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從受眾的角度分析隱性廣告的傳播
事實果真會是如此嗎?讓我們站在受眾的角度進行一下公正而又認真的探討。筆者以為,作為一種隱性廣告,從廣告傳播學的角度來看,其營銷傳播的方式中起碼有三種不利於接受的因素表現在其中:
1.它的隱蔽性,因此它又被稱之為隱性廣告。這也許是一柄雙刃劍,它有可能成為廣告表現的長項,因為它的出現一般不易被人們留意,也就不會像影視劇中直接插播廣告那樣遭人反感。所有的吹捧者大多是從這樣一個角度對其夸贊和放大,煞有介事地將其奉之為廣告表現的最佳模式加以贊美,同時也借此對立性的加大對於傳統的顯性廣告進行誹謗和抨擊,來達到提升隱性廣告傳播的目的。然而從筆者的角度來看,也許恰恰就在這一點,完全有可能成為它的短板。因為這種隱性廣告的表現剛好是被淹沒在影視情節的發展中,很難對受眾形成視覺上的沖擊力,也可以說,它成為不了主角,不易被辨識或者察覺,所以不一定被受眾重視。許多觀眾在看過電影后,問他是否在其中看到什麼隱性廣告,他很有可能一個都記不住。因為他的注意力隻集中在影視情節的表現上,根本就不會去留意廣告的存在。如果從受眾的接受角度來看,這種隱藏在影視劇中的所謂的植入式廣告的表現,就好像有意識地要與觀眾們捉迷藏,而且一閃即逝,當然也就不能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假使說有些細心的觀眾在影視片的欣賞中發現了或者留意到其中有所謂的植入式廣告,一般地講,那一定也是大品牌,因為它們在影視以外的傳播已經給我們留下了足夠深的印象,不需要隱性廣告就已經在市面上聲名鵲起。也就是說隱性廣告比較適合於知名品牌的傳播,由此才不至於完全被影視劇情所淹沒,我們才有可能從影視劇中播出的廣告元素去辨識它。這也恰好說明了廣告傳播的基本效用主要還是來自於影視劇以外,誰也不會主動跑到影視劇中去尋求廣告的刺激。於是就有一批被制片商買通的廣告人,他們專門在影視劇播出后對其廣告的植入大加點評,用以再度點醒我們的電影觀眾,不要忘記其中廣告的存在。由此可見,這是一種多麼拙劣的廣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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