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前香港商業電台策劃總監黃伯康曾抱怨道:“每當雨季來臨,新聞報道便會拍攝水淹、財物損失慘重的上環,但傳媒真正要著眼的,應該是導致上環水渠淤塞的因由,而偏偏這一層卻無人跟進。媒體本身說故事的能力很強,而最多人愛看的是有關‘情緒’的故事,為了迎合市場便順理成章去說這類故事。而傳媒往往隻有時間問問題,沒有時間討論答案,形成‘觀點會跟團’的情況,即是大家一窩蜂地說同一觀點,或是只是走馬看花,未能深入討論觀點,又或者限時限刻。”[1]
僅僅一年多之后,香港媒體在諸如此類報道中的表現,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2014年8月14日下午,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互動新聞台播出一則現場報道《港島羅便臣道塌樹壓死孕婦 胎兒取出情況危殆》,引起市民極大關注。人命關天,何況孕婦死於非命、胎兒生死未卜。這則具有突發、顯著和人情味等新聞價值要素的新聞,理所當然地引起香港電台和電視台的“搶播”。
8月15日,香港各大報章都不惜篇幅,對這一悲慘的突發事件進行了連續報道。《東方日報》以頭版整版、《大公報》以整個A3版的篇幅予以報道,其他各報都在頭版做了導讀。總的來看,香港各媒體對這一事件的報道,沒有延續以往的煽情風格以及黃伯康批評的“走馬觀花”式的膚淺路線,而是在報道事實之外,深挖了這一慘劇產生的原因,並通過跟蹤採訪,探討問題的解決途徑,從而實踐了“解困新聞學”(Solution Journalism,簡稱“SOJO”)的報道理念。
所謂“解困新聞學”,是指媒體不滿足於對社會現象的浮淺報道,而是深入新聞事件的背后,挖掘真相、分析原因,並盡可能地找到社會問題或困局的解決之道。
在英語世界,“解困新聞學” 並不是一個新詞。據美國自由記者蘇珊•貝尼希(Susan Benesch)在《解困新聞學的興起》一文中的說法,早在20世紀90年代,一些美國媒體就開設了相關欄目,並有常設記者。比如,美國廣播公司新聞頻道(ABC News)在1996-1997年之間,就每周播出2-3次“解困”節目﹔《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1998年開出一個“銀色子彈”(Silver Bullets)的清單,列出了對於一些社會問題的假設解決方案。[2]
如今,“解困新聞學”在美國方興未艾。在理念推廣方面,尤以《如何改變世界》一書的作者大衛• 伯恩斯坦(David Bornstein)創辦的“新聞探礦者網”(Dowser )和解困新聞學網絡(Solutions Journalism Network)著名。他將“解困新聞學”的要義解釋為:引領讀者對世界進行探索、發現之旅,好的解困新聞學包括對觀點、事件和社會機構的深度挖掘、批評性的評估。盡管美國一些記者認為,“解困新聞學”不是“公民新聞學”(civic journalism),不是“服務新聞學”(service journalism),但是,由於“解困新聞學”重視通過對公共事務的介入,探索解決問題的途徑,因此,它與同樣出現於上世紀90年代致力於報道社區事務的公共新聞學(public journalism)難免產生交集﹔同時在報道取向上,也符合“深度報道”和上世紀80年代始於西方的“希望新聞學”的理念。美國《聖迭戈聯合論壇報》(U-T San Diego)的首任“解困新聞學”編輯凱倫•克拉克(Karen Lin Clark)說過:“我的任務是提供希望……而非僅僅提供信息。我提供的是幫助和希望”。[3]
“解困新聞學”的理念可以歸結為兩個“H”——“Help”和 “Hope”(幫助與希望)。因為通過新聞事件的報道,可以對社會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提供幫助,並且予受眾以希望。正是因為其解決苦難、困境、困局的報道理念,使得“解困新聞學”具有了選題可策劃性的特色。從報道性質上來看,香港“塌樹壓死孕婦事件”屬於突發事件,新聞策劃的空間較小,但是在媒體的連續報道中,仍然可以窺見香港媒體的策劃邏輯。
比如,《大公報》在8月15日對此新聞事件開篇報道,即點明事故的原因及需要解決的問題:“樹齡十多年的印度橡樹,懷疑受真菌感染,以致樹頭完全霉爛倒塌,相信樹已生病兩三年,倒塌與近日天雨無關”,“反映私人土地的樹木監管不足,希望社會正視問題。”《東方日報》的報道指出:“殺人的印度橡樹本身屬於“霸道”樹種,樹木專家指該樹需要很大的生長空間,然而昨倒塌的樹卻被人錯種在狹窄的斜坡,加上樹葉疑常被人修剪,造成營養不良又遭真菌感染,相信最少三年前已出現問題,但未被察覺,昨終在‘先天不足,后天失調’環境下倒塌釀悲劇。”
該報與《大公報》等通過採訪發展局,指出,應在已有的防護措施之外,進一步推廣樹木護養的信息及採取適時預防措施。《明報》還報道了《全港執業樹藝師隻有10人》 、《詹志勇:曾擬稿倡立法未被重視》等令人深以為憂的消息。《大公報》和《東方日報》還用“配資料”的編排手法,梳理了2008年至此次事件發生以前的其他4次塌樹事件。
16日的《東方日報》還報道了“黃大仙志蓮淨苑及油麻地德成街分別出現‘爛底樹’以及‘爆牆樹’”的類似情況。《大公報》刊出《專家指問題樹遍布半山區》一文,反映樹木專家“要求政府盡快制訂樹木法”的訴求,以及有關官員的回應——“重新研究為樹木管理立法的可行性,避免悲劇再發生”。報道邏輯仍然是超越事件本身、圍繞“解困”思路而展開。
17日,《大公報》在“港聞”版又刊出《訂樹木法 政府持開放態度》的報道,跟蹤報道有關官員對於樹木立法所持的態度。
20日的《東方日報》報道了“屏山老榕盤鋪 染真菌被鋸除”以及“中西區13危樹待移除”的消息。可以視為港媒連續報道引起的良性“波紋效應”。該報還提出了另外一種解決方案:由於樹木專家顧問費、砍伐及修葺樹木費用高昂,私人屋苑小業主難以承擔,加上屋苑對待樹木態度遲疑,因此,有議員建議樹木管理辦事處向私人屋苑提供初步的樹木評估報告,並設立免息或低息信貸基金。
21日,《大公報》從“面”到“點”,持續關注了“中西區會促訂樹木法”的情況。
縱觀香港媒體從14日到22日長達8天的有關報道,遵循了“報道事件——指出問題——探討解決方案”的路徑,在定位事件性質並找出問題之后,探討了一系列可能的解決方案。盡管在最后的報道中,該報引用香港樹木辦總監周錦超的話,表示“政府對訂立樹木法持審慎及開放態度,唯一切需按部就班,待行業有充足准備和培訓后,才適宜立法。”表面上看並沒有促成“解困”的結果,但是媒體的集中、連續報道,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極大關注以及主管部門對樹木立法問題的足夠重視。
通過以上敘述可以看出,“解困新聞學”與一般的負面報道的不同之處,在於其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脈絡十分清楚,而且在探討問題的過程中,在字裡行間寄托希望。也正是因為它不拘泥於事件本身的報道,而是將新聞觸角延伸到與事件相關的社會層面,因此,與一般的負面新聞相比,“解困新聞學”較為難寫,難以受到所有記者的歡迎。另外,“解困新聞學”由於強調尋找解決方案和給予希望,也難免與傳統記者作為“純粹觀察者”的角色和“客觀敘述事實”的新聞理念產生沖突。香港媒體對“塌樹壓死孕婦”的報道,在探討解決方案時,多用相關人士的引語及觀點歸納,少有記者的直接議論,基本符合新聞專業主義的要求。
(作者: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博導)
注釋
[1]http://www.cup.com.hk/content/feature/135/1430.htm.
[2-3] Susan Benesch, ”The rise of Solutions Journalism”, Columbia Journalism Review. Mar/Apr98, Vol. 36 Issue 6, p36-39.