直到2012年三、四月份,顾某的一些政府客户在百度贴吧遇上麻烦,他才主动给卢某去了一通电话,“不太了解你们的行情,我们一般都是几百块不等,您就放心吧,不会少给您钱的”。这之后,顾某自称通过邮箱给卢某发去了网帖链接,并在东直门银座大厦停车场内的一辆越野车内,完成了现金交易。

  “每次都是在车里交易,每次都是给现金,把现金装在牛皮纸的信封里。”顾某称,他前前后后给卢某发过几百条要删除网帖的链接。

  事实上,顾、卢之间的交易并非个案。目前已查到的证据材料中,如从事公关活动的信息技术公司老板丁某与门户网站何某之间、顾某下属与媒体网站员工之间,也几乎都是这样。他们要么是昔日的同事,一方离职开公司,资金周转、业务开展困难时又回来找老同事帮忙,要么是同在一个圈子中,因为朋友介绍、饭局而互相认识,有的甚至是一道去参加圈里共同朋友的婚礼,双方在高速路口才第一次见面。

  由于长期浸润在一个圈子中,他们私下也都成了朋友,一个已被公诉的被告人就说,一开始不知道删帖也违法,就是觉得“既帮了政府,又帮了朋友,还能挣钱”,所以才会相互之间介绍生意,有时甚至完全出自友情,压根没收钱,接到电话后一看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就删除了。除了删帖,他们彼此间还会介绍发软文、搞策划等明面上的生意。

  并非所有的网帖都能被工作人员删除,于是民警刘某也被牵扯进了这个利益链。

  刘某,原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警察。据其自述,2006年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被分配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监控大队,直到后来成立网安总队后,刘某的工作一直未发生变动。

  刘某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网络黄赌毒等不良信息的处置,在处置过程中,他经常需要联系各大网站的相关负责人。顾某的嫂子艾某证言称,因为刘某的警察身份对于删帖有很大帮助,顾家兄弟与刘某搭上了线。

  刘某归案后,办案人员曾经找到他的妻子白某了解情况,她也说虽然从不过问丈夫的公事,但经常随丈夫一起跟顾某哥哥等人见面,还一块凑钱到海南旅游,她因为赋闲在家,顾某哥哥还给她安排了公司当前台,每月5000块钱。直到案发顾某公司也一直为她缴五险。

  据刘某说,他收受顾某给予的好处费70多万,基本上都交给妻子存了起来,原本希望能在丰台全款买一套房子。但还没买上房,他就在2012年下半年归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1年初至2012年7月,顾某哥哥等为帮助公司删帖谋取利益,涉嫌向刘某行贿77万元及购买汽车支付款27万余元;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刘某还涉嫌通过删除负面网帖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行贿15万余元。目前,刘某已因受贿罪被另案处理。

上一页下一页
分享到:
(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