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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我國高速公路廣告的現狀和社會責任

趙向東

2014年02月13日09:55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全封閉式控制出入和集中管理高速公路不僅拉動了經濟的快速發展,也為高速公路廣告業務開辟了發展的道路。1988年10月,上海至嘉定的滬嘉高速的建成通車,打破了我國高速公路零的記錄,成為我國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條高速公路,同時也為高速公路廣告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到2011年 12月底,我國高速公路廣告每年的投放已佔戶外廣告媒體投放金額總數的50%以上。隨著我國高速公路路網的逐步完善和裡程的不斷增長,作為經濟產業組成部分的高速公路廣告業的經營管理和社會責任也愈來愈受到人們的重視。

一、我國高速公路廣告的現狀

所謂高速公路,是指全封閉式、控制出入、集中管理的高標准汽車專用公路。按照我國公路建設的方針,計劃用30年左右的時間,建成“五縱十橫”共十二條路線,建成后,將連接全國43%以上的城市,覆蓋人口約6億,長約3.5萬公裡。面對如此龐大的市場需求和受眾群體,圍繞高速公路產生的廣告形式,將日趨完善和標准化。但目前來看,我高速公路廣告資源的經營管理還不規范,信息傳播和社會責任還不夠明晰和完善,主要表現在:

(一)過度開發嚴重,廣告資源缺乏合理規劃

隨著生活節奏的逐步加快,消費者在戶外活動和穿梭的時間越來越長,其生活狀態逐步呈現碎片化的特點,高速公路廣告也越來越受到廣告主的青睞﹔但是,由於缺乏合理規劃,致使高速公路廣告資源過度利用,設置過多,內容繁雜。如杭甬高速紹興段18公裡路段上,平均每200米就豎立著一座高炮廣告,廣告內容五花八門,廣告牌相互遮擋,有些因缺乏維護,畫面破損,牌面脫落,不僅影響了高速公路形象,質量及安全問題也得不到保障。

(二)違法廣告泛濫,廣告設置缺乏合法審批

目前全國各大高速公路都普遍存在著沒有經過合法程序審批而私自設立或發布的高速公路廣告。早在2006年,滬寧高速公路擴建期間,眾多媒體公司利用拓寬期間的執法空擋,違規建造大型戶外廣告牌,廣告牌數量比未拓寬前增長了3倍有多,高達450多座,尤其是南京—鎮江段最為突出,多達200余座的大型廣告牌在短短的一年時間裡如雨后春筍般屹立於公路兩旁。調查顯示:這些廣告牌大多數沒有合法的手續,而且質量更是令人擔憂。由於沒有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呈現出泛濫無序的競爭狀態﹔非法建造、任意發布的高速公路戶外廣告侵佔了公路沿線的大量耕地,同時,廣告牌在台風等災害性天氣中的傾斜、倒塌,也對行車安全也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三)法制法規滯后,廣告市場缺乏規范管理

治理高速公路違法廣告牌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公路管理部門的難題之一。高速公路非法廣告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公路經營管理部門和地方相關部門的協調不到位。高速公路的經營管理隸屬與於本省的交通管理部門,不與地方政府之間發生關系。因此,許多違法廣告牌的設置往往是在地方政府的默許之下設立的。《中華人民廣告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兩種情況下不得設置戶外廣告,一是利用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標志,二是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標志使用的”。但在不同的職能部門之間對 “利用”和“影響”的程度會有不同的界定,這種界定在程度上主要是依靠人的主觀判斷,所以往往難以達成統一的標准和尺度,從而降低了職能部門處理違法廣告的效率,也給一些非法的高速公路廣告提供了生存的空間。

(四)廣告信息違法,廣告設施缺乏統一管理

廣告信息違法主要指廣告刊登的內容違背了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穿行在滬寧高速,剛過馬群收費站后,路邊的大型廣告牌便立刻出現在公路兩旁,間隔距離幾乎不到百米﹔而且煙草廣告在數百米的路段上竟然多達4塊。大量違法廣告的發布是對《中華人民廣告法》的挑舋和對廣告監管部門一種藐視。從廣告設施的無序狀態和高度密集的廣告視覺污染不難看出,我國高速公路在建設和規劃中還缺乏對廣告等附屬設施缺乏統一規劃和部署。高度密集的廣告視覺污染不僅影響了道路的景觀水平,同時也給行車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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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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