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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子論文]信息時代下的輿論形成與傳播機制研究【2】

黃昭華

2012年12月05日16:50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三、大眾媒介與輿論的互動關系愈見緊密

大眾媒介與輿論之間的關系取決於兩個條件:一是大眾媒介能夠對輿論影響到什麼程度,一是輿論能夠對大眾媒介制約到什麼程度。

就大眾媒介與輿論的影響來說,主要有兩方面的影響:

一是大眾媒介的發展使輿論形成成為可能。在大眾媒介還沒有發展起來且形式比較單一的時候,個人的意見和觀點隻會在很小的范圍內傳播,造成的影響很有局限。當大眾媒介迅速地發展,報紙、電視、網絡的出現大大加速了打破了人們的時空觀念,使得遠在天邊的重大新聞或者個人無法經歷的變動似乎就近在眼前。人們不停地接受著外界傳來的信息,不斷認同著那些自己認為正確的言論。

二是大眾媒介在傳遞信息的時候會主觀制造“意見環境”來影響和制約環境,大眾媒介的這一功能就為一些利用大眾傳媒來引導大眾輿論的利益團體提供了便利。例如黨政機關利用大眾媒介來向公眾反復“灌輸”自己的政策方針,這樣形成的全民一片“學習某某精神”的輿論熱潮,多少帶有一些虛偽的成分。

在輿論對大眾媒介的制約這一問題上,輿論和大眾媒介之間有一個“過濾器”。“在媒介的影響力到達現實輿論(或者公眾)的途中,存在著一個緩沖體,阻擋、分散、曲解、消融著媒介發出的信息,或減緩著信息的傳播速度。”[1]的確,當信息到達大眾的時候,他們有選擇性注意、選擇性理解、選擇性記憶和選擇性行動的權利,並在“選擇”的過程中對事實進行加工和編譯。

大眾媒介是輿論傳播的最主要途徑。因而輿論也有通過大眾媒介來影響更高層決策的可能。一直爭論不休的“媒介審判”問題,即大眾媒介的意見表達與司法獨立性發生沖突的問題。在信息時代如此發達的時代下,媒介更多地被服務於大眾的輿論表達,那麼,“輿論審判”的情況會不會成為“媒介審判”之后的另一道難題呢?

在臭名昭著的“水門事件”中,媒體與輿論的互動配合足以把總統逼迫辭職。在尼克鬆“水門事件”的緊要關頭,《華盛頓郵報》展開對尼克鬆減稅問題的調查報道,緊接著是《華爾街日報》對尼克鬆的副總統阿格鈕受賄以及偷漏收入稅進行了報道。媒體的調查立刻引起了民眾的強烈反響。“政府的丑聞一旦被曝光,往往會激起全國的強烈反響,從而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使當事人陷入困境,重則身敗名裂。正因為如此,媒體往往被稱為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種權力’或‘民主的看門狗’。”[2]

在這一典型事件中,媒體與輿論的雙向互動構成了對政府職員的雙重監督。當然,這與美國民眾個人對民主公開和個人利益的追求有關。“美國民眾所關注的,是一個健康的政府運作機構。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這才是與他們的基本利益息息相關的利益所在。任何一個政府官員,如果違背了與公眾的契約,大家會盡一切努力使他離任,以維持這個政府運作機構的正常狀態。”[3]正因為有這樣具有“保護欲”的民眾,才形成了民間輿論力量對總統以及政府機構的又一層監督。

大眾媒介與輿論的互動關系在當下漸現緊密:大眾媒介是輿論的傳播途徑,而輿論能通過大眾媒介“發聲”甚至進行議程設置。

四、總結:理智對待和分析輿論

信息時代下,輿論的形成和傳播機制產生了新的特點。在從事與媒體相關的工作時,不可避免地要與輿論打交道。需要注意的是,弄清楚究竟什麼是輿論,輿論的真實性有多大。輿論並不是憑空產生的,其產生——傳播擴散——造成影響的過程,是一個鏈條形式的,每一個環節都是需要考慮的。因而在對待輿論時,要正確地估量各個具體的因素,這樣才能做出正確的應對策略。(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2010級新聞學專業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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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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