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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关注特大网络传销案破获:买卖"U币"的新型传销

2015年09月22日08:25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手机看新闻

《 人民日报 》2015年09月22日19版【点击查看】

人民网北京9月22日电  江苏连云港警方日前对外通报,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公安部经侦局2015年1号督办案件“10·10”特大网络传销案告破。人民日报今日刊文《编造个U币 骗了五亿》予以报道,这个新型涉外网络传销案用所谓“U币”买卖,吸引了23个国家共22万注册会员,涉案金额高达5亿元。

据案件主办人员、连云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张队长介绍,“警方发现,2014年以来,泰国优趣集团在境外搭建网站,称人民币可以7∶1的比例兑换美元,用于购买‘U币’这一虚拟货币,它能够投资、增值、转手、套现,投资人每年可以获得30%到40%的增值。”该传销组织在网上公开宣传投资“U币”能够获取暴利,诱骗投资者缴纳500美元至5万美元等不同金额注册会员,取得一星至五星会员的加入资格,而这些会费可以转换成“U币”。

江苏连云港警方通过分析研判,认为优趣集团的网络组织十分成熟,涉及地区很广,同时通过发展下线涉嫌传销犯罪的事实十分明显。2014年10月,连云港市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办案民警历时4个多月辗转广州、深圳、北京、郑州、新乡等10余个城市,行程1.5万公里,在广州等地查询涉案账户2600余个,打印纸质交易账单重量累计150斤,挖掘出巨大的犯罪资金运转体系。

事实上,该组织的“上层人员”几乎都知道这是一个骗局,但他们通过先进入、先赚钱、先退出的方式获利,真正的受害者是后面加入的人。那么,此类传销案到底具有什么特点,导致如此多的人深陷其中呢?“这种新型传销犯罪活动,具有门槛低、网络化、国际化、隐蔽性等特点,同时又披着看似技术的外衣,很具有迷惑性和欺骗性。”张队长介绍说。警方提醒,当遇到收益离谱的投资项目时,一定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尤其是宣称通过发展下线人员就可获取高额返利,就基本可以判断为传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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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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