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 赵光霞)由于正担任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简称《宫3》)本月4日已在湖南卫视收官,琼瑶代理律师王军昨日通过微博透露,琼瑶起诉电视剧《宫锁连城》编剧于正及制作公司侵犯《梅花烙》著作权案,27日上午已正式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立案。
《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转发王军微博并代琼瑶发言称,如果胜诉会将所得赔偿捐赠给内地慈善机构,“经过一个月的填表、公证、办理各种手续,终于控告于正侵权的案子,正式进入法院了!感谢律师团队的辛劳!本案如果胜诉获得赔偿,将以透明化的方式,捐赠给内地的慈善机构,做为偏远贫困地区的教育基金!”
王军表示,琼瑶方提出2000万赔偿请求,索赔不是目的,最终希望能规范行业行为,估计未来两三个月将会开庭审理。王军还透露,琼瑶健康有所恢复,未来开庭是否出席,还待沟通。
一封举报信拉开版权大战
4月15日,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公布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举报于正抄袭其作品《梅花烙》,称“目前正在中国大陆播出的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署名编剧于正,《梅花烙》的主要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全部被套用于《宫锁连城》的剧情之中,抄袭侵权情形之恶劣前所未见。”
对此,琼瑶表示“忍无可忍”。
随后,琼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认为该剧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线角色除了名字换了,关系也跟《梅花烙》一模一样,就连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细节都十分吻合。
琼瑶在声明中恳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即时停止播出于正新剧《宫锁连城》,并呼吁观众不要看该剧。
在琼瑶刊登的声明中,还附录了众多网友的回复。其中网友“做回自己”表示:作为一名作者,当自己的作品遭到剽窃是多么痛心!还有网友直言:“是不是就是欺负那些95后00后没看过《梅花烙》啊!可是你想过我们看过的人的感受吗?要抄也抄个大家没看过的啊!”
抄袭事件再度升级 发声明称将起诉于正侵权
4月28日,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事件再度升级,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微发表“电视剧《宫锁连城》涉嫌版权侵权媒体声明函”,声明称将正式起诉于正侵权,“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
琼瑶指出,“最近一周来,不但侵权剧集的首播卫视没有停止播出,网络与其他播出平台又开始或计划播出该剧,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不知尊重原创、保护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公理正义何在?”所以敬告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停止侵权剧集的播出安排,“否则,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
于正:“抄袭说”纯属巧合 偷龙转凤不属于某个作家
对于琼瑶质疑《宫3》抄袭《梅花烙》,随后一个小时左右,4月15日下午于正在微博中作出回应,解释“抄袭说”纯属巧合和误伤,并将“抄袭”传闻归咎于部分网友和媒体,“炒作了一些耸人听闻的话题,没想到也让您受到困扰”。于正在声明中还说到,“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借您的作品进行炒作,更不用说冒犯。艺术本来是需要继承与发展的,您一直是中国言情剧的鼻祖,您对中国编剧技巧和故事架构的创新和发展无人能及”。
面对起诉和质疑,于正再次谈及此事时称,“我觉得只有没文化和人云亦云的人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偷龙转凤是古代文学中的一个经典桥段,像《三言两拍》这样的经典当中(都有),这些都是古人留下的文化遗产,它不是属于某个作家或者编剧的。”
国台办谈琼瑶诉于正:积极维护两岸同胞知识产权权益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4月3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范丽青就琼瑶状告于正侵权一事答记者问,称大陆有关版权保护的法律是健全的,相关的司法救济渠道也是畅通的。两岸已经于2010年签署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积极维护两岸同胞的知识产权权益。
湖南卫视:希望双方分歧和平解决
《宫3》在湖南卫视的首轮播出已经收官,琼瑶的上诉事件并未对该剧的首轮播出产生影响。对于《宫3》引起的抄袭争议,湖南卫视有关工作人员在4月28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湖南卫视一直尊重并倡导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意行业最核心的部分,文化作品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运行。一直以来,湖南卫视作为播出平台,播出的电视剧和电视节目都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准予播出的相关文件和授权方出示的版权合法承诺。湖南卫视一直依据法律,服从行政主管机关的政策要求。对于电视剧《宫锁连城》的版权争议,我们尊重双方当事人,也尊重法律的裁判,衷心希望双方的分歧在法律框架内和平、公正地解决。”
网友:九成以上人力挺琼瑶
在琼瑶举报于正抄袭的公开信发布后,有网站第一时间发起了关于“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你怎么看?”的投票,在投票中,支持于正的人寥寥无几,九成以上网友都力挺琼瑶,并认为“《宫3》就是抄袭《梅花烙》”。
编剧李业玲爆料于正“抄袭方法”
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发布后,编剧李亚玲也在微博发文爆料,她坦言,“早在2009合作《大丫鬟》时,于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线和《梅花烙》主线结合起来写成一部戏给他制作,被我拒绝。后来我另创作了《大丫鬟》给他。他说我这样自命清高成不了大事,还说抄袭只要不超过20%比如你把20集戏全抄了但只要扩充到100集法院就不会追究。五年后他编剧的《宫锁连城》终于问世”。
这个官司怎么打?专家观点不一
对于琼瑶指责于正侵权,法律界专家对此案件莫衷一是,有专家认为,根据思想、表达二分法,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形式,不保护思想,所以琼瑶作品不受保护;而另一种观点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梅花烙》享有著作权。如果存在抄袭,可以维权。
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解释说,“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形式,不保护思想”,是被许多国家接受的判断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理论。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仰坤认为,其实,在著作权法中,关于“表达”和“思想”的界定,一直存在争议。“但我认为,表达形式和反映作者思想的内容是分不开的。我们不能把形式简单地理解为‘文字’‘纸张’‘声音’等载体,形式和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就作品而言,‘故事情节’‘梗概’‘背景’就是内容本身,应同样属于法律保护的内容。”(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