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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角色转换及表达策略研究

——以央视《撒贝宁时间》为例

马 勇

2014年06月10日14:15    来源:今传媒    手机看新闻

摘 要:《撒贝宁时间》是一档全新的电视法制节目,运用影视化的电视手法,多角度的表现形式,艺术地在现了案件发生的若干种可能性。虚实结合的演播室、角色转换的主持人、多元演绎的推理过程是其亮点,也给主持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主持人的角色转换及表达策略进行了研究,以发现规律指导进一步的主持实践。

关键词:法制节目;主持人角色转换;有声语言表达;体态语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已经走过了三十多年的历程。20世纪80年代开创发展,90年代中后期基本成熟,如今的电视法制节目类型已日益多样化、功能也逐渐拓展开。可以说,直观性、普及性、通俗性的电视法制节目早已“顺利成章地成为我国普法运动的主要手段”[1]。但随着现代传播学理论不断完善、电视技术不断发展和受众文化素质及欣赏水平日益提升,老牌法制节目的影响力已日渐式微。《撒贝宁时间》的出现使人眼前一亮,虚拟的案发现场的呈现、缜密的悬疑案情的推理、多元的角色转换的主持都让人们对其充满了兴趣。

笔者从十几期节目中随机抽取6个作为样本,并分析了节目中主持人的所有台词脚本,对主持人的出镜次数进行统计,同时对主持人的功能进行大致划分,试图找出一定的规律。现归纳总结如表1所示。

可以看到,节目中主持人的功能大致分四部分:“开场+ 虚拟演播室中的案发现场解读+实景演播室中的案情分析+ 揭露真相、提出警示”因此该电视节目的起承转合也恰恰依托了这四部分。开场时主持人相当于一个案件之旅的开启者;在现场取证时主持人就是案件事发现场解读者;在案情分析部分,主持人通过提出多种作案可能并逐一排除,充当的是案情波澜起伏的悬疑制造者;而结尾主持人揭露真相并通过评述揭示法律精神、普及依法维权的意识,可以称之为法律精神的传播者。

至此笔者将该节目框架及主持人功能划分和角色呈现作以总结,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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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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