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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盾眼中的“五四”與“新文學”

——以《中國新文學大系·現代小說導論(一)》為中心

馮  雪

2014年09月03日15:41    來源:今傳媒    手機看新聞

摘 要:《中國新文學大系·第一個十年:1917-1927》對於中國現代文學影響深遠。本文選取茅盾的《現代小說導論(一)》作為考察的中心,兼顧他的其他文學評論具體分析茅盾敘述、規劃中的“五四”與“新文學”,並評述茅盾的遺產對於今日文學批評的啟示。

關鍵詞:“大系”﹔茅盾﹔“五四”﹔“新文學”

《中新文學大系·第一個十年:1917-1927》(以下簡稱“大系”)是1935年∼1936年由趙家璧主編,上海良友圖書印刷公司出版的一套大型文學叢書。這樣一套叢書被后世奉為文學史的經典之作,如今學界對於文學史的基本判斷、經典作品的膜拜與解釋很多都是源自這套叢書的論述思路。

以往研究可以說是從整體上著眼來研究“大系”的[1],但具體到每一個選本,特別是導言部分體現出來的選者對於第一個十年現代文學的理解則不免出現一些差異。趙家璧組織的編選隊伍幾乎可以說是偏向於左翼的,然而第一卷“建設理論卷”的編者則是偏向於自由派的胡適,“詩集”的編選者則是傾向於中間派的朱自清﹔這樣的編選考慮體現在對於“五四”、“新文學”等觀念的理解上出現一些偏差也是在所難免的。本文選取茅盾的《現代小說導論(一)》作為考察的中心,兼顧他的其他文學評論具體分析茅盾敘述、規劃中的“五四”與“新文學”,並評述茅盾的遺產對於今日文學批評的啟示。

一、“新文學”的上限與下限

早在1934年,茅盾在讀了王哲甫著的《中國新文學運動史》后顯然是不滿意的,他“希望有一部搜羅得很完備,編得很有系統的記載‘史料’的書,這本書可以是‘編年體’,按年月先后著錄重要‘理論文章’及‘作品’,記載文學團體成立解散,以及雜志的發刊等等,‘理論’文可以摘錄要點或抄錄原文,‘作品’可以來一個‘提要’。如果不用‘編年體’,也可以用‘紀事本末體’,把十五年來文壇上討論過的重要問題詳細記述它的發端爭論,以及結束。另外再加兩個附錄,一是重要‘作品’各方面的批評及其影響,二是文學社團的小史”[2]。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出茅盾本身就有敘述文學史的熱情與渴望,而且心中已經有了大致的規劃與設想,也難怪趙家璧找到他編選時,他欣然答應,並且依照自己的規劃與設想為“大系”的編纂提出了建議,深刻影響了“大系”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樣貌,即新文學運動的分期。“大系”的副標題是“第一個十年:1917-1927”,我們要問的是如今在現代文學研究界耳熟能詳、司空見慣的“第一個十年”是怎麼來的?“大系”誠然是對“五四”以來的新文學運動有著進行整理總結的意圖,但至於具體年限應該怎樣劃定在編選的准備階段是有過一些爭議的。阿英就主張從“五四”到“五卅”,但是,鄭振鐸並不同意這個說法。最后,還是依據茅盾的觀點才確定了下來。茅盾認為,“‘五四’是1919年,‘五卅’是1925年,前后六年,這六年雖然在新文學史上好像熱鬧得很,其實作品並不多。弟以為不如定自‘五四’到‘北伐’,即1919年∼1927年,如此則把現代中國文學分為兩個時期,即‘五四’到‘北伐’,‘北伐’到現在……本來‘五四’到‘五卅’不過表示了‘裡程碑’,事實上,第一本的‘建設的文學理論’,就有許多文章是發表在‘五四’以前。從1917年∼1927年,十年斷代是並沒有毛病的”[2]。正如我們在他的小說導言中所看到的,文章開篇即標明“民國六年(1917),《新青年》雜志發表了《文學革命論》的時候,還沒有‘新文學’的創作小說出現”,在第三部分,他說“作者固然不多,發表的機會也寥寥可數,然而我們再看看那時期的后半的五年(1922∼1926),那情形可就大不同了”。羅崗曾撰文分析“大系”文學史分期的意識形態特征[3],但羅崗忽略了這樣一種分期,其實更多是來源於茅盾自己對於“五四”、“五卅”的獨特判斷與認識。他並沒有將“五四”理解為一種抽象的精神氣質或者追求,而是將“五四”放置在歷史中,“是封建思想成為中國資產階級發展上的障礙時所必然要爆發的斗爭”[4]﹔因此,這樣一場運動並非憑空而降,而是有其歷史展開的前奏和后續的。“‘五四’這時期並不能以北京學生火燒趙家樓那一天的‘五四’算起,也不能把它延長到‘五卅’運動發生時為止。這應該從火燒趙家樓的前兩年或三年起算到后兩年或三年為止。總共是五六年的時間”[4],而與此相伴隨的就是“最初由白話文學運動做了前哨戰,其次戰線擴展而攻擊到封建思想的本身(反對禮教等等),又其次擴展到實際政治斗爭——‘五四’北京學生運動”[4],這也便是新文學運動發展的上限。

資產階級性質的“五四”由於對於封建勢力的妥協,最終導致其失敗的結局,帝國主義者扶植的封建軍閥牽起連年混戰,社會底層的農民和工人是首當其沖的受害者,“自京漢路‘二七’罷工以后,中國無產階級的勢力便成了堅實的不可侮,到‘五卅’就成了中國革命運動的唯一的領導者。[4]”茅盾對於“五卅”在文學上造成的影響的分析與判斷是相當謹慎的,“一九二五年五月卅日下午三時上海南京路上帝國主義的槍聲一響,於是‘五四’的幕就落下了,而‘五卅’的幕就開了!不是的,尤其在文化思想的時代劃分上,我們決不能看成這樣單純”[4],他認為“五卅”在火燒趙家樓那一刻就在孕育之中,雖然經過“五卅”的洗禮,“五四”的因素依然遺留,反映在1925∼1927的文化思想上,便是“上海的文壇一般的已經從‘象牙塔’走到‘十字街頭’,透顯了左傾的征兆﹔但北京卻除了老作家的‘趣味主義’外,青年作家們則炫奇斗艷地標榜著象征主義,未來主義等等資產階級文藝沒落時期的玩意兒。這種畸形的意識形態在文藝上的反映直到1927年大革命的颶風吹過時方始沉寂……但其后跟著革命形勢的變化,文壇轉入了一個和以前完全不用的新階段了”[4],這也便是新文學運動發展的下限了。

二、“新文學”的三個階段

最富茅盾特色的論述當屬他在整個第一個十年內部對於創作的小分期,他認為可以從三個階段來觀察:一是《新青年》時期的所謂寫實主義文學﹔二是“人生的藝術”與自然主義﹔三是創造社和浪漫主義運動[4]。茅盾同樣把這樣一種思路帶入了對於他編選的創造社小說的分析。

“民國六七年的時候……那時的《新青年》雜志自然是鼓吹‘新文學’的大本營,然而從全體上來看,《新青年》到底是一個文化批判的刊物,而新青年社的主要人物也大多數是文化批判者,或以文化批判者的立場發表他們對於文學的議論”[5],因此茅盾認為這批新青年派只是提出了形式方面的主張,並沒有實質的內容,也就是沒有創作的成果,“在各方面都可視作‘五四’的代表人的胡適之曾經努力鼓吹過易卜生的寫實主義,因為易卜生主義是‘隻診病源,不開藥方’,也就是胡適之后來的‘多研究問題,少談主義’”[4]。需要注意的是,茅盾對於新青年派的判斷並非如我們后來文學史所敘述的那樣,即《新青年》雜志作為理論的先聲,而后魯迅等人是其理論倡導的最初成果的一種歷史順承關系﹔茅盾是將其微微斬斷,倡導“為人生的藝術”的創造社諸作家的文學成果並非新青年派那一路順產的嬰孩﹔當然不可避免地是受到了他們的影響。

“從民國十一年(1922)起,一個普遍的全國的文學的活動開始來到”[5],茅盾將這一活動參與的主體界定為“青年學生以及職業界的青年知識分子”[5]。他以“文學研究會”的機關刊物《小說月報》作為他考察的中心,得出一個整體性的結論:絕大部分的小說創作時圍繞著戀愛,而對於城市和農村的勞動者的描寫則很少﹔因此,他們共同表現出來的缺點是隻注意到個人生活的一角而忽視了更為廣闊的生活,由此而導致的問題是觀念化的寫作。這自然與他對於整個“五四”時期的判斷有關。他認為是小資產階級的知識分子代表了中國的資產階級發起了資產階級性質的“五四”運動,“哲學上的實驗主義,倫理上的反對大家庭,反對貞操觀念,主張男女社交公開,主張青年權利(反對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擁護思想自由”[4],同時“在反對封建的斗爭中必然要發展出個人主義以及文學上的浪漫主義”[4],這必然造就了“五四”時期的上述諸種特點。具體到創造社的諸位作家,雖則他們大致傾向客觀表現人生的倡導,但“一方面個人主義思潮煽狂了青年們的血,而另一方面‘老’青年們則正惴惴然憂慮著‘五四’所掀起的巨人(被侮辱與被踐踏的民眾)將為洪水之橫決”[4],在“文學研究會”諸作家的創作中茅盾也只是看到了“一些負荷著幾千年傳統思想束縛的青年在狂叫著‘自我發展’,然而他們的心靈卻又動輒多所顧忌”[5],“小市民智識分子的灰色生活”[5],“‘美’和‘愛’就是他的對於生活的理想”[5]。所以,他才會格外開辟一節論述描寫農村生活的作家,但令人遺憾的是他們的作品都雖然擺脫了一些觀念化的毛病,開始了客觀的寫實主義,也描寫出了農村在帝國主義、封建軍閥壓榨下的較之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更為廣闊的社會生活,但從茅盾敘述的字裡行間我們還是能夠看出他的微微的不滿足﹔這些作品仍然沒能夠反映出這個風卷雲涌的時代。其根源即在於中國的資產階級的力量不夠強大,呈現出妥協性和動搖性的特征。因此,歐洲的資產階級雖然也倡導個人主義和浪漫主義,但他們強大的力量使得他們在文學思想上的表現是蓬勃昂揚向上的,而不是像中國文壇上的萎靡不振。而在茅盾眼中真正具備“壯健性”的作品是魯迅的《吶喊》,當然這也就溢出了此次小說集編纂的范圍了。

三、茅式批評

茅盾這樣的文學批評方法也明顯地體現在他創作的一系列的作家論中,對后世的批評模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當然也受到了很多批評家的詬病,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現代文學研究重振時期,茅盾的批評方式被稱為功利主義和階級分析的方法,而忽略了作家獨特的創作個性和視野。也許今日再次提到階級分析方法使很多人都會不寒而栗,但有些批評家仍然還是看到了茅盾批評方法的合理性所在,“然而在二三十年代那種社會急劇變動的歷史氛圍中,當階級斗爭政治斗爭仍然作為社會活動中心的時候,這種階級分析的批評是很能適應時代、滿足社會閱讀心態的”[6],並指出茅盾分析方法的高屋建瓴的整體性的特征。或許,在今日的中國階級分析實在刺耳,但茅盾的分析方式很是接近文化研究中的症候式分析,而症候式的分析往往也能夠把握文學與社會互動的整體性關系。也許,茅盾的確是忽略了作家的形式方面獨特的創作個性,但我們今日或許正是可以在他的文學批評的遺產中繼續向前開拓,將形式作為有意味的內容,從而將形勢與內容融合在一起,這樣既考慮到文學內容方面與社會的整體性,也細化、深入到文本內部層次與社會思想文化的相互滲透交織。

參考文獻:

[1] 劉禾.跨語際實踐:文學、民族文化與被譯介的現代性(中國1900-1937)[M].北京:三聯書店,2008.

[2] 趙家璧.話說《中國新文學大系》[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

[3] 羅崗.“分期”的意識形態:再論現代文學的確立與《中國新文學大系(1917-1927)的出版》[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3).

[4] 茅盾.茅盾全集中國文論二集[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1.

[5] 蔡元培等.中國新文學大系導論集[M].長沙:岳麓書社,2011.

[6] 溫儒敏.中國現代文學批評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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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惠丹(實習)、宋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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