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來,無論是在報紙,還是在電視,雜志上“或”字新聞以席卷之勢充斥著熒屏和版面,網絡媒體中的“或”字新聞更是多如牛毛。在百度新聞搜索中以“或”字作為關鍵字搜索新聞標題,可以找到相關新聞約20,100,000篇(合並相同新聞后),統計前50條搜索結果僅有一條新聞標題中的“或”用作選擇關系,其余全部表示推測。這其中不乏人民網、光明網等主流網絡媒體。本文將就新聞中的“或”字對新聞媒體在大眾傳播過程中的社會責任與媒體從業者的職業道德展開探析。
關鍵詞:“‘或’字新聞”﹔職業道德﹔媒體﹔假新聞
一、“或”字新聞究竟是不是新聞?
新聞簡言之就是,“新近或正在發生發現的、對公眾有知悉意義的事實的陳述。[①]”這一句話概括了新聞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第一:新聞必須是新近發生、發現的,未發生的不能稱之為新聞。第二:新聞必須有有價值的事實,沒有事實的不能稱之為新聞﹔第三,必須是客觀陳述,推測的結果很難稱之為新聞。
依照這樣的標准,我們再來考慮一下“‘或’字新聞”。首先請看這一則新聞:
山西作家或獲諾貝爾文學獎提名[②]
本報訊 (記者 王嘉) 昨日,一則“山西作家獲提名諾貝爾文學獎”的消息,在微博上備受關注。消息稱“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提名已結束,來自世界各國的210名入圍作家中有20人入選復評,其中山西應縣作家曹乃謙,進入諾貝爾文學獎復評名單。”但隨后,有不少人認為該消息不靠譜。昨日記者多次撥打曹乃謙本人電話,均處於關機狀態。
《到黑夜裡想你沒辦法》是曹乃謙的代表作品,入圍了2010年度美國最佳英譯小說獎的復評。昨日,有媒體報道稱“曹乃謙進入諾貝爾文學獎20人復評名單”,諾獎評委馬悅然曾稱其為“中國最有希望獲得諾獎的作家之一。”消息傳出后,在網上迅速流傳開來。不少經認証的官方微博都紛紛轉發。可是也有不少人認為該消息不靠譜,其中包括微博認証為“文學批評家、湖北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的網友“游者粒子”指出,“按照評獎規則和評委會的保密規定,這個似乎是不可能提前透露的。”昨日,曹乃謙作品責編陽繼波在微博上透露,曹乃謙通過郵件回復說不清楚這個事情。陽繼波也給諾獎評委馬悅然的夫人去了郵件,但還未得到回復。
在這則所謂的“新聞”中記者獲得消息的來源僅僅是微博,記者証實的方式也是通過查看微博上認証用戶的轉發,及網友的評論。眾所周知,網絡傳播的便捷性及成本的低廉性決定了網絡信息的可信度不高。名人轉發,有時只是為了傳播消息,也並不代表作者認同其觀點。而記者採取通篇沒有一點採訪調查的痕跡,其中一處提到媒體報道也只是用“有媒體”三個字,致電當事人沒有得到回復,綜合來看新聞源、可信度幾乎為零。顯而易見,這是一篇從網上“扒來”無事實、無來源、無價值的三無產品。
鑒於此,我的結論是,“‘或’字新聞”不是新聞,因為事情並沒有發生,沒有可靠的新聞源,更談不上新聞事實,它只是一種推測,而推測的准確與否也隻代表推測這個人觀點與事實並沒有關聯。
二、“‘或’字新聞”為什麼這麼火?
既然“‘或’字新聞”不是新聞,那麼為何在新聞報道中被廣泛使用,並且呈泛濫之勢?在這裡,李希光教授的一段話恰好可以從一個角度解釋這種現象。
“今天的媒體提供給公眾的信息,不是以公眾需要看為標准,而是以讀者和觀眾想要看為標准。隻要能抓住讀者和觀眾的眼球,或者能夠搶在第一時間報道,媒體不在乎新聞的核實。[③]”正是為了吸引受眾眼球和追求報道效率才導致了大量“‘或’字新聞”充斥著媒體。
其次,強大的競爭壓力逼迫著新聞媒體不得不刊發“‘或’字新聞”。盡管每一位受過專業教育的媒體從業者都應該知道客觀真實性是新聞的生命和靈魂,但是如今在眾多社交網絡以及微博等即時分享工具的壓力下,傳統媒體面臨著極其嚴峻的考驗。在極短的時間內既要保証新聞的時效性、又要保証真實性怎麼辦?唯有在寫作上做文章。而一個“或”字恰好迎合了媒體的這種需求。
在一則待求証的新聞中加上“或”字,便可以及時刊發,至於最終事實的真偽,便不用考慮,如若証實則體現本媒體報道及時,如若証偽,也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因為本媒體並沒有下絕對結論,只是根據已有消息推測而已。“或”字儼然成了“本消息僅供參考如若失實與本媒體無關。”如此一來,一個“或”字,便成了媒體責任的擋箭牌[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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