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作为网络丑星炒作的幕后推手,更是将这种审丑风潮宣传到底。在这种消费与被消费的关系当中,丑星们心甘情愿地被拿来炒作,而幕后推手更是不择手段地消费丑星从而获取利益。网络把关的缺失加之网络推手的恶意宣传,并且利用网络监管力度不足,经过微博发出并经“大V”转载后,迅速将虚假新闻推向热点话题。网络审丑的这股风潮也在这样的传播环境下不断滋生,成为现在网络传播的一种普遍现象。
消费丑行之所以可以迅速发展正是由于网络传播把关不严,传播的内容并不像报纸、电视经过严格的审查,相反网络给予公众更加宽松的平台,这也就意味着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传播自己想要传播的内容。网络幕后推手就是很好地抓住网络传播的漏洞,以消费受众为前提不断谋取自身经济利益,正是因为有着利益的交织才会让丑星心甘情愿地被消费。推手在消费丑星的同时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而网站的发行者同样依附于受众的点击率以谋取经济效益,也因此在网络监管上采取默许传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互相消费的关系体系,才会使消费丑行的风潮不断扩张。
四、结 语
网络的发展无疑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在娱乐化的社会当中,网络又催生出“精神狂欢”产业的发展,这让消费主义有了更进一步的扩展。消费丑行成为吸引受众关注的主要传播要素,这种病毒式的传播模式利用互联网的高效性迅速占领传播市场,将丑星推上公众的视野从而获取一定的知名度。网络传播犹如一把双刃剑,折射出整个社会传播的方方面面,从“秦火火事件”便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已经加大对互联网传播的监管,对于网络谣言的幕后推手也给予相应的惩罚,净化网络传播成为互联网发展的一项新任务。
网络媒介审丑的这股风潮也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得到有效的治理,受众消费娱乐的行为是一种正当消费行为,当时这种消费行为也应该有一定的界限,网络传播更应该把握好这种消费界限规范传播内容,提高网络传播在受众心中的公信力。相信消费丑行的这场狂欢也会因为这次整顿事件落下帷幕,反思在这场消费娱乐的盛宴中我们究竟娱乐了什么?
(作者简介:马丽娟,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新闻理论与实务研究)
参考文献:
[1] 邬聪媛.审丑时代与符号红人——传媒消费主义视角下的“凤姐”现象[J].青年记者,2010(12).
[2] 徐小立,秦志希.新闻传媒的消费主义文化变异[J].现代传播,2007(4).
[3] 高永亮.网络传播消费主义现象批判[D].中国传媒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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