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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單位違規發放記者証 情節嚴重的要進行停業整頓

2014年07月16日14:21    來源:人民網-傳媒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7月16日電(記者 趙光霞)2014版新聞記者証換發工作從7月15日起全面啟動,計劃於10月30日結束,全國將有25萬名新聞記者領到全新設計的記者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新聞業務處處長農濤今日做客人民網時表示,如果有新聞單位向不符合條件的人來發放新聞記者証,如果情節嚴重,比如說,利用給廣告公司或不法分子辦理記者証的機會,收取了相應錢款,會視同利用新聞採訪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行為,要對新聞單位進行停業整頓,甚至做出吊銷許可証的行政處罰。

農濤表示,全國新聞單位整體上管理是比較規范的,大部分新聞單位對新聞從業人員申領記者証的審核把關是很嚴格的,需要經過本人申請、單位內部審查,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之后,確保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才向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但是,現實當中確實也發現有一部分的新聞單位,管理比較混亂,為不符合條件的人發放記者証,甚至利用給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記者証的機會謀取利益,情況有的確實比較嚴重。對於這樣一種行為,會按照新聞記者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以及出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比如說,為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記者証,要對新聞單位要予以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如果情節嚴重的,比如說,利用給廣告公司、給不法分子辦理記者証的機會,收取了相應錢款的,我們視同利用新聞採訪活動,利用出版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這種情節嚴重的,我們要給新聞單位進行停業整頓,甚至做吊銷許可証的行政處罰。”

農濤還通過人民網的平台向全社會呼吁,希望整個社會對我們新聞單位進行監督,在此次換証過程當中,如果發現新聞單位存在濫發記者証的現象,及時向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舉報。“我們一定會認真地按照有關的法律規定,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也希望全國的新聞單位能夠加強管理,對我們審核工作當中出現這樣和那樣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絕不能夠把新聞採訪証件發放給新聞單位以外的人員,也不能發放給新聞單位當中非採編崗位的人員,確保我們的新聞記者証的核發工作能夠既高效又取得實際的成果,確保我們每個新聞記者及時地領到新版的記者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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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光霞、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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