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进行电视传播时,主持人是连接受众与媒体的桥梁,居于审美对象中的显要位置,它和电视的声音、画面、文字等信息载体一样,本身也是一种极具审美意义的信息。本文从美学的角度出发,通过对电视节目主持人内在美进行透析,从而探究主持人如何把握其内在美,以及如何处理内在美与形式美的关系。
关键词:美学;电视节目;主持人;内在美
一、引 言
电视传播是一项创造性的艺术活动,主持人是电视传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播过程中,主持人是连接受众与媒体的桥梁,居于审美对象中的显要位置,其审美意义是无法忽视的。就像喜欢一门课程从喜欢一个老师开始一样,不难发现,受众同样更乐于从自身喜爱的主持人那里获得信息。也就是说,受众在接收电视所传播的信息时,审美因素总是先于认知因素的。从美学意义来讲,在进行电视审美活动时,作为审美主体的受众和作为审美对象的主持人产生了特定的审美关系,受众通过主持人能够感受到电视美的存在,从而产生了美的享受。
二、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审美意义
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审美意义究竟在哪里呢?它是如何表现的呢?我们知道无论在任何类型的主持人节目中,主持人进行的信息传递,都是认知性和审美性的统一。认知性信息的传递,除了包含节目内容之外,还有对主持人自身信息的传递,例如,性别、相貌特征、学历等等;而审美性信息的传递则包括节目本身所包含的审美信息以及主持人自身作为一种信息,其外在素养和内在素养所具有的审美信息。例如当我们收看一档喜爱的节目时,常会有一种享受感,在接收主持人所传递的认知信息的同时,还产生强烈的审美愉悦。那么,这种愉悦来源从何而来呢?一是来源于节目本身的审美信息,二是来源于主持人本身的所具有的审美信息。在节目过程中,主持人也将自身的审美意义通过外在美和内在美的表现传达给受众,从而增强受众对于电视节目内容的审美关照使审美主体成功的进入了一种审美体验。
三、内在美是主持人之美的基础要素
我们应当清楚的认识到,主持人之美不仅仅是其外在形象和语音面貌的美,还包含其内容美这个重要的因素。在电视传播的过程中,亮丽的形象,动人的声音,自然会使受众产生心理上的愉悦,但是不多久,观众就不仅仅用眼睛在看、用耳朵在听,且用心在感受,最终观众还是要在与节目主持人进行实质性的内在思想情感的交流。由此可见,有声语言的创作要达到艺术上的感染力,只具备形式美是远远不够的,它要有内容美作支撑,才能真正使观众产生审美愉悦。所以我们说,内在美是主持人之美的基础要素,至关重要。
四、主持人的内在美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内在要素的总和,包括事物内在矛盾运动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属性、运动过程、发展趋势等等。”而美的内容则是指“在具体形态中显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1]”就好比一首乐曲,人们之所以认为它是美的,不仅仅是因为其动人优美的旋律和节奏,更在于它通过这旋律和节奏抒发了人们真切的感受、健康的情趣和对于新生活的美好追求。主持人所进行的有声语言创作也是如此,往往真正能够引发观众审美共鸣的,是其使用语言本身所包含的内容美。“语言是声音和意义的结合体,语音的美固然重要,但语义才真正刺激着受众的感知,使受众产生思想情感上的各种反应。[2]”所以,要探寻主持人的内容美,我们要通过其语言美进行分析,本文将从“美在真、善”、“美在意境”、“美在巧妙”三个方面来对主持人的内容美进行分析。
1.美在真、善。“真,是指个事物自身的自然状况及其内在的客观规律。人要‘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把握这些规律……凡是美的东西,一般来说,首先都应当是真的,是蕴含和符合客观规律性的……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性,失去了‘真’,美也就不复存在了。[1]”我们要求主持人交流要有对象感、能够情景再现、能够以情动人,那么实现这些要求的最基本的要素就是“真”。只有真诚的面对观众,才能完成具有对象感的交流;只有真切的感受稿件内容、心领神会,才能达成情景再现效果;只有真情实感,才能由己达人,从而使观众产生共鸣,达到情感上的升华。一些主持人之所以会给人以装腔作势、扭捏造作的不适感受,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做到“真”。诚于中而形于外,是主持人最基本的素质要求。善,是美的灵魂,失去了善,美也就无从谈起。一个优秀的节目主持人首先应该拥有纯洁善良的心灵,要做到言论和行为上的统一。“只有真正的善,才具有高尚的品格,才能够动人、感人、才蕴含着引人入胜的潜质。[3]”其次,作为电视传播的使者,辅助电视传播发挥其教化功能,是主持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那么,这就要求主持人能够准确的把握善、弘扬善,以自身的善和社会的善,给受众以正确的引导。此外,“语言传播,归根到底,是一种人文精神的终极关怀。”而能够支撑主持人体现这种关怀的,唯有其自身善的本质。一切远离了真和善的事物都不可能是美的,同样,一个背离了真和善的主持人,也一定不会受到观众的喜爱和欢迎。只有一个对生活有着深刻感悟并拥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主持人,才能够将“真”表现得更贴切,对“善”的认识也更加深刻,当然,他所带来的美的感受也更加生动、丰富!
2.美在意境。意境,是中国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它要求通过有限的文字、声音或形象,传达给受众无限美的感受。电视节目主持人通过意境美的营造,可以给予观众一个丰富的联想空间,从而在观众的举一反三中,强化传播效果。正如品画赏乐带给我们的审美愉悦,其一是来自我们的所听、所看,其二,则源于我们通过联想和想象感受到的“所看”和“所想”背后的意味。一些主持人在节目中总是会滔滔不绝,平铺直叙的把话说的满满当当,这在无形中将观众阻隔在了互动了之外,只能选择听或不听,而不能积极地调动自身的联想和想象,不能将自己的感受与节目内容相互交融,从而大大缩小了审美空间,让美感在无形中流失。能够营造出意境美的主持人善于“小叩而发大鸣”,他们不会让自己的语言冗长无味,催化观众的审美疲劳,而是“简于象而不简于意”,点到为止,引导受众去感受弦外之音、韵外之致。中国绘画讲究“留白”,反对画面上的“布置迫塞”,主持人语言也应如此,要敢于“留白”,善于“留白”。“留白”是一种智慧,让观众的思维在审美体验中得到解放,才能给人以回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3.美在巧妙。“巧”,有心思灵敏,技艺高明之意。当我们形容一件工艺品技艺高超胜过天然之美时,我们会说其“巧夺天工”。而“妙”,则有美、好以及神奇之意。同时它也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精神。当我们形容一个人的有着杰出的写作能力时,我们会说其“妙笔生花”。可见进行一项艺术创作,是否巧妙,是其打动人心的精髓所在。作为电视节目主持人,如果想要达到令观众“喜闻乐见”的境界,其语言的巧妙美不容小觑。追求巧妙,就不能言之无味,而是要别出心裁、幽默风趣,才能够使主持人语言别具一格,妙趣横生。幽默,在美学范畴中滑稽(亦可称为喜、喜剧、喜剧性)的体现形式,它作为喜剧性的一种独特形态,并不像讽刺那样的辛辣,“而是把内容和形式中美与丑的复杂因素交合为一种直率而又风趣的形式外化出来”[1]。幽默不是虚无缥缈的,更不是可以凭空捏造的,它的本质是要通过对丑的否定来突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存在,通过幽默来突出的反映人们洞察事物本质和坚信历史发展趋向的乐观精神,而这正是幽默自身鲜明的美学特征。也就是说,“幽默不是耍贫嘴的同义语,不是尖刻、嘲弄,不仅是讥讽、挖苦,也不是‘抖机灵’,其所以为人们喜爱,与其说它引人发笑,不如说是其蕴含的人类的智慧和善良给人带来的美感享受。[4]”电视节目主持人只有将自己对幽默的认识提高到这一层次来,才能够正确的把握幽默,创造出高质量的幽默,令观众忍俊不禁。
如果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具备了幽默的特质,那么他的节目一定是风趣的,语言也一定是巧妙的,而观众也会乐于在他的“巧言妙语”中去感悟生活的真谛。正如德国著名演说家海因·雷曼麦曾所说:“用幽默的方式说出严肃的真理,比直截了当地提出更能为人接受。”由此可见,主持人语言的巧妙,能够有效的鼓动观众的审美情绪,优化审美体验,从而使电视传播达到如张颂老师不断强调的那样——将信息共享和认知共识上升到愉悦共鸣上来。
五、内在美与形式美的关系
美是普遍性的,又是多样性的。它有着自身相对固定的评判标准,但同时它又是流动的。主持人的美也是如此。它的形式美和内容美是相对统一,而不是完美无缺的绝对统一。在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庞大队伍中,不同的主持人呈现出个性的不同:有的可能内在美形式也美,有的内在美而形式美却稍有逊色;有的是内在平庸、空虚而形式美却甚为突出。我们还会发现,一些并没有完全符合主持人审美特征的主持人,依然能够得到观众喜爱,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受众降低了自己的审美标准,也不是因为他们所缺失那部分美不重要,而是因为在形式美和内容美相互融合的过程中,他们身上的另一些别致的美掩盖了所缺失的美的不足,因而并没有影响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的审美需求,反而还另观众对他们的“别致美”情有独钟。
虽然观众会因喜欢主持人身上的某一特质,而冲淡了自身一些单项的审美需求,但不是任意一项的缺失都可以得到受众的包容。例如某些主持人,虽然拥有靓丽的外形,却仅仅将自身的审美意义止于“花瓶’。美好的外表的确能让人赏心悦目,但外表艳丽内心枯萎的花朵,没有人会真正欣赏,更何况,花无百日红。形式美固然重要,但绝不能流于形式主义。当然,只注重内容美,却完全无视形式美,也实不可取的。如果一个满腹经纶、学富五车的主持人,没有良好的语音面貌,甚至普通话都说不好,不能够将自身的学识涵养外化出来呈现给观众,那么他也是无法胜任电视节目主持人工作的。因此,主持人在追求形式美和内容美相对统一的过程中,应当力求均衡发展,在均衡中有所侧重,切不可过于偏颇!
(作者简介:马翩然,女,广西艺术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播音主持艺术研究。本文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东盟华语有声语言研究中心”(桂教思政[2012]47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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