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奇虎360訴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昨天,360方面表示不服廣東省高院的一審判決,已於2013年4月1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發回重審。
一審敗訴
據悉,3月28日,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一審宣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奇虎360全部訴訟請求,訴訟費用79萬元由360方面承擔。廣東省高院判決認定,即時通訊與微博等構成強競爭和替代關系。而且這是一個全球性市場,充分競爭,騰訊不存在市場支配地位,也不存在濫用問題。
事實上,這一訴訟的源頭要追溯到2010年的“3Q大戰”。2010年9月,奇虎推出360“隱私保護器”,監控騰訊QQ是否侵犯用戶隱私。2010年11月,騰訊向QQ用戶發表公開信,要求用戶在QQ軟件和360軟件之間隻能二選一,此舉導致兩家公司矛盾公開化。
要求改判
此次,360的上訴請求為:撤銷一審判決、將本案發回重審,或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改判,支持奇虎360在一審中提出的訴訟請求﹔同時,判令本案訴訟費均由騰訊公司承擔。
奇虎360認為,一審判決對相關商品市場、地域市場和時間市場的界定均存在錯誤,並且一審判決認定騰訊公司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屬認定事實不清,違反法定程序。此外,一審法院認定騰訊公司沒有實施搭售行為,也屬於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有誤,均損害了360的合法權益。360公司因此提起上訴。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將是終審裁判。
昨天,對於奇虎360的上訴,騰訊方面表示不予回應。
■3Q訴訟戰進程表
□第一場
(2010年10月)騰訊訴360“隱私保護器”不正當競爭
訴訟請求:360停止開發“隱私保護器”及相關軟件,賠償400萬元,並連續3個月道歉。
訴訟結果:360敗訴。2011年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奇虎360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並要求其在連續30天內公開發表聲明以消除影響,同時賠償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
□第二場
(2012年4月)360訴騰訊濫用QQ市場支配地位
訴訟請求:騰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地位,停止實施QQ軟件用戶不得與原告交易並捆綁搭售安全產品等行為,賠償經濟損失1.5億元,並公開道歉。
訴訟結果:360敗訴。2013年3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宣判,駁回奇虎360全部訴訟請求,並承擔79.68萬元全部訴訟費用。
□第三場
(2012年4月)騰訊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
訴訟請求:360停止開發、傳播360“扣扣保鏢”及相關軟件,賠償經濟損失1.25億元,並公開道歉。
訴訟結果:2012年9月1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該案進行公開審理,至今尚未宣判。(記者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