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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文化的娱乐龙卷风——

试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在当下传媒文化环境中的反思【2】

杨竞博

2014年02月24日14:41    来源:北方传媒研究    手机看新闻

二、大众偶像不等于文化英雄

社会上充满缺乏信仰、缺乏大师、缺乏英雄的抱怨,人们把目光寄希望于传媒,于是我们在媒体上看到各种“圆梦”、各种“造星”、各种“达人”。殊不知,大众传媒如果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崇高的美学品格支撑,是不可能制造出具备“崇高”、“神圣”这样美学价值的、流芳千古的“文化英雄”的。所以通常我们说大众传媒是“快餐文化”。在这条“快餐文化”生产线上,制造出来的是娱乐明星或偶像,是可以拷贝的,可以复制的。广播电视语言工作者因其工作岗位,在当今传媒环境中,在大众心目当中也跻身“大众偶像”之列,被称为“明星”。用米兰?昆德拉的话说:“建立在摄影发明上的这个时代,带了它的明星、舞蹈家、名人来拯救了,他们的形象投影在巨大的银幕上,人人可以从远处看到,人人崇拜,人人无法接近”。于是,在这个缺乏信仰、缺乏大师、缺乏英雄的时代,对于大众而言,偶像便取代英雄在大众的心中占据了一个拯救者的位置。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工作者(播音员、主持人)要清醒地认识,大众对“偶像”的入迷和创造性的审美陶醉有着本质的差异。审美的陶醉在尼采看来存在两种基本“情调”,一种是梦幻,一种是入迷,它们分别对应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而日神与酒神的对立纠缠,就共同构成“陶醉”的感情。在他眼里,陶醉是一种审美状态。他认为美是在陶醉中展开的,美本身就是那个“把我们置入陶醉感之中的东西”。显然,大众对于偶像明星的狂热,是感性使然,缺乏理性的约束和审美过程。这种入迷,恰恰是大众迷失和被弱化的过程,逐渐成为失去个体性的“非人”。

而事实上,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工作者(播音员、主持人)是新闻工作者,广播电视语言的本质属性是人文性,所以更广义地说,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工作者是文化工作者,其社会责任是引导大众,提升大众的生命,促进社会文化健康发展,成为有担当的“文化拯救者”。而不是陷入商品经济的思维模式,强化自身的商品属性,变身为明星、偶像,令大众愈加迷失。

我们看到当今有一部分主持人逐渐地迷失“自我”,失去“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忘却播音员主持人的属性,打着“时尚”的旗号,宣传着消费主义价值观,名牌、裸露、保养,比赛着和明星艺人竞俏争春。美其名曰在引导“美”,其实透过这世俗的美学符号指向的则是最世俗的物质和金钱,而非崇高的文化品格。偶像是一种幻觉,时尚是一种麻醉,通过制造美的幻觉,诱惑大众在麻醉的状态下去消费和占有物质,误导大众认为占有物质便是占有文化、占有价值,便是宣扬个性。年轻人不会愿意自己被时尚抛离,因此被卷入这“物性”的审美价值漩涡。这是美学的被借重、被置换。

我们现在要推动文化复兴,是要找出消费社会中时尚文化背后牵引的文化张力和美学支撑力,而不是享乐主义的“物性”、“感觉”至上的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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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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