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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危机报道的心理关注【2】

——以“4?1”复旦投毒案为例

贾丽云?

2014年02月13日09:58    来源:今传媒    手机看新闻

三、本次报道呈现出的各方心理特点

在本次事件发生之后,全国上下几十家媒体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在持续半个多月的跟踪报道期间,这次事件成为当时最受关注的新闻事件之一,在复旦大学、事件的发生地上海、以及各类学校尤其是高校影响很大。同时引起了新闻界、教育界、司法界等多方的高度关注。下文将从各方的表现特点入手,分析其内在的心理因素,为新闻媒体引导舆论起到参考作用。

1.网民的参与心理。网络作为新媒体的代表,自2008年以来在新闻监督中发挥的作用就已经非常明显。在这次事件中也不例外。自案件发生之后,网络上的各种追踪、猜测和推断就从未停止过。从猜测凶手究竟是谁到投毒原因以及线索的可靠性此起彼伏。

之所以此次事件的报道会引发网民如此高的参与热情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是“重点大学”这样一个引人注目的头衔。重点大学的学生在通常人们的认识中是德才兼备的,这次事件的发生与这样一个头衔的反差是引起网民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是投毒的隐蔽性与当事人的所学专业是引发网民兴趣的另一个点。化学和医学专业,本来是可以用来治病救人的专业,但却被这些学习者反过来用来下毒,而且在刚开始的好长时间甚至不知道是什么毒。这些都激起了受众强烈的好奇心理、探究心理、侦探心理等参与心理。

2.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在此次事件报道过程中引起大家广泛关注的是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尤其是当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其他几起投毒事件被一起作为背景材料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后,重点大学学生的心理素质成为关注的重点。在这几起案件的背后我们看到了重点大学学生的一些共性的心理健康问题。第一,成才心理和成才标准的不正确。由于我国传统教育中,由高考这根无形的指挥棒导致的,从家庭到学校对孩子成功标准的确立的不科学是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学习成绩好,考上重点大学是衡量孩子是不是好孩子的主要标准。在这样的标准的引导下,孩子的成才心理是扭曲的。名校大学生在曾经的母校基本都是学校的“掌上明珠”,是被关注的焦点,这种过分的关心和关注导致了他们对自我认知和成功标准认知的不科学和不健全。因此,高分低能和心理脆弱和偏激现象在他们身上就显得更为严重。第二,交往心理不健康。缺乏挫折教育和从中学到大学的环境的转换导致的心理落差使得他们在与周围同学交往中缺乏包容、沟通的心理。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导致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只想到自身的感受而忽视自己作为社会一份子,给周围人所带来的影响。

3.受众的恐慌心理。本次投毒案发生之后网络上流畅这样一段话:“千万不要惹学化学的,他们会给你投毒。也不要惹学医的,他们会给你投细菌和病毒。也不要惹学生物的,你知道马加爵吧,他就是学生物的。也不要惹学体育的,你根本打不过他们。心理憋屈难受,就去搞文科生,他们除了会发条微博背地里骂骂,根本不能拿你怎么样,发完一准还删掉,怕被你看见。”这段话虽带有调侃的意味,但却可以从中可以看出受众在此事发生后的恐慌心理。似乎高校的专业设置成为是否会威胁周围人的主要标准。受众的安全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威胁。

4.当事人的心理。此次投毒案的当事人包括死者黄某及其家人,犯罪嫌疑人林某及其家人。对于本次案件,他们无疑是对此案件感受最强烈的人,他们的心理也应该是媒体报道应关注的部分。

4月17日《上海早晨》报道称:复旦投毒案破案缘于一条神秘短信。当时案件并未侦破。4月17日《今日非常道》以“复旦投毒案真相如何”为题来吸引受众关注。深圳卫视《正午30分》以“复旦投毒案系误杀、情杀等说法”为题来报道。浙江卫视报道内容有确定毒源为N—二甲基亚硝胺。除此之外,对于犯罪嫌疑人林某的各个方面的报道更是数不胜数。虽然此案最终证明犯罪嫌疑人确为林某,但在案件未侦破之前,对于当事人的信息搜索以及不加节制的报道对于当事人来说伤害是巨大的。而造成这种伤害的原因自然少不了媒体报道的推波助澜。媒体先于检察机关从用语上对于事件的定性有媒体审判的嫌疑。媒体作为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力量,除了公布事件真相,还应维护公民权益,体现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

四、如何尽到媒体责任,有效引导舆论、安抚公众情绪

1.重视议程设置。精心组织深度报道,重视“议程设置”。在复旦投毒案的报道过程中的好几家媒体,尤其是中央电视台的4月19日的《焦点访谈》把相关的几起投毒案组合报道,有效的转移了公众视线,同时也成为本次危机报道转换的拐点。之前的高密度、大规模的报道和之后的类比报道和根源性报道的跟进,成为人为的“新闻议题的设置”。把公众的注意力从复旦投毒案的投毒原因的讨论、投毒人的关注以及因此引起的恐慌心理中走出来,通过横向比较,寻找导致这些投毒案发生在重点大学的原因,引导公众思考和讨论其系统性的原因——教育中的心理教育缺失。从而把一起恶性的危机报道转化为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正能量的传递。

2.报道中避免负面影响。据调查,模仿新闻报道上的操作细节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犯罪手段。有人认为,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由传媒来完成。此类犯罪类的新闻报道处理不当,会对正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会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刺激其犯罪心理的产生、发展。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报道,避免报道作案细节,重点探讨发生此类恶性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是报道应坚持的方向。在“复旦投毒案”的报道过程中,有些媒体对于投毒地点、细节的报道和毒品名称的报道,虽有利于还原事件始末,为公众普及相关知识,但从诱发青少年犯罪的角度而言,仍然要注意报道的适度性。坚持适当节制、有所不为和注意把关的报道原则。

另外,媒体娱乐受众和刻意媚俗以吸引受众注意的心理也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本次报道中有些媒体在对事件的报道中刻意强调受害人黄洋的师兄收到的短信中提到的药物就带有此嫌疑。

3.信息的及时性和明确性。由于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在网络媒体中,正可谓是围追堵截。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网民不遗余力地把两个当事人的社会关系和性格、学业、人际关系等翻了个底朝天。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网民作为受众自身所具有共性心理特征外,媒体的报道也十分关键。事件的每一点进展都会引起广大受众的极大关注,信息的及时、权威和明确的信息将使受众摆脱猜疑和盲目探究,有利于舆论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防止造成网络暴力。

4.结果的明确性。此次事件最终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逮捕以及承认犯罪事实而结束。之后北京警方对因此案而引起关注的未破的朱令案,也给予了回应。虽然朱令案至今仍未侦破,但对广大受众做以交代的做法是必要的。这种对于结果的明确交代毫无疑问会消除受众心理的不确定性,预示着此事告以段落,不仅是对此事报道的交代,也体现了对受众心理的关注。

参考文献:

[1] 黄芙蓉.关于危机报道的定义、功能、原则之考辩[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

[2] 丁迈.典型报道的受众心理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

[3] 徐明.从近期危机报道看新媒体框架下的传播策略变化[J].传媒观察,2008(10).

[4] 王朝晖.关于犯罪传播和模仿的几点思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

[5] 曲直,刘鸯.模仿—青少年犯罪新症结[N].西部法制报,200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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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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