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自《超級女聲》開啟了中國電視節目的“選秀”時代以來,歌唱類選秀節目風風火火走過了近10年,其中出現了許多成功的節目案例。從早期盛行的“草根”選秀到新興的明星真人秀,歌唱類選秀節目似乎有種獨特的“魔力”總能吸引觀眾的眼球。本文以《超級女聲》《中國好聲音》和《我是歌手》三檔節目為例,從“祛魅”與“造神”的二元分立與融合來解析中國歌唱類選秀節目的創新邏輯,以期對該類節目的創新與發展有所啟示。
關鍵詞:祛魅﹔造神﹔歌唱類選秀節目﹔創新邏輯
自《超級女聲》起,歌唱類選秀節目便成為各大電視台群雄爭霸的主戰場。《快樂男聲》《我型我秀》《絕對唱響》《加油好男兒》《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全能星戰》《中國夢之聲》《中國好歌曲》……選秀的喧囂從未停歇。縱觀中國歌唱類選秀節目的發展軌跡,無論其節目形態如何變換,“祛魅”和“造神” 始終是這類節目創新的主要邏輯。
一、祛魅:草根的“秀場”
“祛魅”(Disenchantment)一詞源於馬克斯•韋伯所說的“世界的祛魅”,是指“擯除作為達到拯救的手法的魔力”,“把魔力(magic)從世界中排除出去”,並“使世界理性化”的過程或行為運動[1]。通俗來講,“祛魅”是對於科學和知識的神秘性、神聖性、魅惑力的消解,引申之,也指主體在文化態度上對於崇高、典范、儒雅、宏大敘事、元話語的能指疑慮或表征確認。
在《超級女聲》誕生之前,觀眾能看到的歌唱類選秀節目多是像“青歌賽”這一類的以專業競賽為目的的“才藝展示”節目。參賽選手都是由各大省級電視台選送的高水平專業歌手,不少人在當地已經頗有名氣﹔決定選手們比賽名次的評委多是國內知名的作曲家、歌唱家﹔節目的各個環節都經過精心設計與安排,呈現給觀眾的是沒有半點瑕疵的“完美”狀態﹔觀眾仰望電視上的這些專業人士,唯有感嘆於歌手們的精湛技藝。而《超級女聲》使觀眾們驚奇地發現:“原來我也可以參與到電視節目中來!” 讓每一個女生“想唱就唱”,成就草根的夢想,成為了《超級女聲》的最大創新邏輯。這種邏輯首先體現在選手的參賽機會上。《超級女聲》實行無門檻的海選,不問出身,不問來由,任何想參加比賽的女生隻需要填一張報名表、無需任何費用就可以參加“海選”。在這樣的邏輯之下,參賽選手和評委們的原始狀態被放大並推到了前台,真實且笑料迭出,與以往“完美”呈現的“才藝展示”形成鮮明對比,帶給觀眾強烈的真實感和新鮮感,極大地激發了觀眾的收視興趣。《超級女聲》的“祛魅”還體現在規則設置上。觀眾可以報名成為“大眾評審”到比賽現場給選手投票,場外觀眾可以通過短信投票選出“超女”。無論是“大眾評審”還是短信投票的場外觀眾,這些普通人替代了原本那些高高在上的專業評委,成為左右比賽結果的決定性力量。“全民投票”這種方式成為激發觀眾參與節目和與節目互動的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正是這個環節的出現讓觀眾有了表達自己聲音和權利的通道,從被動走向主動,從沒有獨立意志走向擁有自己獨立的價值判斷空間。當然,觀眾參與的新模式雖然給《超級女聲》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新活力,但也帶來了這個節目本身難以承受的額外重量。
在《超級女聲》節目中,觀眾看到和自己一樣平凡的人登上了電視舞台,原先電視信息的接受者在這裡成為了電視內容的傳播者﹔原先隻能在電視的“魔彈”前應聲而倒的觀眾,如今成為了手握大權的終極評審﹔原先以電視媒體為中心的傳播模式變成“去中心”的傳受互動模式﹔電視所扮演的角色也從“教育引導”轉變為社會生活的“自我觀照”。《超級女聲》完成了對中國歌唱類節目的“祛魅”,從而開啟了中國歌唱類節目的“選秀時代”。
二、造神:草根的“逆襲”
“在傳媒時代,媒體首當其沖地成為制造和傳播流行共識與流行神話的機構。[2]”《超級女聲》的成功昭示著平民文化的崛起,像李宇春這樣的“平民英雄”不但是當時中國公眾的認同對象,也是中國公眾所渴望更多出現的類型,她們代表了公眾認同的價值觀、審美、生活方式、奮斗經驗或者是成長歷程。
因此,歌唱類選秀節目在“祛魅”以后,緊接而來的是一場場聲勢浩大的“造神”運動,《中國好聲音》可謂是其中的集大成者。《中國好聲音》沒有“海選”的內容,出現在觀眾面前的都是經過精心挑選的、具備較高能力與水平、能夠一鳴驚人的歌手,可謂是草根中的精英。之所以發生這樣的轉變,是因為經過之前選秀節目的洗禮以及網絡環境中草根的泛濫,使得觀眾對草根選秀節目早已審美疲勞,草根的原始狀態已經不再能令觀眾興奮。因此,《中國好聲音》選擇了“民間高手”,這些看似和普通人一樣、卻擁有高超歌唱水平的參賽選手也的確令觀眾眼前一亮。
其次,《中國好聲音》的“造神”運動極力渲染選手的草根形象。來參加比賽的有美甲店老板、路邊攤主、北漂、全職媽媽、單親爸爸、家裡開小飯館的“90后”……這些日常化的身份標簽,不僅增進了節目的貼近性,引發了觀眾的情感共鳴,更重要的是,這使得“美妙聲音”與“草根形象”形成了鮮明的反差,凸顯了選手們平凡外表下的不平凡,從而加大了節目的張力,增強了節目的話題性。節目組要求選手以日常化的裝扮出現在舞台上,因此觀眾看到了穿著短褲、拖鞋的男選手,看到了赤著腳唱歌的農家姑娘﹔在盲選階段,節目組也沒有為選手提供炫目的燈光、華美的布景,這些朴實的“設計”恰恰烘托了選手的“草根”形象。
第三,《中國好聲音》強化了“夢想”和“勵志”的元素。《超級女聲》是一次全民狂歡,無論是參賽選手還是觀眾都陶醉於“想唱就唱”的自我表達,忙碌於通過各種形式參與到節目中來,無暇顧及節目更深層面的意義。而《中國好聲音》的節目定位則比較純粹——尋找好聲音、回歸“純音樂”,打造了真誠、溫暖、向上、勵志的節目氛圍,強化了參賽者對於音樂夢想的執著與追求。參賽者在節目舞台上也不僅僅是唱歌,還有如個人經歷、夢想、追求等個人化表達,讓觀眾看到了選手在唱歌之外的更多內容,豐滿了他們“追夢人”的形象。“夢想”和“勵志”元素的強化,既迎合了主流文化,也同時吸引著社會精英和普通老百姓的眼球,在獲得高收視和高收益的同時,得到了社會各階層的認可,更被廣電總局表揚為“關照現實和注重品質”。
第四,草根的“逆襲”成為《中國好聲音》的一大亮點。參賽選手一開始處於弱勢地位,面臨的是導師盲選的考驗,而一旦獲得兩位及兩位以上的導師轉身,選手的地位則瞬間改變——從原先的被挑選到挑選導師。而導師們為了爭搶自己心儀的選手,各盡所能討好選手,甚至互相掐架、調侃。《中國好聲音》給觀眾們送上的是灰姑娘式的童話,以四位大牌明星導師為代表的“高富帥”們為灰姑娘爭風吃醋,然后灰姑娘選擇了一個“高富帥”,並在其幫助下華麗變身。節目竭力渲染選手的“草根”形象,也增強了“逆襲”成功的戲劇沖突感。草根的“逆襲”,迎合了大多數觀眾渴望獲得成功、改變自己地位的心理,參賽選手成為觀眾的自我投射,在現實當中很難實現的願望在選手們身上得以實現,獲得了極大的心理滿足。
《中國好聲音》把“造神”運用到極致:在對選手進行“造神”的過程中,先極力渲染他們的平凡與普通,為的是在他們“逆襲”成功以后更加凸顯他們的不平凡﹔明星導師們呈現了觀眾難得一見的狀態,在這個貌似“祛魅”的過程中,實則在把他們重構為“神”,因為無論參賽選手唱得有多好,生殺大權仍然掌握在明星導師手裡,他們決定了選手的去留,能留下來的選手還要接受明星導師的培訓和指導。
三、在祛魅中造神:界限的消弭
“祛魅”與“造神”看似對立,二者的融合與共生卻成為當下中國流行文化的突出特征。在祛魅中造神,也成為歌唱類選秀節目創新的邏輯起點。誕生於2013年的《我是歌手》則是這一類型的典型代表。
《我是歌手》是湖南衛視引進韓國節目模式打造的一檔“實力歌手巔峰對決音樂秀”,參賽的選手都是已經成名的歌手,有的甚至是巨星級的人物。通過成名歌手對不同歌曲的演繹來展現熟悉而有趣“新鮮感”,《我是歌手》在2013年先聲奪人、收視一路飄紅,2014年第二季《我是歌手》延續了上一季的火爆。相較之下《中國達人秀》《我愛記歌詞》這些老派選秀節目則顯得“垂垂老矣”。
戈夫曼的擬劇理論指出:我們的社會就是一個大的舞台,由不同的生活場景組成,每一個舞台都有前台表演區域,這個區域是希望大家看到並且會努力表演好的,公開性強﹔另一個區域就是后台區域,這個區域就是用來休息或做其它不想被大家知道或看到的事情的區域,隱私性強﹔這兩個區域通常是被嚴格把持而不能隨便逾越的[3]。在《我是歌手》中,從歌手到達電視台開始到排練,再到賽前賽后的採訪,以及樂評人的點評,都充分展現在觀眾面前。無論是歌手上台前的緊張狀態,還是他們在后台互相調侃、鼓勵,都讓觀眾看到這些明星作為普通人的一面。前台與后台的界限被逐漸消弭,觀眾不僅欣賞歌手們的前台表演還津津樂道他們背后的故事,為節目制造了更多的話題,為觀眾創造了更多參與的空間。前台與后台的彌合,最直接的效果就是使明星們褪去了“神”的光環,尤其是后台所展現的明星狀態,通過電視媒體的選擇性傳播,讓觀眾看到了明星作為普通人的一面,有著和普通人一樣的情感和生活。但是,在這個“祛魅”的過程中,也完成了對他們的“神”的重構。在炫目的舞美、頂級的音響效果的襯托下,這些已然是明星的歌手們展示出令觀眾嘆為觀止、由衷折服的明星氣質和歌唱技能﹔一位被埋沒多年的實力唱將通過《我是歌手》節目達到了個人事業的巔峰﹔更有不少二線明星通過參加《我是歌手》極大提升了自己的知名度,迅速躋身一線明星行列。《我是歌手》在“祛魅”的過程中實現了“造神”,既讓觀眾看到明星作為普通人的一面,也充分展示了他們不普通的、明星的一面,為觀眾創造了新的興奮點。
選秀節目萬變不離其宗,“祛魅”和“造神”既二元分立又相互融合,任何一檔取得高收視、高評價的選秀節目也必定在兩者的共謀中找到平衡點,在“祛魅”的過程中實現“造神”,在“造神”的同時又不斷“祛魅”。兩者的博弈和勾連,成為吸引觀眾眼球的重要因素。
(作者系:南京郵電大學 傳媒與藝術學院)
參考文獻:
[1] (德)馬克思·韋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M].上海:三聯書店,1987.
[2] 仲富蘭.大眾傳媒:流行文化的合謀者[J].社會觀察,2006(4).
[3] (美)歐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演[M].昆明:雲南人民出版社,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