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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與傳統媒體專業記者關系辨析【3】

陶?佳

2014年04月02日16:35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三、“公民記者”與媒體專業記者的角色互補

“公民記者”的大量出現,使新聞的採訪權和報道權不再為少數人所壟斷,在日益增多的“公民記者”擠壓下,專業記者的角色也要作適時調整,兩者之間應該是一種互補關系。“在當前的新聞傳播中,雖然傳統媒體仍舊佔據著主導地位,但不能否認的是,新聞傳播主體已由職業新聞工作者的獨家壟斷,轉變為由職業人員與社會公眾共同擔當。因為專業記者的資源是有限的,而新聞事件發生的時空則是無限的”[3]。 “公民記者”在親臨現場、採集素材、及時發布等方面具有專業記者不具備的優勢﹔專業記者在組織報道、背景分析、深度報道等方面也具有“公民記者”不具備的優勢。如果說前者是“游擊隊”,那后者就是“正規軍”。這兩支部隊的協同作戰將有利於提高新聞報道整體的質量,促進新聞事業的繁榮。專業記者要充分發揮其在理論素養、專業精神和新聞業務能力等方面的優勢,對“公民記者”起到示范作用。

在龐大的網民隊伍中,現在知名度高並持續寫作的“公民記者”還不是很多。傳統媒體要及時招募已經獲得聲譽的“公民記者”,使之為傳統媒體服務。這樣做,不但可以消除他們對傳統媒體的沖擊,還可以獲得關注他們的受眾。傳統媒體還應該將“公民記者”採訪報道的題材作為自身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信息源。

說到底,“公民記者”就是傳統媒體“業余通訊員”的現代版。要把“公民記者”當作現代通訊員來使用,專業記者可以利用他們拍攝的素材,在他們提供線索的基礎上再去進行深入採訪,或者進行詳細核實后再進行播發。早在2011年,紹興縣(現在柯橋區)廣播電視總台就在電視新聞節目《民生360》中專門開辟了一個“你拍我播”小專欄,採用由市民拍攝的照片或視頻,從中也發現了不少有新聞價值的首發稿。

目前,“公民記者”發布新聞的平台還主要是互聯網,但互聯網新聞無法承擔起新聞業的全部責任,而網絡上的“公民新聞”也難以取代新聞業的全部輿論功能。“新聞專業主義”本質上要求新聞工作者從“輿論乃天下之公器”的高度看待自身的角色定位和社會責任。專業記者與作為“公民新聞”之參與者的一般社會民眾的根本區別,就在於他們具有“新聞專業主義”指導之下的行業自律的清醒意識。

在一些重大的突發性事件中,許多“公民記者”和傳統媒體專業記者一起活躍在新聞報道現場的情況已非常普遍,這時候,傳統媒體的專業記者就更要當好“意見領袖”,在正確引導輿論中扮演權威角色,強化“把關人”和“導航員”職責,力爭取得有效和積極的傳播效果。“有效的公共傳播在確保公眾對公共事務的知情權的基礎上,進而影響他們的認知、判斷和評價並經過充分討論形成公眾輿論,最終通過傳播行為和渠道傳遞到社會的各個階層,再通過這些公共觀點的碰撞和溝通,形成平等、協作、參與、信任的公共精神,從而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4]。在“公民新聞”時代,傳統媒體專業記者的立身之本已不再只是掌握固有的新聞傳播手段,而是能夠站在社會發展全局的層面,高屋建瓴地看待和分析各種社會現象及社會問題,以“公共輿論空間的主持人”的身份來平衡社會權利、協調社會機構、疏導社會情緒,以保障社會的良性運行與健康發展。

(作者簡介:陶?佳,紹興市柯橋區廣播電視總台總編室助理編輯,主要從事新聞編輯工作。)

參考文獻:

[1] 王麗君.“公民新聞”中話語權的分配[J].新聞世界,2010(9).

[2] 牛廣夏.電視媒體突發性事件報道中的民間影像[J].現代傳播,2010(2).

[3] 謝雲根,曹慎慎,王婷.突發事件報道[M].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7).

[4] 潘飛.“公民建筑”理念的媒介性解釋:基於公共傳播的視角[J].新聞界,2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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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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