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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时报》记者新闻敲诈案被通报 专家提示存好证据及时报案

徐硙

2014年04月14日11:12    来源:西安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遇新闻敲诈 存好证据及时报案

新闻敲诈严重困扰基层干部群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通报了西部时报社记者新闻敲诈案,呼吁公众遇到新闻敲诈要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报案,让新闻敲诈者无处遁形。

《西部时报》是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主管的一份报纸,该报管理混乱,近期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实该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2013年1月以来,《西部时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山西记者站站长田华利用新闻采访的职务便利,以曝光山西省襄汾县县委书记出游遇“少女”,违规将其调到旅游局。地方干部、企业涉嫌违法的问题相要挟,牟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其中,马玉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5万元(其中50万元未遂);田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5万元(其中50万元未遂)。2013年12月23日,马玉华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田华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西部时报》记者王龙飞到总局做调查笔录时反映,该报不仅不给新闻记者发放工资,还向新闻记者下达广告、发行等经营任务。王龙飞称报社2007年给其下达了24万元任务,2008年下达了20万元任务,2010年向报社“城市周刊”下达80万元任务,2011年要求每个持证记者完成1万元经营任务。

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核查,《西部时报》未能严格审核采编人员资格,致使多名记者提交虚假材料骗领新闻记者证。2010年,在该报提交的新闻记者证申领材料中,记者王龙飞、李静两人的《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中的“基本信息”存在虚假,两人的提交的学历证书系伪造。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已对《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站予以注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责成该报主管单位对该报进行停业整顿,并将该案移送到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进一步追究报社相关责任人领导责任。

 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介绍,所有记者必须持新闻记者证采访。公众对持工作证、介绍信以及新闻单位自制的各类证件进行采访的人员可拒绝接受其采访。如果公众对采访者的证件或所在媒体真假难以判断,可以登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或中国记者网(网址:http://press.gapp.gov.cn)进行查询,输入记者的名字和单位名称就可查出真假。另外,判定记者是否违规还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来采访的媒体记者是否索要钱物或从事广告、发行等经营活动。凡是记者摊派报刊和广告,索要赞助、钱物等,均是违法违规行为。

邬书林同时表示,公众碰到新闻敲诈或有偿新闻等情况时,一是绝对不能采取私下送钱“摆平”的做法,否则违法人员尝到了甜头还会卷土重来,找机会继续敲诈勒索。二是要注意保存录音、录像、收据、发票、核稿函、传真、汇款凭证等各类证据,并及时向当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是公安机关报案。总局设有新闻敲诈及假新闻举报电话:010-65212870、010-65212787,各省局近期也将再次公布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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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瑶(实习生)、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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