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現實困境致使業界感到恐慌的主要障礙有:
一方面是非技術因素,筆者將其概括為利益障礙。
目前,傳統報業往往是多重屬性的集合體。首先,當然是政治屬性,這是由我國的政治制度安排決定的。其次,隨著市場經濟的日益發達,報業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新媒體對報業的生存擠壓日益嚴重,報紙的經濟屬性也越來越重要。再次,是報紙的文化屬性。筆者認為,一張報紙的主編、編輯、記者的人文傾向和知識儲備,構成了報紙的文化屬性。多數時候,這種文化屬性是有歷史積澱與人文傳承的。最后,報紙當然還有自己的專業屬性。這主要指對真相的挖掘。這是一種道德屬性,雖然不是一個永恆的常量,但也是不以前述三個屬性的改變而變化的。
經驗表明,政治導向下,紙媒的報道容易因為權力干預而失真﹔市場導向下,紙媒的報道容易因為經濟利益而失真﹔文化導向下,紙媒的報道也會因為個體的偏好、知識結構等失真。相比較而言,市場導向,其實也就是利益導向,導致報紙報道失真的情況,對報紙的危害更大一些。
這突出表現為,個別報紙編輯記者受利益驅使,“篩選”出所謂的真相。這種真相契合人們的感受,在網絡時代更容易被廣泛傳播,既能帶來“名”也容易帶來“利”。但這種感受往往不是真相,甚至離真相還很遠。近期頻發的財經領域記者違法犯罪案例表明,一些從業者以報道部分真相或完全捏造事實等方法,來換取廣告費、軟文費等。這些人比其他紙媒人活得滋潤,諳熟於非法的生存之道,絕不會“本領恐慌”。但是,他們看似獲得了真金白銀,實則淪為明碼標價的工具。而無原則地犧牲真相,其價碼隻會越來越低,替換、淘汰它們的成本很低。這種喪失尊嚴的死胡同顯然不是報業的出路。
尋找真相的另一方面障礙來自技術因素,筆者稱之為技術障礙。
這方面的主要表現就是,快速和碎片化的信息傳播,使得讀者不易得到全部的重要信息和完整真相。這方面的例子,遠有藥家鑫案,近有余姚水災中“村支書背鎮干部視察災情”的“烏龍新聞”。
以互聯網技術為基本依托的新媒體、自媒體,最大的特點就是快。這種快打破了信息傳播的周期特性,所有信息都被切割為一個一個小塊,變得十分碎片化。然后,再由新媒體、自媒體通過離讀者更近的技術手段,全天候“貼身”,一部分一部分地傳遞給讀者。
受這種壓力的影響,傳統紙媒常常採取跟隨戰術。但是,紙媒即使以最快的日報方式,階段呈現事實,也遠遠落后於新媒體和自媒體。有的時候,事實變化出現在報紙付印后,這就出現了剛剛上攤的報紙提供的信息已經不是真相、甚至被完全推翻的尷尬情形。
從這種碎片化傳播的效果來看,讀者如果沒能及時閱讀到其中的某些重要部分,那麼就可能對整個事件的掌握出現偏差,形成錯誤認知。而且,因為前述利益驅動,最開始傳遞給讀者的信息往往給人最大的沖擊,而這種第一印象很難在后續閱讀中得到恰當修正。這些都影響到傳播公信力。更重要的是,新媒體和自媒體改正的成本極小,而傳統紙媒付出的代價可能會大得多。
走出傳統報紙的“本領恐慌”,首先需要關注的就應該是,如何跨越上述兩個障礙。
應對技術障礙。紙媒可以將報紙報道和新媒體平台相結合,報紙報道負責“真”,新媒體平台負責“快”。但這是一種技術的應對,筆者認為,傳統報業也可以做“本領應對”,傳統紙媒從業者可以從新聞價值判斷、深入調查突破、文本呈現等多方面提升能力。后一方面更重要。
具體來說,一個新聞事件在網絡平台首先曝光后,留給紙媒人判斷其新聞價值的時間比原來要短。以筆者的經驗,在網絡論壇裡曝光的線索,一般情況下還有24小時-72小時的“潛伏期”,在微博、微信等平台曝光的線索,從爆料到被大范圍傳播,時間差可能隻有幾小時,甚至以分鐘來計。這就要求紙媒人在有限的時間裡發現線索、判斷價值、聯系線索提供者,直到開始實際操作。即便對那些不是在網絡平台首先曝光的線索,比如寄信、打電話到編輯部的線索,也不能按照原有的節奏來判斷和操作。因為,這些線索提供者可能在很短的“等待期”后將線索分享給網絡平台,甚至當編輯打開信件時,這些線索已在某個網絡論壇“潛伏”下來了。
此外,在紙媒記者還在調查採訪新聞事實的過程中,網絡上可能已有了鋪天蓋地的信息。但對於這些信息中的任何要素,傳統紙媒人都不能為了趕時間、趕閱讀率而犯“拿來主義”的錯誤。要知道,在快速和碎片化的傳播中,沖動式的揭黑、膚淺的調查,這些本領已經過時了。因為,你首先調查到的黑幕可能並不完整,首先看到的真相可能恰恰是假象。實踐中,一貫公信力較好、不干出格事兒的媒體容易得到被採訪者的信任,也就更有可能獲得獨家且對呈現新聞事實十分關鍵的信息。而這又反過來有益於媒體公信力。
傳統紙媒人更需要的是有整合專業知識的能力,要有動靜結合的成熟心態,要有一錘定音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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