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隱私泄露問題上,不僅有人的因素,還有技術的因素。理解這一點,有助於我們從另外一個角度去重新看待數字網絡,從而更好地保護個人隱私——
互聯網時代,每每談及信息安全與隱私問題,人們總是習慣將其與“侵權”聯系在一起,認為個人信息泄露是受到了他人侵犯,把隱私泄露完全歸咎於人。事實上,在以互聯網為主導的數字化和網絡化傳播模式下,媒介技術本身便傾向於泄露個人隱私,構成信息威脅。
隱私泄露的技術誘因
美國學者尼爾·波茲曼認為,任何媒介技術都有內在的負面傾向,會在潛移默化間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這一觀念同樣適用於隱私安全問題,在個人信息不斷被泄露的今天,數字網絡技術難辭其咎。
社交網絡媒介技術誘發用戶“自我暴露”隱私信息。以互聯網為基礎的社交網絡極大地滿足了用戶的信息分享訴求,人們急切地在這個平台上展露自我。從早期的QQ空間、人人社區,到現今的微博、微信,大批使用者在網絡社區中直播自己的生活,不僅用文字表達心情,還要通過秀照片、上傳即時位置等敘說動態。“自我暴露”是個人進入社交網絡空間的自覺或不自覺行為——在一個熟人、陌生人與“半熟人”並存的空間中,分享和暴露是參與其中的基本要求,任何不能在此空間袒露自我的人,要麼主動遠離這一空間,要麼在這個空間中被徹底忽視。
信息採集技術的隱蔽和便捷導致隱私信息“被動暴露”。即使只是漫不經心的隨意瀏覽,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會在網絡空間留下蹤跡並被記錄收集。此外,用個人信息換取網絡服務成為當前互聯網運作邏輯下的“隱私經濟學”。正如有媒體所指出的那樣:“我們使用手機大眾點評,交換出地理位置信息﹔我們使用QQ,交換出好友關系﹔我們使用京東商城,交換出聯系方式。這些交換雖然難以用價格標示,卻無一不讓你覺得物有所值,否則你大可放棄它的服務。”
公開的數字化信息檢索技術讓個體隱私能夠被任何人窺視。在互聯網公開檢索技術面前,個人信息逐步透明化,我們似乎生活在別人的眼皮底下。百度、谷歌等信息檢索的便捷與公開使得大多數網絡用戶無所遁形,隻要在檢索框裡鍵入姓名,輔之以相關條件,關於某個人的幾乎全部網絡信息便像商品一樣逐條呈現在電腦屏幕上。
刪除和遺忘信息成為奢談
牛津大學教授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在《刪除》一書中指出:進入數字網絡時代后,世界已經開啟“記憶模式”,記錄信息不再是難題,想要刪除和遺忘信息卻變成了奢談。
多渠道和永久性的信息保存技術使得網絡世界的信息刪除成為奢望。回望前數字化時代,信息存儲主要以實體形式存在,使用者對於信息的錄入、提取、刪除、分享都能夠自如地掌控。如今,數字化傳播技術改變了信息的實體儲存方式。當一條信息發布到網絡空間並引起公眾關注時,眾多互聯網用戶都會參與信息的擴散和存儲,最終使得該信息滲透到互聯網的各個角落,無法徹底清除。
信息的肆意泛濫極大威脅著個體的隱私和生活。面對這一現實,允許信息刪除,尋求“被遺忘權”,成為人們應對網絡安全的積極嘗試。2010年,一名西班牙男子因不滿谷歌將一則1998年刊登在西班牙媒體的涉己信息放在公共搜索結果中,而向歐洲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刪除相關數據或採取相關保護措施。今年5月13日,歐洲法院作出最終裁決,認定用戶擁有“被遺忘權”,支持該男子的訴訟。此后,谷歌面向歐洲用戶推出了一項全新服務——可以應用戶要求,將他們認為有異議的內容從搜索結果中刪除。
解決隱私安全隻能依靠人
隱私安全是社會性問題,盡管有技術誘因,但最終解決卻隻能依靠人。面對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的這種固有傾向,維護個人隱私需要多方合作,共同抵制。
首先,媒介研究者應持續揭示數字網絡技術的信息泄露隱患。“形式決定內容”是媒介技術研究學派的核心思想之一,它認為任何傳播技術在發揮功能的同時都隱藏著如何發揮功能的內在法則,仿佛“看不見的手”制約著人們對世界的感知。研究者要堅守特有的批判和反思立場,將數字網絡技術侵犯個體隱私的事實揭示給公眾,提醒人們注意。
其次,媒介運營者在信息生產與傳播活動中需要明確指出用戶行為可能帶來的隱私威脅。數字網絡運營商的核心訴求始終是吸納大量用戶,刺激他們參與一次又一次的信息暴露實踐。當用戶使用某項網絡服務時,如果這一服務的背后伴隨著隱蔽的信息泄露,運營商有責任對用戶予以提示。就像日常生活中的“吸煙有害健康”標語一樣,應在認知層面提高用戶的警戒性。
再者,媒介監管者要訴諸政治與法律、文化手段,通過保護個體正當權益來強制性規范新媒介的信息傳播活動。無論是“隱私權”內涵的演化,還是“遺忘權”概念的提出,抑或以谷歌為代表的互聯網“刪除”行動的具體實施,都是文化與技術抗爭帶來的進步。沒有一成不變的技術,也沒有從一而終的文化,尋求二者的平衡和適應才能帶來健康的信息生態,才能更好地維護個人隱私。
最后,媒介使用者要強化自身素養,從盲目的被動接受者成長為理性的主動把握者。在目不暇接的網絡應用更新中,用戶往往將更多的時間用在了追隨互聯網變化的腳步上,而對自己的網上行為缺乏冷靜的理性思考。社交媒介下的“自我暴露”,就是用戶因渴望社會化交往、追逐自戀文化而上演的一場無視信息安全的盲目狂歡。因而,提升自我在網絡時代的信息素養,重新掌握對於媒介使用的主動權,對網絡生活展開批判性反思,是數字網絡時代每一個媒介使用者需要具備的修養。
(作者單位:南京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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