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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媒體傳播下的消費文化

王 妃

2014年04月02日16:05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摘 要:消費文化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環境氣候,電視媒體作為重要的文化傳播的渠道,在倡導、制造、實踐、強化消費文化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同時,電視在傳播消費文化過程中也會呈現的一些負面效果。因此,要用好電視這把雙刃劍,傳播積極的消費文化。

關鍵詞:電視媒體﹔消費文化﹔傳播

一、消費文化概述

法國學者鮑德裡亞認為,“消費文化就是在消費社會,人們消費中所表現出來的文化”[1]。西莉亞•盧瑞認為,“消費文化,顧名思義,即指消費社會中的文化[2]”。我國學者尹世杰將消費文化定義為:“是消費領域中人們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是人們消費方面創造性的表現,是人們各種合理消費實踐活動的升華和結晶。消費文化包括優美的自然環境、人文環境,人們精心創造的實物生活資料和精神文化產品,以及富有創造性的有利於人的身心健康的消費行為”[3]。這些消費文化的定義都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把握消費文化的特性。

消費文化是人類漫長的文明社會的一個積累成果,它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歷史的演變中逐漸發展和成形。自人類消費活動具有文化意義之后,消費文化便開始了漫長的豐富之路,被不斷賦予新的內容。20世紀60年代之后,西方社會從生產社會轉變為消費社會。隨著美國文化的全球化傳播,美國式消費文化隨之影響全球,逐漸地推向世界。從當代的總體情況看,中國已邁入消費社會, “但是與西方國家按照前現代、現代、后現代的順序邁入經濟發達的后現代消費社會不同,中國在快速向消費社會邁入時,呈現出前現代、現代、后現代雜糅混合的復雜狀態。[3]”高宣揚教授認為在消費社會全面形成之后,消費活動才成為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基本社會行為。這就使得消費行為全面地影響到社會成員的生活方式及其思想,消費活動因而具有了“文化”的意義,貫通整個社會生活的“消費文化”由此產生。

消費社會中,人們更多的關注商品的符號價值、文化精神與形象象征。 “由於消費文化更多地表現為符號消費和形象消費,其重點在於有能力無窮無盡地重塑商品的文化或象征層面,使它更適合充當商品符號。[4]”人們在乎的不是使用消費品,在乎的是佔有消費品的符號意義。大眾傳播媒介在賦予消費品符號意義上有著天然的優勢,它們還促進了消費文化的產生、傳播、發展和強化。

20世紀30年代電視問世,經過多年的發展,電視成功立於最有影響的大眾媒體之列。作為重要信息傳播載體,電視集圖像、聲音、文字等為一體,視聽兼備、聲畫結合、直觀易懂。通過同時傳播能夠表達信息本身的語言符號和能夠傳達姿勢、表情等非語言符號,更加形象生動地仿塑出一個電視媒體世界。電視以震撼的現場感、極強的感染力和極佳的觀賞度,給人類有限的聽覺和視覺以無限延伸。全方位的提供各色商品信息的電視媒體,潛移默化地引導著消費者的消費觀念,刺激起他們更多的消費欲望,使消費者的需求水到渠成,自然而生,可以說,媒體傳播的符號消費是容易被大眾欣然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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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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